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BoardCourt
標題[問題] 關於劣退申請站規詢問
時間Fri Jan 27 02:09:59 2012
站規中
=======================================================================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劣文新規範
時間 Thu Dec 15 18:56:02 2005
5.如果板主大量設劣文,最後被罷免成功者,罷免連署單前的72小時內所設定的劣文
得申請取消,不過需檢附被設定之時間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驗。
=======================================================================
【得】字表示可以申請消劣,但沒有寫明誰去提出申請、誰去受理申請...
1.是誰去申請取消劣文? 接任新版主? 小組長? 被劣的人?
2.是要向誰申請取消? 也就是由誰審核? 小組長還是帳號站長,或者是版務站長?
按現行制度帳號部僅供版主以上發文,亦不插手版務部對於文章是否違規之審核,
如果是向okcool申請的話也不太可能~ 會累死吧...
所以只剩版務部下轄成員,版主/組長/群組長,這樣不就跟申訴制度類似?
3.審核的標準是什麼? 板規嗎? 那不就跟組務申訴沒兩樣,該條站規形同虛設@_@?
還是只要版主罷免成功,無論有沒有違規都無條件通通放出來? 搞掉版主就能大赦
如果不是照板規,也不是全放過,那訂這條站規另有用意?
ok酷很忙專用懶人包:
1.A違規被劣
2.版主被罷免
3.A依上面站規有機會消劣,但怎麼做? 誰去申請? 向誰申請? 怎麼審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