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0926 (alex0926)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申訴] 因Cross-post行為,違反本站站規
時間Fri May 5 22:38:42 2017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alex0926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申訴理由:那我不太清楚標準在哪裡?
我的活動是輪流辦內容都會相同,但是都會相隔3個月,文章只需要改日就可以。
還是我只能刪除之前的文章在重PO才能不違法嗎?
因為規定上面沒有寫時間上的規定。
希望可以撤銷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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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Police/M.1493995124.A.77D.html
1F:推 longbow2: 本案已審酌過並處置,不重複受理申訴。 05/06 00:06
2F:→ longbow2: 標準請參考本局置底業務受理規定第7條 05/06 00:06
3F:推 longbow2: 3被檢舉的文章五篇都相同,連時間都是: 05/06 00:07
4F:→ longbow2: Time:2017 / 6 / 11 (Sun)19:00~22:00 05/06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