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byOP (One Piece)
看板BoardCourt
標題管轄權詢問
時間Thu Dec 29 15:07:03 2011
PTT 使用者條款 第 五 條 第 b 款 的管轄權詢問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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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張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按照「Ptt申訴制度變更」,看板文章的管轄權只到小組長層級
意味著站務層級將無法用上述第b款來管理看板文章
請問:
1.站務用到第b款的管轄權在哪?還有沒有?
2.板主或小組長是否可以用第b款來管理文章或判決?處份的量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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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9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