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ingchang (流年不利)
看板Bioindustry
標題Re: [感想] 關於非自願離職申請單
時間Sun Aug 2 17:45:30 2009
有上勞工局的網站去詢問
得到了答案
只是讓我覺得好"切心"(台語)
原來這就是政府部門啊
原來我們真正需要幫助的時候
才感到孤立無援
話都說的很好聽
聽人民服務
但是我的感覺卻很不好
為什麼呢??
在這裡我把我問的問題po上來
大家看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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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
你好,我本來在醫院當研究助理,
但是老闆覺得我做不出他要的東西,
所以叫我做到月底(一個星期前通知),
我當下傻傻的簽了自動離職申請的文件,
但是事後想...不對啊!
明明就是他解雇我的,
那這樣我要怎麼補申請非自願離職的證明文件呢?
看到網路上有人說跟勞工局拿表格請公司蓋章,要是他不幫我蓋章呢?
而且聘僱的地方跟我上班的地方距離很遠,
現在失業了,
根本沒由多餘的車資,
請幫幫我
[勞工局回答]
您好
很抱歉
您已經喪失一切合法勞工權益
何況自您離職日起只有30天追朔期
本案目前申訴無效
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我的問題]
不是可以到勞工局申述嗎?
況且到現在還沒30天
如果按照你說的追朔日,
那是不是代表我還可以申述
我想說的是...
你們的回答
讓小市民的我們根本沒有受到保障
只是公式化的回答
讓我感到很失望
[勞工局回答]
您好
您是否清楚您已經簽署自請離職書
您要如何爭取應有合法勞工權益
如果本會直接請您至當地勞工局
後續公司以誣告罪嫌對您提出控告
您又將如何處理?
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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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感想]
很好
這就是政府的服務
今天...
要是我懂法律
我就不會傻到簽自動離職單
就不會上勞工局的網站問你
既然要到替人民服務
就請多用心
而不是用後面手續會多
最讓我不開心的是
還提出誣告罪嫌來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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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8.230
2F:→ chilingchang:附上網頁,證明我沒有亂講 08/02 17:48
3F:推 sardine:如果你覺的法律在玩弄你... 你可以找立委或是到山林裡過山 08/02 19:35
4F:→ sardine:頂洞人的生活..... 08/02 19:35
5F:推 cdrwli:我的建議是帶立委或是記者去,前提是你決定要撕破臉 08/02 19:46
6F:→ cdrwli:不過老闆陰你先,我覺得你還是很氣,不過為了後路著想 08/02 19:46
7F:→ cdrwli:你就忍一忍吧,你應該知道這圈子很小的,很容易被河蟹的 08/02 19:47
8F:→ rebirth: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 08/02 21:26
9F:→ rebirth:要申訴請先想辦法舉證 "你是非自願離職" 08/02 21:48
10F:→ gusss:竟然已經簽了~多說無益~學一次教訓吧~ 08/02 22:12
11F:推 ceci:他說的也沒錯 這又沒辦法證明是事後後悔改口還是真的當時誤簽 08/02 22:13
12F:→ gusss:要跟政府要錢~要按遊戲規則~前提就是非自願離職! 08/02 22:14
13F:→ gusss:還不如努力找工作~還來的實際一點~要是仍不平~建議找蘋果 08/02 22:16
14F:→ gusss:不過好奇的是你是跟哪家醫院哪個醫師? 08/02 22:16
15F:→ rebirth:補充幾點 失業給付的請領是有條件的 並非失業都可領 08/02 22:37
16F:→ rebirth:1.非自願離職。 08/02 22:38
17F:→ rebirth: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08/02 22:38
18F:→ rebirth: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08/02 22:39
19F:→ rebirth: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 08/02 22:39
20F:→ rebirth: 或安排職業訓練。 08/02 22:39
21F:推 takumatw:可不可以說說看是什麼實驗做不出來?? 08/02 23:15
22F:→ takumatw:做不出來還是做不出預期結果??? 08/02 23:16
23F:→ chilingchang:打從知道做到月底的那天,我就在找工作了 08/03 00:51
24F:→ chilingchang:而且我的年資超過1年了,並不是說一定要拿到錢 08/03 00:51
25F:→ chilingchang:只是覺得服務人員的態度讓我很不舒服 08/03 00:54
26F:→ chilingchang:很抱歉不能說哪個老闆及實驗...她們最近在徵人,我不 08/03 00:55
27F:→ chilingchang:敢講...怕他們會知道,我也不想硬拼,我知道這圈子很小 08/03 00:56
28F:→ chilingchang:努力找工作比較實在,只是想po出經歷這些事的情況,可 08/03 00:58
29F:→ chilingchang:能我太激動了.希望我這笨蛋的例子.大家可參考 08/03 00:59
30F:→ chachalee:只能說勞工局的態度比較消極吧 其實是有可以爭取的方法 08/03 10:18
31F:→ chachalee:但是對他們來說這個太麻煩了 按照流程走對他們比較省事 08/03 10:19
32F:→ chachalee:謝謝你的分享 祝你早日找到工作 08/03 10:20
33F:推 doubling:謝謝分享,當初我老闆也是要我們簽自動離職,不簽,就玩 08/03 17:38
34F:→ doubling:死你(放風聲之類的)看以後哪個醫生敢用你!我只好認了 08/03 17:39
35F:推 banlance:其實申請單就有一條能力不足而被開除的選項 08/03 23:35
36F:→ banlance:原PO要不要回去跟老闆講一下看能否撤銷 08/03 23:36
37F:→ banlance:畢竟都已經待了一年符合家寶六個月的資格 08/03 23:37
38F:→ banlance:有些老闆可能是有所誤解而採取自保行為才要員工簽 08/03 23:38
39F:→ banlance:BTW現在還是就業潮原PO若還是要做研助還是有很多機會卡位 08/03 23:39
40F:→ banlance:希望你順利解決^^ 08/03 23:39
41F:→ banlance:頂好服務處有位很好的小姐 距離門口最遠的那位 08/03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