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920823 (綠茶)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申訴] cross-post
時間Sat Dec 22 23:57:42 2012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ym920823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申訴理由:
po文前均獲板主同意,但還是遭到刪除,
請問cross-post的規定的理由是什麼?
如果只是想擋惡意的廣告文,板主應該不會同意,是吧?
希望能撤銷判決,並且恢復我的文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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