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arly (以後只剩好日子)
看板BigBanciao
標題[心情] 原來這就是微罪不罰的感覺嗎?
時間Tue Dec 3 12:50:20 2024
昨天經過中正路全家
發現一台Toyota非常理直氣壯的停在公車停靠站,完全沒有歪斜
那個停車的技術彷彿四周有我看不到的隱形方格
雖然我只是經過去買炸雞的
但還是順手拍了幾張照片跟錄影
想說等下檢舉
https://i.imgur.com/TSqFn4Q.jpeg
結果違規事實裡完全沒有「公車停靠站違規停車」的選項
https://i.imgur.com/RU8NhVR.jpeg
買完後至少20分鐘的時間,發現它竟然還在!
看來只能親自打電話了
結果就在打完後5分鐘內,車主不疾不徐的出來
一個流暢的轉彎後就開走了
…想一想還是再打過去
「喂你好我是剛剛檢舉違規臨停的,請問他現在開走了,是不是就無法有任何動作了?」
「所以你要取消報案嗎?」
(?)「我有拍照跟錄影,這樣有用嗎?還是你們也沒辦法?」
「我們這邊可以做取消的動作,所以妳要取消報案嗎?」
「…那取消好了,畢竟你們來也看不到車了應該也不能做什麼了吧」
「好那這邊就幫妳取消囉,謝謝」(秒掛)
以上不一定逐字逐句但意思差不多就是這樣
欸不是,我只是確定我拍照錄影你們是不是也沒辦法受理,這樣都不肯給一個明確的答案,
是有多怕?
在同一家便利商店,既夏天被偷傘然後警方跟我說找不到嫌犯結案後,又一次讓我對板橋警
察失望
https://i.imgur.com/lwFU8kL.jpeg
根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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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9.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igBanciao/M.1733201422.A.3B4.html
1F:→ a22650619: 報警說重機停公車格馬上就來了12/03 13:32
2F:推 Houei: 公車站才該是重點科技執法取締違停項目 偏偏一堆跑去抓別的12/03 13:35
3F:→ aqwe: 公車停靠站現在不能檢舉了 以後大家都可以借停 超爽的12/03 14:25
4F:推 ilove30and: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可以開。請鴿子來開就好12/03 14:41
5F:→ ilove30and: 但檢舉是不行的。只能打電話叫鴿子來開12/03 14:42
6F:→ ilove30and: 微罪不舉是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鴿子真的是非常忙。12/03 14:43
7F:→ ilove30and: 若檢舉這種小罪太多,會讓觸犯社會法益較大的淹沒其中12/03 14:43
8F:→ ilove30and: 只能說目前的確很難滿足。而這部分尚未有AI開單功能12/03 14:44
9F:→ ilove30and: 開單還是都須仰賴員警開單。怎麼做都需要人力12/03 14:44
我知道需要人力,所以為何檢舉系統不能加進去?
警察根本連到場都不用,我直接附檔案給他
還有,我有朋友(不常聯絡)也是鴿子
所以我自認很體諒了
但光夏天時傘被幹走找不回來(回家補之前文章後續)
跟這次不肯直接回覆我問題,我就只能冷笑
10F:推 hicker: 請google "警察的一天"12/03 14:47
11F:推 AiriMania: 你要說這個角落有機車紅燈右轉或者沒戴安全帽12/03 15:21
12F:→ AiriMania: 違停這種小罪讓他們來處理根本是浪費警力資源12/03 15:22
這還不是停10公尺內的轉角,是直接就停在上面
停了至少半小時偏偏就在我報案時開走
是很浪費啊!所以我一開始也不想打電話
那個檢舉系統就逼得我不得不打
13F:推 p10121987: 就算找鴿子來他們也是鳴笛趕人而已 因為要先勸導12/03 17:10
我知道,只是原本想說駕駛半小時沒出現那應該可以開單吧,就是這麼偏偏
※ 編輯: hcarly (49.216.19.50 臺灣), 12/03/2024 18:22:23
14F:推 vaude: 笑死塔綠12年交通部垃圾酬庸新北鴿子爛到流湯中正路又是三 12/03 18:28
15F:→ vaude: 大低端道路習慣就好 12/03 18:28
17F:→ Badu: 請使用這,不用上傳照片也可以 12/03 18:41
謝謝!已上傳(雖然晚一天希望有用)
18F:推 wei1234568: 支持你,建議簡訊報案最快 12/03 18:57
已上傳 謝謝支持
19F:→ Catalyst: 低能限縮啊 轉角公車站這種爽爽停 機車也可以爽停人行12/03 19:28
20F:→ Catalyst: 道 警力不足還限縮民眾檢舉 只是讓更多人打電話或簡訊12/03 19:28
21F:→ Catalyst: 叫警察來而已 通常來了也是白跑 人早就跑掉了12/03 19:28
※ 編輯: hcarly (49.216.19.50 臺灣), 12/03/2024 20:03:51
22F:推 Badu: 要來陰的,別讓對方做知道,此外也提醒一下,「每2個小時得 12/03 20:20
23F:→ Badu: 連睡續開野!」這句很重要 一個違停動作可以請警察開個多 12/03 20:20
24F:→ Badu: 張罰單!也願新北的交通變好! 12/03 20:21
25F:→ Houei: 4樓 AI不能開單 至少可節省員警往返處理的時間人力 12/03 21:34
26F:→ cake2246: 垃圾違停 12/03 22:25
27F:推 sponge88: 去找你選區的立委反應,請他去立法院提案修法,把限縮 12/03 23:30
28F:→ sponge88: 檢舉項目修回來,警察是執法者,不是立法者。 12/03 23:30
29F:推 heading: 這種違停在公車格的希望開走後出車禍最好 12/04 00:18
30F:→ heading: 完全不顧別人安全與利益的超級自私鬼 12/04 00:19
31F:噓 HookWorm: 也不想想當初網路上怎麼狂罵檢舉魔人的 12/04 04:20
32F:→ HookWorm: 政府被罵到起賭爛 拔掉檢舉 然後就改罵政府開放違停 12/04 04:20
33F:→ HookWorm: 怎麼改都有人靠北啦 12/04 04:20
34F:→ HookWorm: 根本原因不就台灣人素質太差 12/04 04:21
35F:推 wtfconk: 井渣選擇性看不到啦,利用設計問題偷拍堵二輪的勤業績較快 12/04 06:24
36F:推 Badu: 可違停不能檢舉!不代表不能開單呀!簡訊報案警察檢一樣是會 12/04 07:16
37F:→ Badu: 開單,除非是盲鴿! 12/04 07:16
38F:推 Makubax: 沒監視器的話說對方肇逃是不是比較快 12/04 07:37
39F:推 GT168: 那些大官立委出門都專車的,怎能體會老百姓搭公車的痛苦 12/04 10:49
40F:→ GT168: 占用公車停靠區根本就該重罰,居然歸在微罪,可悲 12/04 10:50
41F:→ Houei: 怎不把條子替大官開道的人力 拿去抓公車站違停 12/04 11:05
42F:推 sfking: 法案審議的時候藍綠白都沒有異議啊,限縮檢舉是全民共識 12/04 13:32
43F:推 Cytsakana: 全政客共識 12/04 16:20
44F:推 s813082: 板橋警察喔 爛死了 12/04 17:52
45F:→ s813082: 直接打電話去好像我欠他錢一樣 超級爛 這種垃圾機關最好 12/04 17:52
46F:→ s813082: 通通去死 12/04 17:52
47F:推 n74042300: 簡訊報案連發 只能這樣了 發簡訊免費加減用 12/04 19:25
48F:→ Catalyst: 停在轉彎處才是更嚴重 要在盲視野下轉出支線道 12/04 20:00
49F:推 tu6y7: 陳歐文限縮交通檢舉的啊 要找他 12/04 20:55
50F:→ ABAP: 要是有出入文化路魚中魚附近會更生氣,停車格不夠大/車沒停 12/04 20:57
51F:→ ABAP: 到底/車太大台,會佔了一半的人行道,然後還會有一堆客人會 12/04 20:57
52F:→ ABAP: 不想刮傷車底盤從莒光路口人行道開上來停,莒光路放了交通柱 12/04 20:57
53F:→ ABAP: 之後,改從另一邊人行道口開上來(文化路一段388巷)...倒車 12/04 20:57
54F:→ ABAP: 上來/下去,行人要自己注意有車要倒,客人&店家也不會指揮一 12/04 20:57
55F:→ ABAP: 下 12/04 20:57
56F:推 cs42633: 感謝熱心 12/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