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ny (版權這種東西請尊重原作)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申訴] 被禁單位徵才文有點尷尬 請求寬待或撤銷
時間Thu Jun 28 20:15:47 2012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kunny
申訴判決:本局 6/28 檢舉案
申訴理由:
Ptt警察部隊您好,本人於6/28應長官要求在Ptt某些學校系版徵工讀;
心想公家單位徵文並非廣告文,因此才會放心地張貼。
再者徵才的對象是學生,景氣不是很好故非常樂意分享資訊。
結果竟被禁為 cross-post;誠請 Ptt警察 重新審核所張貼的內容,
再判決是否為惡意或不良的 cross-post 文。
個人認為這項判決對本人而言是否過重,且三天內不能繳罰單與復權。
您可以警告敝人有違反之嫌,但對於在下的動機與初犯是否判的太嚴厲?
看我的註冊時間那麼長、發文數卻那麼少就可以察出我不輕易po文。
亦請PTT警察審核在下動機與內容重新判決,萬分感謝。
※ 編輯: kunny 來自: 218.161.122.60 (06/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