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EK2 (JI3)
站內BigBanciao
標題Re: 協尋~拜託 請好新人士還給我
時間Sun Nov 20 04:58:14 2011
※ 引述《SIEK2 (JI3)》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今天在板橋客運總站
: 於下午三點半要搭客運返鄉
: 上車後於四點左右發現遺失了手機包~
: 立刻用另外一隻手機 回打 有通
: 過10分鐘再打 ......關機(電充滿)
: 小弟上車前 曾在統聯客運最左邊兩個位子休息
: 因整理行李 當時把手機包放在坐位後面的櫃檯上....忘了拿走
: 拜託 懇請 撿到手機的好心人士
: 大發慈悲 還給我 小弟感激不盡
: 內含現金2000多元~ 身分證 機車駕照 還有工作證 悠遊卡 等
上車後 時間約下午四點鐘
警方~客運總站~我都聯絡過了
我還請他們幫我找 跟 廣播
都沒消息
因我人在客運上了
警方說本人沒到 他們也沒法直接跟客運公司 調監視器
我爸爸(警察退休)說 儘管調到 人來人往這麼多 也無從找起
只能期待當事人 良心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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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31.194
1F:→ sunpeace:拍拍 11/20 06:30
2F:→ show1104:哎...只能說下次東西記得不要亂放 11/20 11:39
3F:推 sltsou:報警是可以的 我記得手機裡面是有識別編號的 11/20 12:16
4F:→ sltsou:之前有朋友撿別人手機 對方是有背景的 後來還告我朋友侵占 11/20 12:16
5F:→ ViperII:本來就侵佔 跟背景有什麼關係 11/20 12:19
6F:→ mick0621:slt大的意思是有背景的 找到機會比較大?? 是否?? 科科 11/20 12:49
7F:推 luckyjack:的確如此~有辨識碼也需要電信公司協助才有辦法,但這種 11/20 13:14
8F:→ luckyjack:小案件除非牽扯刑事案件否則是無法請電信警察或電信公司 11/20 13:15
9F:→ luckyjack:幫忙的~ 之前看過一個案例有找到是因為失主是網路警察的 11/20 13:15
10F:→ luckyjack:老婆~ 11/20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