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61022001 (eating)
看板Bilk
標題[問題] 手機交易糾紛
時間Fri Nov 25 00:10:23 2016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賣了一支三星NOTE4手機
在我的使用之下 手機正常無任何異常
而對方也面交測試 手機也無問題
對方也說沒問題
然後就在今天 買方說手機故障 會一直關機開機
要插著電源線才能使用 一拔起就自動關機
昨天也有讓他測試過 電源線插著 跟 卸下電源線 都沒有自動關機開機這問題
現在要我退貨 可是我不接受 已經面交測試沒問題 隔了一天就出問題
而買方說 他是懂法律的人 要我把民法365條看清楚
他跟我提到下面這點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請問我是賣家 我該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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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retenka1991: c2c面交不適用七天鑑賞期,面交買方 180.217.231.49 05/01 11:54
2F:→ sretenka1991: 確定商品沒問題銀貨兩訖後就不得求 180.217.231.49 05/01 11:54
3F:→ sretenka1991: 退了,賣家無罪別怕 180.217.231.49 05/01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