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amei101 (可樂咩)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檢舉] askingts公開個資不予處理影響個人權益
時間Tue Oct 18 02:16: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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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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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檢 舉 人︰colamei101 (擔任 板板主)
ψ 被檢舉人︰askingts
ψ 檢舉事由︰文章代碼(AID):
#1N_ndR0K (I-Lan)
ψ 檢舉說明︰askingts於回文中複製原文中個人資料,經本人請求予以修改或刪除
個人資料相關部分,仍不予回應,影響個人權益,經宜蘭版版主協調
後仍未果,請求Board-Police版予以裁定
ψ 所附證據︰
壹、文章代碼(AID):
#1N_kk1K_ (I-Lan)為本人文章該文相關個人資
料已予以修改
貳、本人要求askingts於
#1N_ndR0K (I-Lan)中將個人相關資料予以修
改或刪除,但askingts因對本人於
#1N_kk1K_的刪帖備註不滿因此
不肯接受,但經查宜蘭版版規及向宜蘭版版主jac19860114求證後
確認刪帖與否並無違反版規,刪帖疑義僅涉及個人觀感,但該舉
動已影響本人權益
參、個人要求修正或刪除個人資料之相關依據法規及規定說明如下:
一、依Board-Police版[公告] 修正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 5 條
內文中:
新修正之第五條:
於本站看板中,使用者於文章內文、暱稱、簽名檔、推文等
,有以下內容者,本局得將相關文章予以鎖文:
(2) 個人資料:
(D)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註: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
{{{該規定已將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列入保護中}}}
二、依個人資料保獲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
[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
、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
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文中所提家人的醫療狀況中人物、事項、時間、地點及
物品皆有涉及,個人認為相關知情人士可從文中推測為
何人,進而使個人帳號個資暴露,而本人原文引發刪帖
與否爭議之刪帖備註,即已提及因涉及個人隱私所以欲
刪帖,但因多位版友提出刪帖不適合,因此改以修文並
留帖,皆表明本人原意並不願將該資料長久公開,僅只
是暫時公開,更何況是同意他人轉發公開}}}
第3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
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本人依此條請求:若Board-Police版審議askingts為違
反規定後,請askingts將其回文
#1N_ndR0K (I-Lan)
修改更正,若不接受,則請予以協助刪除該文}}}
第 5 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
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
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個人資料與askingts所說刪文與否並無正當合理之關聯
且已逾越刪文爭議之必要範圍}}}
第 6 條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
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
{{{相關醫療之個人資料並非該醫療當事人本人公開,而是
家屬,家屬亦未事先徵求過當事人意見,當事人僅讓家
屬至網路尋求其他醫院及醫生訊息}}}
三、依著作權法: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四)網路篇-1~10
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明文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
享有著作權。」因此,凡是符合第1篇第2題著作權保護
要件的作品,無論其類型(文章、漫畫、攝影或短片…
等)、發表處所(BBS站、討論版或個人新聞台),都是
受到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並且從創作完成時起即
受保護。例如:彎彎擺在個人網站上提供下載使用的MSN
大頭心情圖片,或者知名網路作家痞子蔡蔡智恆成名作
〈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是先以連載形式發表於成大資訊
所BBS站,因廣獲好評而集結出版。因此,對於這些受保
護的著作的轉貼、轉寄、收入或其他利用散布行
為,原則上,必須經過著作人同意或是屬於著作權法規
定的合理使用,才能合法利用,否則即可能構成著作權
侵害。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8&ctNode=7561&mp=1
本人並未同意askingts於回文中引用原文文章資料}}}
以上,煩請審核裁定本項糾紛,謝謝!
請留意: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四板篇數不計入
相關站務人員所為之站慶宣傳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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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Police/M.1476728193.A.C7B.html
※ 編輯: colamei101 (36.230.8.153), 10/18/2016 02: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