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usmaycry (讓他桶的萬劫不復)
看板BoardCourt
標題[問題] 站方申訴規定的解釋
時間Wed Dec 8 23:04:12 2010
目前站方申訴制度好像有一條"本案申訴人並非申訴文中受版務處分的使用者,程序上各組
務應直接駁回不予受理,方不至於牴觸站規關於檢舉權人之規定。"
也就是小組以上,假如你不是被板規處分的使用者,就不受理你的申訴案,可是問題來
了:假使今天我是檢舉人被人公幹,我檢舉公幹者,板主判不違規的話你就不能再上訴
了,因為你不是受板務處分的使用者。甚至如果板主不理你的檢舉,你也不能上訴,因為
你不是受板務處分者。站方規定是這樣解讀嗎?
實際上是生活娛樂館群組長GeminiMan(兼L_SecretGard小組長)是如此解釋這條規定,所以
即使我要申訴板主不處理我的檢舉,也因為我不是受板務處分者所以不能申訴,問題是前
小組長tjackalym不是這樣處理組務的,如:
#1Bnf-I26 (L_SecretGard),這個例子檢舉者
也並非受板務處分者,可是小組長就有受理。所以請問GeminiMan對於站規的解是是否有
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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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1.70.202
1F:推 ganbaday:申訴跟檢舉是不同的,你可以弄懂先... 12/09 17:06
2F:→ ganbaday:你被警察開罰單,但你認為是開錯罰單,這叫做申訴,是對 12/09 17:07
3F:→ ganbaday:於你自己的冤屈上告朝廷;而檢舉是說,別人犯錯,你告狀 12/09 17:07
4F:→ ganbaday:要求警察抓他,所以若認為板主未依法行政有縱容偏袒情況 12/09 17:08
5F:→ ganbaday:,你並無遭公權力懲罰,只能檢舉板主失職而不能申訴委屈 12/09 17:09
6F:→ Jesusmaycry:以G大例子來說我就是開錯罰單想申訴而小組長認為我資 12/09 20:56
7F:→ Jesusmaycry:格不符啊! 12/09 20:56
8F:→ Jesusmaycry:不過檢舉板主到也是一個辦法 12/09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