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SS (PDSS)
看板Bioindustry
標題Re: [問題] 感覺笨的很慘的社會新鮮人
時間Wed Dec 31 22:31:20 2008
※ 引述《Inhtd (我的媽媽咪呀)》之銘言:
: 認真爬了一些文
: 但是好多疑問還是在我腦裡轉呀轉....因為發現自己好像在一個慘烈的狀況下
: 目前準備擔任一個國科會補助案的研究助理
: 但是我發現合約書上的聘期
: 聘用期間: 11 個月(自中華民國 98年1月1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
: 這是我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所以有很多東西都不懂
: 看了收錄的文章,有些疑問
: 1. 聘期不是至少一年一聘? 11個月是怎麼一回事??
: 2. 國科會的年資累積從七月份算起,那像我這樣的聘期,是不是完全沒辦法累計年資>"<
: 3. 像我這樣的工作時間,是不是完全沒有年終可以拿?? 冏
: 還有一條我也覺得很奇怪
: 研究助理屬臨時人員,與XXX並無勞雇關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聘用人員聘用條
: 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研究計畫若因故停止執行,約用關係應
: 即終止。
: 不適用於勞基法??
: 希望有經驗的各位可以解開我的疑問,萬分感謝!!!
: 不好意思,第一次PO文,如果有不符規則,還請指正&見諒
最近國科會有推一個短期就業的促進方案,
板友也有推文可能原po的情況是該方案,
但是,
我記得收件截止日期是12.31,
結果這麼快就公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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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51.144
1F:推 arsenate:這樣將來找其他助理工作時 年資不足一年就無法累計吧.. 01/01 22:39
2F:推 ilovestar:應該可以累計年資,但是到11月底領不到年終 01/0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