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baway (末代植物永恆感動)
看板BioCup
標題說明一點
時間Tue Mar 18 01:10:05 2003
首先
我不是來吵架的
只說明一點
關於前年敝系大生盃女籃之事
跟敝系目前所提出的論點
已經偏題了
並不是說秩序冊上有名冊也不一定能查出是否為槍手
就可以不必在秩序冊上列名
該做的事還是得做
也沒必要翻這比舊帳吧
試問敝系可有在當年的事件中獲得好處?
這不是敢做就要敢被說的問題了
重點在於秩序冊上是不是本來就應該列有選手名冊?
如果貴系堅持於即使列入名冊
也不一定查得出選手是否違規參賽
那麼是不是每個路口都不用設紅綠燈
反正設了大家也不一定會遵守
這個論點是否有點奇怪?
況且
秩序冊上列有選手名冊的必要性
也並非光只與查核選手違紀參賽否
而是可以當作一個紀念、一個記錄、甚至是一個證明
另外
並不是敝系發生了當年的女籃事件
就必須一直背負著這個原罪
請注意敝系提出問題的重點乃是在於秩序冊上選手名單出現的必要性
請勿轉移話題模糊焦點
同時
敝系也於當年的事件得到應有的懲罰
是輕或是重,見仁見智。
然敝系卻沒有必要遭受二度責難的必要
就假設
我說了是假設
假設正在讀本文的你的祖先是個無惡不作的壞人
你一輩子都要承受祖先的污名
被外人以奇異眼光審視
請問你作何感想?
答案不言可喻
因此
關於這點
請提出此事件的同學稍微注意一下
另外
敝系代表提出問題理應獲得正面回應
而不是遭到冷嘈熱諷似的對待
敝系也沒有要雞蛋挑骨頭
只是主辦單位的一舉一動
本來就是應該攤在陽光下讓大家檢視
而非一個字都不能提的
對吧?
當然
對於敝系系胞較激動的發言或推文
在此說聲抱歉
不過
這方面也反映出敝系系胞對於某些問題的關心
敝系繳交的報名費來自於系學會費
系學會費來自於每一位系胞
在領隊提問未能詳盡含括所有系胞的疑問下
有系胞以個人名義提問
也不是不能被接受的對吧
我想主辦單位是該要有接受問題、批評與建議的雅量
不是嗎?
台大植物系學會會長
林益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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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提出問題
希望獲得誠懇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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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