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odyhid (律~*)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申訴] 為了找寵物才在相關版PO文!!!
時間Sun Feb 2 20:09:46 2014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melodyhid
申訴判決:本局 cp 檢舉案
申訴理由:
我本來真的不知道有這條法規= =
我只知道轉錄太多篇會被罰 沒注意到發表文章也是
而且我不是每個版都PO文
我只有PO在相關的板 以及我知道有可能會有人撿到的板上
並不是要擾亂看板秩序 或者無條件地四處PO文 更不是廣告!!
再者 請求協助的文章是否該放寬CP規定?
我發現不管是走失寵物 連家人走失的也會被處罰
試問 如果因此而讓人錯失找到他們的機會
這樣是否代價太過龐大??
何況處罰方式 就算是初犯
也是把所有文章刪除 加上三天以上不能PO文 連推文轉文都不行
而這時間 就是找他們的黃金時間!!!
家人有多著急 網友們能給的協助又是有多大
希望這條法規可以再多加討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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