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Re: [檢舉] gkc公布他人個資
時間Sun Mar 12 01:16:09 2017
申訴駁回,
被檢舉人不予處分。
(一)按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19條第1項及第3款、第7款、第2項規定: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
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三、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
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
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
處理或利用時,
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
資料。
依前述規定可知,
若依照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處理資料,
與依照同條項第7款不同,
並沒有第2項依當事人請求需刪除之必要。
(二)次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下稱站規)第6條第1款及同款第2目: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
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
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為保護本站使用之言論自由,
參考我國個資法之法制,
對於他人已公開之資料,
應無所謂"公佈"而違反此條款之問題,
以免過度處罰。
(三)再按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規定(下稱業務規定)第5條及同條第2款:
5.於本站看板中,使用者於文章內文、暱稱、簽名檔、推文等,有以下
內容者,本局
得將相關文章予以鎖文:
(2) 個人資料:
業務規定中本局"得"將文章予以鎖文,
乃
裁量權限之規定,
本局自應依檢舉情事加以裁量,
裁量之標準,
則應參考前述個資法及站規之規定及精神,
自不待言。
(四)末按本站於考量是否刪文、鎖定文章、開處罰單,
並非必以法律為限,
基於本站之考量,
自有法律未規定必須刪文,
然依本站考量則予以刪文、鎖定或開處罰單之情形,
併予說明。
(五)查本案中,
被檢舉人引用檢舉人之文章,
並稱呼其姓名,
是否已違反個資法及站規所規定之違法處理個資?
需視情況而定。
若檢舉人之個人資料,
乃檢舉人自行不經意於他網站中寫出,
經過人肉搜索後,
於本站散布、處理,
則依個資法或許不違法,
於本站則可能因不認同人肉搜索,
仍予刪文。
惟本案檢舉人乃係
於本站自行公開自己姓名,
被檢舉人依此
於本站又稱呼其姓名,
則依此情況,
難謂被檢舉人乃"公佈"他人之個資(
他人個資早已被自行公佈),
就姓名與ID之連結上觀察,
亦
難稱仍屬於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因此,
實在難以認為此違反個資法及站規。
(六)復查檢舉人在文章中公開自己姓名,
目的乃用以自稱,
被檢舉人用該姓名,
目的在於稱呼被檢舉人,
就此而言,
實在難認被檢舉人以此姓名稱呼檢舉人,
有明顯逾越目的之處。
(七)末查本案應無適用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7款與第2項之餘地,
故檢舉人應無請求刪除該個資部分文字之權,
併予說明。
綜前所述,
本局認為本案被檢舉人應不構成違反站規,
故不予處分,
亦不認為檢舉人有要求被檢舉人刪除該個資部分之權利。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canandmap(由Paulnewman權利人授權代為檢舉)
: ψ 被檢舉人︰gkc
: ψ 檢舉事由︰公布他人個資
: ψ 檢舉說明︰
: 檢舉人已經徵得權利人兼當事人Paulnewman同意授權代為檢舉
: 被檢舉人於文章中公布PTT使用者之姓名,屬於直接或間接得識別
: 特定個人之資料
: 且於#1Ohme4Re宣稱該個資已由權利人公佈
: 然而被檢舉人並未經過權利人同意即逕行於文章內公開其個人資料
: ψ 所附證據︰
: 違規文章:
: ● 6945 2/22 gkc □ [申訴] 不服Paulnewman子玄詐欺版友的違法判決
: ┌─────────────────────────────────────┐
: │ 文章代碼(AID): #1OhP6cWh (AboutBoards) [ptt.cc] [申訴] 不服Paulnewman子?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22.A.82B.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367 Ptt幣 │
: └─────────────────────────────────────┘
: ● 6946 2/22 gkc 轉 (證據站內信1)棋勝一著
: ┌─────────────────────────────────────┐
: │ 文章代碼(AID): #1OhP7Pj- (AboutBoards) [ptt.cc] Fw: (證據站內信1)棋勝一?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73.A.B7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6947 2/22 gkc 轉 (證據站內信2)棋勝一著
: ┌─────────────────────────────────────┐
: │ 文章代碼(AID): #1OhP7Y69 (AboutBoards) [ptt.cc] Fw: (證據站內信2)棋勝一?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82.A.18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6954 2/23 gkc 轉 [心得] 鼎元的易經心得(一)
: ┌─────────────────────────────────────┐
: │ 文章代碼(AID): #1OhhhDO1 (AboutBoards) [ptt.cc] Fw: [心得] 鼎元的易經心?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846093.A.60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請留意: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 四板篇數不計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32.23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Police/M.1489252571.A.BC9.html
更改錯字
※ 編輯: longbow2 (36.224.141.12), 03/12/2017 14: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