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thelife (我認為暱稱一定要全填滿)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Re: [公告] kodomo板案件陳述時限(至7/16)
時間Mon Jul 15 10:59:01 2019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相關案件陳述時間至 2019/7/16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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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 kodomo 板散布不當資訊案(即#1T8U71U8、#1T9BJON8二案)
: 之檢舉人 Rainlilt 小組長、 laptic,
: 與被檢舉人Ryow、q5123123、sc142857、z97139393、
: Forthelife、uismuu 等人撥冗配合陳述意見。
: 為免相關人生活受到太大影響,
: 本案意見陳述時間至2019/7/16 23:59:59,
: 迄今若仍有意見補充,
: 懇請在時限前完成,
: 時限後的文章將逕自刪除。
: 本局權限有限,
: 依站規必須尊重小組長的看板監督權、組務代表權,
: 以及帶領小組發展的職務,
: 所以有一些事項想要作期限前的提醒:
: 1.關於 kodomo 板未來是否該制定板規、該制定如何之板規,
: 類此之建議,
: 煩請向業管小組長反應,
: 本局不予審酌。
好的
: 2.檢舉人、被檢舉人可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意見,
: 此部分屬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5條第(4)款之部分,
: 若成立本局將建議站長群決議將本案移送法辦,
: 並有較為重大的停權處分。
經當事人父母同意拍攝
若我所言不被信任,
那又何必聽信我說是我拍的?
個人對其圖片角度及遠近觀感不佳而道歉
但目的並非拍攝疑似底褲之部分而是其自然姿勢
並未指使其當事人應如何動作
此自然姿勢應不屬於性交、猥褻之行為
其發文內容目的也並非是要散播不當資訊
文章內容並未以描述、暗示表現對兒童有性交、猥褻之思想
而是詢問此板規定限制
故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個人認為並未拍攝、製作兒童猥褻之行為之圖片
或是以圖片散播兒童性交、猥褻之行為
: 3.檢舉人、被檢舉人可以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涉及發表色情資訊的意見,
: 即本局同時參照業務受理規定
: 第5條第(1)款第(A)目、第(4)款,
: 此部分本局於此期間翻查資料以及諮詢其他機關,
: 初步已認為對於涉及兒少者,
: 身為使用學術網路資源的BBS站台,
: 應擴大保護範圍。
: 若認定成立違規本局會依情節給予處分。
依單張圖片判斷在當事人臉部打碼及自然服裝、姿態的狀況下應無針對當事人之色情資訊
疑似底褲之部分也難有色情之想法
可照貼文留言看出並未有對於疑似底褲之評論或是帶有色情含義等言論
: 4.檢舉人、被檢舉人可以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涉及兒少可識別個資之不當洩漏,
: 此為本期間受到其他機關來函關心的部分。
: 該部分之保護也較成年人嚴密。
: 若認定成立違規本局會依情節給予處分。
在圖片中當事人臉部打碼,貼文內容也並無提及其人、事、時、地、物的狀況下
並無洩漏兒少可識別個資之虞
即使有不肖人士用圖片進行搜索
除非當事人或其父母親自出面承認
否則應無識別之可能
: 5.若本局認定違規,
: 站內處分強度將考慮違規程度、
: 遭檢舉後之態度、
: 依陳述是否可能會再於本站違犯、
: 以及看板隸屬小組長之意見等。
: 以上。
好的,也如之前所述
個人承諾不再其他看板貼文類似圖片
即是疑似觸犯兒少相關法律之圖片
本人發文絕大多皆是以客觀角度敘述圖片動作
對孩童絕無任何犯罪思想
最後對此次給大眾造成的恐慌及此論壇負面觀感再次道歉
: 因本局權限與專業有限,
: 疏漏在所難免,
: 懇請關心本案之各界人士見諒。
: 若有法律、兒少保護等"專業意見"之提供,
: 亦請不吝賜站內信予本局局長。
: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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