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sterjam (Funky!!)
看板Board-Police
標題[申訴] 660篇 monsterjam CP
時間Sun Feb 26 23:09:50 2012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monsterjam
申訴判決:本局 monsterjam CP 檢舉案
申訴理由:
文章內容並非轉錄
雖然均是實驗室徵才文章
但由於本實驗計畫屬於涵蓋不同專業的跨領域計畫
因此我分別在job 機械 化材 comm_and_RF 電子 微機電
物理 博後 碩士等版面
依照各看板不同之人員屬性
修改所需徵求的人員
例如job板規薪水必須超過18780元
我便不能在那邊徵一個月8000元的碩士班學生
又例如本實驗室有跟台大機械合作我便在機械板強調台大機械可以共同指導
再來比方實驗室要設計之微型靜電透鏡需要微機電技術
所以在微機電板我就有附加進一步說明
諸如此類
我前前後後花了超過六小時修改這十篇文章
結果一個檢舉我這六小時就做白工了
如此判決是否妥當請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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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2.221
1F:推 longbow2:調查證據中 02/28 09:27
2F:推 longbow2:申訴駁回 03/02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