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Re: [檢舉] totomomo4123 公布個資
時間Tue Jun 11 18:16:47 2019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
: : 在此詢問檢舉人幾項問題
: : 1、被檢舉人所po的圖片(有疑慮的圖片)
: : 檢舉人是否有上傳或提供至網路或第三方(如:朋友、FB、IG、雲端)
: :
: : 檢舉人圖片已在FB發佈
: 是的。但從未於PTT主動談及我個人真實身分與姓名
: :
: : 2、檢舉人所自稱所屬之圖片,上傳或提提至網路或第三方人,是否隱私設定設為公開??
: :
: : 檢舉人所自稱所屬之圖片,在FB設定為公開 https://i.imgur.com/sIYEHvQ.jpg
: :
: : 3、檢舉人是否了解各大網路社群「資料政策」隱私政策??
: : 「資料政策」隱私政策:https://is.gd/Ob7tpS
: : 什麼是「公開資訊」?:https://is.gd/2Wkwcr
: :
: : FB「資料政策」隱私政策,已提醒使用人
: : 其他用戶分享或轉貼關於您的內容
: : 您應慎選分享對象,因為能在我們的產品上看到您動態的用戶,可以選擇與我們產品或其
: : 他網路空間的用戶分享內容,包括您分享對象以外的用戶和企業商家。例如,當您分享貼
: : 文或向特定的朋友、帳號發送訊息時,他們可以在我們的產品或其他網路空間、親自或透
: : 過 Facebook Spaces 等虛擬實境體驗,下載、截圖或轉貼分享內容給其他用戶。此外,
: : 您對別人的貼文留言或傳達心情時,任何能夠看到對方內容的用戶都可以看到您的留言或
: : 心情,而對方也可以在稍後變更分享對象。」
: :
: : 公開資訊可以供任何人(包括未申請帳號者)在我們的產品或其他網路空間查看。公開資
: : 訊包括您的 Instagram 用戶名稱;所有公開分享的資訊;Facebook 公開個人檔案上的資
: : 訊;以及在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開 Instagram 帳號或 Facebook Marketplace 等其
: : 他公共論壇上分享的內容。您、其他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用戶和我們,皆得透過其
: : 他 Facebook 旗下企業產品、搜尋結果、工具和 API 等管道,提供存取權限或傳送公開
: : 資訊給我們產品和其他網路空間中的任何人。公開資訊也能透過第三方服務查看、存取、
: : 轉貼或下載,例如透過搜尋引擎、API 和電視等離線媒體,以及與我們產品整合的應用程
: : 式、網站和其他服務。
: :
: : 以上聲明已告知使用者風險安全性,換言之,檢舉人將圖片設為公開,就有風險性產生
: : 如...被人誤用、讓人輕易不小心搜尋到
: 所以totomomo4123將公開的臉書資料擷取至PTT匿名論壇張貼,並供鄉民觀看,這點就符合
: 站方所規定的“未經本人同意擷取照片並公開其恐涉有個資法規定”。
: 你有經過當事者的同意嗎?
: 如果有,請將證據附上給站務
: 如果沒有,那就是自圓其說
: 就算誤搜尋,其照片個資也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內。
: :
: : 直白來講,自已都不注意這點,默認OR愛炫自已,不注重隱私,現在來怪別人誤用
: 所以你家的門牌號碼我放上來供大家觀看,反正門牌號碼是政府發送的嘛,也是大家看的到
: 的、公開的阿,那自己都不注意隱私,還怪人誤用
: 你這樣的意思是乾脆把門牌都別裝、都拆下來好了,反正放在門上面,騎車走路路過的人都
: 看得到阿
: 就算是臉書公開資料好了,PTT是匿名平台,可以放上來私人照片嗎?
: 可見totomomo4123此話為自圓其說,而且還自己挖坑給自己跳,越陷越深。
: :
: : 再來談著作權,麻煩檢舉人別亂搬法規出來,誤導視聽
: : 著作權只限制他人再"利用",請問我有利用這圖片獲取什麼利益嗎,有的話請檢舉人提出
: : 若無法提出被檢舉人,有獲取不當有形、無形利益,麻煩請別亂搬法條
: :
: : 再次聲明,我不認識你(檢舉人)、你(檢舉人)對我來講,只是一個 Nobody
: : 我在回文問的889不是問你,你別自已搬椅子坐、往臉上貼金
: : 如果這麼碰巧,我PO的圖片是您,我只能講這麼巧合,深表遺憾,檢舉人是否該檢討自身
: : 是否做太多事,導致GOOGLE搜尋、FB搜尋您會排前頭,怎麼我不會搜到別人,卻搜到你??
: :
: Google為搜尋引擎平台,其搜尋廣泛,包含但不限於個人資料、地址、公司行號負責人、寫
: 作文章、照片等,其的確為公開之資料。但是,我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初衷就是為了其
: 個人資料必須由當事人同意才可使用,且我個人在未知情與我本人未公開至PTT匿名之平台
: 的情況下遭到totomomo4123公開之,其就算為該篇照片為誤用,totomomo4123至今仍未對本
: 人我道歉過。
:
: : 再來當下若您有疑慮,你是否有向該篇發文作者OR本人(被檢舉者)
: : 提出證明圖片是您,並請求移除,若有請提出證明,我只能講我沒收到
: 在收到檢舉通知信件前,老早就可以來跟我道歉了。
: 就算你是誤用,在收到官方通知說明時,也可以利用時間對我本人私下提出道歉或說明,但
: 你至今仍無道歉或說明,本人也向站方提出相關之證據。
: 你有的是時間,但你並沒有做阿
: 另外使用者aa7713333於本人檢舉後有來信道歉與詢問,同樣為私自公開個資,同樣是網路
: 上查詢的到,反觀。
: :
: : 若檢舉人沒提出圖片移除,只等到文章鎖定,讓人無法更正,進而檢舉
: : 是否有陷害之疑慮,如同我今天拿一件東西,到公開的地方,並讓人取用
: : 我等到有人將物拿走((非故意)),不先口頭糾正,反而馬上去報警,投訴別人偷取
: : 這點說不過去吧
: 站方鎖定是因為totomomo4123有公開照片,其為保護當事人不再受到第二次傷害與保全證據
: 的手段。這點相信站方比大家都了解鎖文之用途
: :
: : 最後麻煩檢舉人,請就實情說明,別胡亂搬法條出來,也請站務人員至 BIKER 板
: : 就能明白了解,檢舉人素行,也可詢問 BIKER板主,檢舉人在該板風評
: 不論我個人行為、風評好或不好,其個資還是有保護,不論你的種族、性別、性傾向、出生
: 地,法律前皆為平等。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大法官解釋保護。
: :
: : 以上 勞煩 站務人員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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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4.181 (臺灣)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Police/M.1560173319.A.865.html
: 最後感謝站方,期望能夠給我一個公道,謝謝。
檢舉人已承認在其他公開地方公開圖片,這點檢舉人已承認,是檢舉人公開,圖片並非隱
密,檢舉人自已不設限,現在將錯怪至他人,而且檢舉人可能、雖然沒在ptt談及自身
但檢舉人敢講自已沒在其他地方談自身資料嗎?? 若沒也沒人會相信,依照檢舉人在各板
發表之文章,檢舉人信用、說辭都不足以讓人採信。
檢舉人說被檢舉人將公開的照片,發佈到ptt匿名論壇張貼。
這點在此反駁檢舉人說法,ptt並非匿名論壇,ptt匿名發表需經過各板板主
嚴格審查之後才能發佈,此點檢舉人又開始胡亂賣弄,混亂視聽
本人(被檢舉者)最後一次重聲,我與檢舉人並無任何關係、恩仇
本人所po的網址,一切都是網路巧合搜尋獲得,再來試問,我現在po一張圖
檢舉者能和我講,此圖為何人、何法人所有嗎??
再來請檢舉人針對問題回答,本人在上一份答論時,說明「公開資訊」也清楚
將該社群網站,安全聲明po出,最後一次說明,是檢舉人自已種的果,請自已承擔
還有請檢舉人別再亂用法條了,「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依法無據、胡亂解讀
那我是否也可以搬出國家最高無上法「憲法」來解讀
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自由、言論自由、行動自由、人身、金錢..等自由
那就能決定一個人能亂說話,亂誣陷他人....等用意嗎??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再來我家的門牌,我沒公佈出來、google也搜尋不到,與檢舉人自行在社群網路
公開自已的圖片,二者不能相同並論之事,這點完全顯示檢舉人亂舉例
向您道歉只是人家不想和您計較,不代表您所做之行為是對的
很多時候大家只是把您當個笑話,你卻沾沾自已認為自已是對的
檢舉者麻煩好好讀書,別搬出一堆無知可笑的理論,再次強調若您怕圖被人用
就應該設定隱私、權限、並減少在公開社群地方發言,避免發生此事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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