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Re: [檢舉] gkc公布他人個資
時間Sun Mar 5 18:29:17 2017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幾個論點簡單回應:
: 1.
: 據站規很明顯有規定,在申訴用的看板公佈他人信件作為證據是合法的。
: 而我只是用來當申訴證據。再來,PTT法務一定知道,很多看板主張信件和水球一經編輯
: 即失去證據力,所以是Paulnewman此人就是在信中寫自己的名字,並非是我公佈。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uitSug/M.1400418085.A.6B1.html
被檢舉人宣稱Paulnewman已在信中自行公佈姓名,故可任意使用
然Paulnewman具有請求刪除及請求停止利用其姓名之權利,與被檢舉人主張相互抵觸
而先前的溝通紀錄中也表態被檢舉人無權任意使用其姓名
而相關檢舉案,有為保護當事人資料而進行刪除之前例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484195902.A.D5D.html
此為法務部之檢舉文章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475689056.A.06D.html
他板板規寫明站規
: 2.(最重要的重點)
: 因為我是公佈站內信證據在群組版版面上,所以依據站規用來當證據是可以公佈站內信
: 以做證據在申訴版面。並且姓名也是當事人自己已經在PTT公開的,依據站規: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本來PTT有這項規定是為了每個使用者的隱私考量,但是如果是他自己公佈,那就沒有
: (公佈個資)的問題,因為如果是當事人自己已經在PTT上公佈,那就是一個公開資訊,
: 也就不是個人隱私,所以此時再說是(公佈),就明顯不合情裡了。
當事人自行公佈個資,不代表他人可任意使用公開於其他板面
尤其是「未經當事人同意」之情況下
: 而依據上面的規定,如果我展示Paulnewman的姓名,是他完全沒有在PTT上公開過,那
: 屬於隱私,那你說我公佈他人個資那合理,因為這條站規本意本來就是在保障個人不公
: 開的隱私和資料,問題是依照上面畫綠色的部分,既然是Paulnewman自己公佈的,那就
: 沒有公開和隱私問題。所以依據站規,除非我公佈的是(未經本人公開的資料),不然依
: 據站規合法。
根據站規解釋
或字代表只要有一項符合即屬違規
從被檢舉人主張得知,被檢舉人明顯只解讀或字後面的敘述
但忽略「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略)」之前述
顯然被檢舉人對於站規之解釋仍不清楚
: (實際情境)
: 不然我們依照這個某C的論點,實務上就會發生以下荒謬的事件:
: (在PTT某版的推文)
: 某A: 你好,我是川普。
: 某B: 新版友歡迎你~~~~!!
: ~~~~~過了2天後~~~~~
: 某A: 我們來討論八卦版的版規
: 某B: 真的喔~那川普你有什麼高見??
: 某A: 你太可惡了,你竟然未經我同意公佈我的姓名個資~!!
: 某B: 可是明明就是前天你自己說(你是川普)啊?? 怎麼會是我公佈你的姓名??
: 某A: 不管~不管~我才不管我自己有沒有說出來,你在PTT打出我的名字就是犯規。
: 你罪大惡極~我要檢舉你~!!
: ===========================================================================
本例不適用於此檢舉案,故此例佐證無效
本案由以下例子來說明:
A:我今天分享一件事...(略),我是XXX
(2年後)
B:為了佐證A犯罪,我今天在此公布他之信件,且A為XXX
眾人:原來A就是XXX!!!
眾人:XXX你這個不要臉的,今天會被告就是B來檢舉你!!你等著被判敗訴吧!!!
A:為什麼B會洩漏我是XXX!?
(A找上B對質)
A:你為什麼沒經過我同意就公佈我的姓名?
B:你本來就有在其他網頁公開姓名啊
A:那又怎樣?我想在哪邊公開姓名是我個人的自由,與你私自洩漏我姓名根本是兩回事!!
B:啊就你自己公開的,為什麼怪我?
A:沒經過我同意就是不准公開我的姓名,你知道嗎?
B:你明明就自己公開的,我在信件裡公開你的姓名不行嗎?
A:重點是你有經過我本人同意授權公開嗎?沒有就是不行!!
: (小結)
: 站長,您說這樣的狀況滑不滑稽??
本板板主非站長而是看板警察
: 照這樣我看八卦版直接可以關版了,因為很多名人大家也都知道實際是誰,例如
: 伊湄、沙拉、彥州等人,但是為何實務上,鄉民沒人因此而被判罰??
: 不就是因為這些資訊許多都是已經公開,所以稱不上隱私。
名人不等同鄉民,且Paulnewman並非PTT風雲人物或PTT名人
Paulnewman只是前命理群組小組長,也是一位鄉民
既是鄉民,自然有個資持有與授權與否的權利
被檢舉人任意取用其個資,再以「他已經有公開過」為前提,宣稱其做法沒有違規
顯然,被檢舉人絲毫未提及在公佈前是否有向權利人溝通並取得授權
即便申訴之站內信不在此限,但「未經同意」仍然擺在前面
其表示個人之個資權益,仍是重於申訴或檢舉之比例原則
: (總結)
: 那麼言歸正傳,我必須舉證Paulnewman究竟有沒有在PTT上主動公佈自己的名字,
: 以下是證據,請站長過目:
: Paulnewman小組長的名字根本他自己就已經公開公佈在PTT上,他自己都公開了,
: 何來我洩漏未經他人自己公開之資料的問題??
: 這是小組長自己公開的,在PTT公開版面自己公佈,何來我
: 公佈他人未公開資料的問題?? 相關證據如下列PTT文章網址 :
: (1)
: 看板NTUICPSC
: 標題Re: 來個易經讀書會吧!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ICPSC/M.1052510379.A.D49.html
: (這篇深藍底的字,自己自稱鼎元)
: (2)
: 標題Re: [心得] 鼎元的易經心得(一)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ICPSC/M.1053337488.A.94E.html
: (這篇文章就叫鼎元的易經心得)
: (3)
: 標題請問各位學友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ICPSC/M.1054273809.A.7A5.html
: (這篇最後還屬名鼎元)
: ==============================以下僅貼出其中一篇==============================
: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NTUICPSC
: 標題 Re: [心得] 鼎元的易經心得(一)
: 時間 Mon May 19 18:00:59 2003
: ───────────────────────────────────────
: ※ 引述《starguest (天 星 客 )》之銘言:
: : : 一、象:是卦象,繫辭傳上說:「設卦觀象。」觀的是卦的樣子,由卦
: : : 的樣子來理解卦,如頤卦,初上為陽像牙齒,中間是陰,像口腔,所以
: : : 頤卦的樣子就是口樣子。
: : 這種思考法可能是最淺的見解
: : 但時人都這麼去思考
: 嗯!我瞭解學長的意思....吧!只是現今學易者大多淺嘗則止,不肯自修、
: 深究,而我也不得其門而入,因此還無法跟人談論易經,頂多說說書目和方
: 法罷了。資質弩頓,只求能學來知德,學易20載有得。
: : 象在今天叫做「概念分類」「概念分類」是讓人智慧成長的關鍵
: : 但到底「概念分類」有什麼用途
: : 該怎麼用
: : 我暫時不想在這裡說明白
: : 留待與你細心鑽研
: : 但請記得智慧是小道
: : 德行才是大道
: 概念分類的意思之一,是否就是像說卦傳一樣,遠去諸物、進取諸身,
: 象就是把萬事萬物都分成六十四類。是這個意思嗎?
: 智慧是小道,沒有道德的智慧恐怕成為奸狡之人,縱然聰明,
: 卻徒然時息於天地之間。
: 但沒有智慧的道德,也可能是誤己誤人,也不太好呢!
: : 數不只是河圖洛書
: : 象數很難分開
: : 請思考「幾何學」便知
: : 象是感官所感知的變化
: : 數是變化的序列
: : 變化跟變化得序列怎麼分的開
: : 所以我們合稱象數易「看不懂此段的是因為概念分類未清以後會懂」
: : 只是為了研究方便才將其分開而已
: : 中國人一向重「意」
: : 所以才說「得意忘象」
: : 但到是把「數」給遺忘了
: : 五行生剋其實是一種西方還沒發展出來的數學模型
: : 只是中國人太重質
: : 在量方面都不精確
: : 所以科學不發達
: : 只好等吸收了全部西方科學
: : 有志者來發揚
: 嗯!所以自來研究象數易者,都把兩者合一,很少有人將兩者分開的,
: 只是兩者一者為根本,一者為概念演發,(是這樣嗎?^^;)所以,我還是
: 把兩者分開一下。
: : : 三、理:經過漢代的象數易,從王弼開始,大部分的學者開始從朝理學
: : : 發展,理即義理,講得是哲學的東西,如蒙卦,啟蒙之意,何以啟蒙呢
: : : ?然後將卦中的六爻用哲學的方式解釋,這是哲學系、中文系大部分的
: : : 老師教易經的原則,關於這方面的專書很多,宋朝以後大多如是,以程
: : : 頤的「易程傳」為代表。
: : 理的意思是原則
: : 義理只是其中一種
: : 象數占卜各有其理
: : 但易經本文「包括十翼」的義理至為重要
: : 講的是時空變化
: : 但為什麼瞭解了時空變化
: : 可以賦予一個人擁有「全面性能力」
: : 入世可安邦治國
: : 出世可修道成仙
: : 「安邦治國之道至為重要有人連安邦的能力都沒有就想修道成仙此乃緣木求魚」
: : 「說瞭解時空變化卻沒有以上的能力不是真知」
: : 只有等你年紀稍大一點
: : 等受盡折磨以後
: : 自然沒有老師也能無師自通
: : 在此之前先在儒家與道家上下功夫
: 僅尊教誨. 6^^,鼎元真的年紀和經歷都還不夠呢!忽然想起學長要我看
: 世紀之戰。
: : : 四、占:即占卜,易學社的專門之學,從蓍草卜卦(易占)到「京房易卦
: : : 」、「梅花易卦」等,都是占的範圍,專著「斷易大全」,「梅花易數
: : : 」、「野鶴老人占卜全書」等。
: : : 清朝的李光地編著的「周易折中」是集象數理占(易占)的書,另外,如
: : : 周易尚氏學(尚秉和著)、周易全解(金景芳著)則是現代比較好的學易專
: : : 書。
: : 如果你有前面三種
: : 第四種其實不學也罷
: 以前,我總以為靠著占能夠幫人解決問題,但我發現,問占者多是心迷者,
: 少數人能夠點破,多數人仍迷失於自我的輪迴中,我自己也無法跳脫,所以
: 才知道從義理上學易才是大道,占只是會懂易者的一個法門。
: : 但我觀察到的經驗
: : 有些人不學這第四種
: : 就是成就不了前面三種
: : 這些人就是巫師性格的
: : 譬如邵康節管輅一類
: 可是他們兩個也有大成就不是嗎?
: : 如果你不是巫師巫婆(好難聽還是改成日本話巫女比較好)
: : 一類的性格體質
: : 這第四種你是學不成的
: : 何謂巫師性格
: : 能與鬼神溝通能治療他人能點石成金
: : 「以上所言接象徵但三者必須具備方稱巫師性格」
: : 沒有這種性格一輩子都學不好占卜
: : 有這種性格給三個小時的傳授就可以有開業從事占卜工作
: : 「但要大成仍要數十寒暑」
: : 不是這種性格
: : 還是花十多年寒暑去研究前面三種
: 竊以為巫師性格只是精神錯亂,我還不想接觸怪力亂神。
: 鼎元
以上文章,皆僅於NTUICPSC此板內公開之文章,且作者皆為權利人
但被檢舉人刻意迴避「是否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授權」之爭議
逕行於他板公開其姓名,又稱「NTUICPSC板他都有公佈,所以我也可以公佈」
但是,被檢舉人不等同於權利人,又未取得權利人之同意授權
故被檢舉人之宣稱及佐證皆無實質效力
且,AboutBoards板主(即群組長)亦認定有洩漏個資之虞而刪除之
請看板警察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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