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群組長GeminiMan失職
時間Wed May 16 10:46:19 2012
更正裁定:
GeminiMan群組長應於七日內處理,
若不擬受理,仍應於同一期限內於組務板公告,
並詳述充分且具體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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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我個人在05/03 01:00以推文所做之裁定,
是由於申訴者l君提供之申訴案
#1FNilMhZ (About_Life)標題為
「[申訴] 不服組務板L_TaiwanPlaz水桶一個月判決」,
我初步誤判為一般看板水桶申訴,
因此認定該案已受
#1CLXxDNX (SYSOP)中「每案至少一次申訴機會」之精神所保障,
謹此向申訴者l君致歉。
L_TaiwanPlaz板既為組務板,
該板管轄者為小組長、水桶根據為視同組規之公告
#1E-8r8lQ (L_TaiwanPlaz),
因此群組長應依照
#1CLXxDNX (SYSOP)中「可申訴到板務站長層級的申訴」之規範,
以受理為原則、不受理為例外,
不應置之不理。
若經群組長裁量後不擬受理,仍應於組務板公告,詳述充分且具體之理由,
以保障使用者基本權利。
本裁定同時轉寄群組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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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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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63.29.35.148 (05/1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