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Dong (白色男孩)
看板BigBanciao
標題Re: [閒聊] 徵人一起買麥當勞??
時間Tue Mar 29 15:00:38 2011
那小弟就代為解釋一下...
板規從今天此修正為"
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
一律視為買賣文。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一起去早餐、午餐、晚餐等,這種不算是合購文。
但是一大群人,一起買有好康優惠,一大群人因此有所受惠,這種就算是合購文。
板規的訂定,是以淺顯易懂為目標,並不是要一字一句把規矩訂死,
這樣板主跟板友之間,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有所好處...
相信板友對於[徵求]、[合購]之間,彼此都有一把尺,不用板規來有所約束才是。
PS.[板橋卡]週五第三波發放,還請板友踴躍現身領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3.120
1F:→ edina:那前面那篇做頭髮兩人同行優惠的呢 03/29 15:03
2F:推 hn699209:我是覺得樓上說的應該也不算是合購文啦XD~只有二人咩XD 03/29 15:07
3F:→ hn699209:合購是比較針對五人以上的吧XD(合購老手XD 03/29 15:08
4F:推 Roy0820:對不起阿~~不知道我發這篇搞這麼大..連版主都出現了= = 03/29 15:14
5F:推 shari330:樓上別自責 只是因為板友有疑問 板主才現身的 03/29 15:17
6F:推 steven77601:不覺得兩人叫合購...XD 03/29 15:41
7F:推 amalilice:合=一起 2個人就可以一起 為啥不算合購? 合購版也常有 03/29 16:04
8F:→ amalilice:只徵一人的阿 03/29 16:04
9F:推 hn699209:哈哈哈,如果要徵對文字來討論,會討論不完的XD 03/29 16:10
10F:→ hn699209:說實在的,這個問題很小很小很小,我覺得不用特別討論XD 03/29 16:11
11F:→ hn699209:把板規修正的更好就好了,口舌之爭沒必要 03/29 16:12
12F:推 justsaygood:所以本次麥當勞2人有一套半價優惠,到底算啥 囧 03/29 16:47
13F:→ justsaygood:彼此都有一把尺,就是大家的尺不會一樣啦XD 03/29 16:48
14F:→ justsaygood:版主辛苦了 03/29 16:48
15F:推 ajinou:老實說現在一般的和作法都是團員把錢交給主購 由主購去買東 03/29 17:33
16F:→ ajinou:西 所以主購是會碰到錢的 但是買麥當勞這件事 找人一起買 03/29 17:33
17F:→ ajinou:找的人並不會碰到錢啊 我覺得不應該算吧 03/29 17:34
18F:→ shiaocho:板橋卡一大群人在不同時間買,獲得優惠~我昏頭了... 03/29 17:52
19F:→ shiaocho:有壓力…絕不會有人敢按2... 03/29 17:53
20F:推 bluewinds:如果是用碰到錢來算的話 開合購團的主購也可以說 貨到後 03/29 17:56
21F:→ bluewinds:再一起付款就好 那這樣不也和一起去麥當勞差不多? 03/29 17:57
22F:→ bluewinds:所以我覺得要就一起禁止 不然的話不就和變相的買賣文 03/29 17:57
23F:→ bluewinds:一樣? 03/29 17:58
24F:→ bluewinds:而且這樣要在板橋版開合購的話更容易 就直接說要徵人一 03/29 18:00
25F:→ bluewinds:起買 不用事先付款給主購 貨到時再付款 還不用PO合購文 03/29 18:00
26F:→ bluewinds:只要私下自己談好就行~~Orz(雖然我也很想這樣 因為一直 03/29 18:01
27F:→ bluewinds:不達po合購文的標準XDXD) 03/29 18:01
28F:推 bluewinds:最後再推 版主們辛苦啦~~~~~~~ 03/29 18:03
29F:→ tinky0921:如果主購說貨到後付款,那還是會碰到錢,那就算買賣 03/29 18:18
30F:→ tinky0921:一起買麥當勞雙方是不會互相碰到對方的錢, 03/29 18:18
31F:→ tinky0921:假若麥當勞先買好再說多一份要徵人平分,那就算買賣 03/29 18:18
32F:→ tinky0921:簡單的說就是, 03/29 18:18
33F:→ tinky0921:合購:帶頭人自己去下單、之後再跟合購人交易、收錢 03/29 18:19
34F:→ tinky0921:揪團:"一起去"各買自己想要東西,雙方不會有金錢上往來 03/29 18:19
35F:→ tinky0921: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汗) 03/29 18:19
36F:推 bluewinds:但其實有一種合購是 雙方各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只是東西寄 03/29 18:23
37F:→ bluewinds:到其中一人的家裡(就像大主購開的團裡小團 也是有私下說 03/29 18:23
38F:→ bluewinds:好各自匯款給大主購 但統一寄到其中一人家中的情形) 03/29 18:24
39F:→ bluewinds:那這樣小團的主購就不會碰到對方的錢 他只是提供收件住 03/29 18:25
40F:→ tinky0921:那這樣還是算有金錢往來啊,因為有"匯款"給主購不是嗎 03/29 18:25
41F:→ bluewinds:址 囧 合購和揪團的情況百百種 真的很難去定義 所以我 03/29 18:25
42F:→ bluewinds:覺得版主以"受惠與否"來判斷是比較不會有爭議的~~ 03/29 18:26
43F:→ bluewinds:匯款是一起匯給大主購 地方團小主購只是提供收件地址 03/29 18:27
44F:→ bluewinds:這種地方團的方式也是有佔少數的 03/29 18:27
45F:→ tinky0921:不好意思,突然發現把你推文切斷了 > < 03/29 18:28
46F:推 bluewinds:沒關係啦XD 03/29 18:29
47F:→ tinky0921:如果照這樣的話,也可以從"時間性"來看, 03/29 18:33
48F:→ tinky0921:合購,從揪團付錢拿到東西是有一段時間,不論主購或地方 03/29 18:33
49F:→ tinky0921:但揪團是"當場"就可以得到想要的東西,應該是這樣吧(汗) 03/29 18:34
50F:推 bluewinds:從時間性來分的話也是說得通 但是以後揪團文應該會很多 03/29 18:35
51F:→ bluewinds:像是一起去買小屈+1元多一件or一起去湊滿千折百 這種情 03/29 18:37
52F:→ bluewinds:形應該就會多很多~~如果又私下有什麼金錢紛爭的話 會很 03/29 18:38
53F:→ bluewinds:麻煩的感覺~~ 03/29 18:38
54F:→ bluewinds:(還是就把門檻放低 然後通通開放好了XDXDXD) 03/29 18:41
55F:→ tinky0921:也是是沒錯,我只是把我理解的說出來,剩下的還是要交由 03/29 18:44
56F:→ tinky0921:版主定論,例如直接開個置底揪吃喝玩樂團的文之類的XD 03/29 18:44
57F:推 bluewinds:對呀 在置底開也不錯XDXD 03/29 18:48
58F:推 QYIFAN:放底置蠻多人不會看的...我就不喜歡看底置交換文~也就懶的 03/29 19:01
59F:→ QYIFAN:交換(倒地) 而且就算推底置也很難徵到 03/29 19:02
60F:→ justsaygood: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1) 03/29 20:04
61F:→ justsaygood:一大群人一起買有好康優惠,一大群人因此有所受惠, 03/29 20:05
62F:→ justsaygood:這種就算是合購文。--------(2) 03/29 20:05
63F:→ justsaygood:所以(1) (2) 都要周5,有5篇文的才能發. 03/29 20:06
64F:→ justsaygood:(2)的情況,就是徵的人也不經手錢. 但這文就是不能亂發 03/29 20:07
65F:→ justsaygood:目前本文理解是這樣. 03/29 20:08
66F:推 ss60115:覺得只是一起吃個飯何必如此認真... 03/29 22:08
67F:推 lef1986:只能說上一篇吃飽太閒 03/29 22:13
68F:→ bencheming:這也能推這麼多? 給點彈性不就好了? 03/29 22:16
69F:推 nectared:我正好想找一個人合買華僑游泳池票耶 這樣不行嗎 Q Q 03/29 23:14
70F:推 justsaygood:等等看板主正式公告會怎麼說吧~~ 03/29 23:33
71F:推 lisakyo:只能說上一篇太過認真了(?) 03/29 23:36
72F:噓 shiaocho:決定給大噓,板橋卡和規則抵觸,並且無視。 03/30 00:38
73F:→ shiaocho:意思是如果要訂規則,需要嚴謹,不然宜適當放寬。 03/30 00:39
74F:推 tinder17:即時性的徵求應該都不用算買賣文(吃飯,看電影,一起逛街 03/30 06:11
75F:推 ccccp:版主,先不論購買麥當勞是否有爭議 17981原PO這樣酸人 03/30 11:41
76F:→ ccccp:歧視沒有發自介的人並質疑對方是正義魔人應不能在板橋版發文 03/30 11:43
77F:→ ccccp:反而會讓很多立意良善的建議 因為這種與主題不相關的歧視 03/30 11:43
78F:→ ccccp:被抹滅 甚至會令人有排外之感 03/30 11:44
79F:推 dddnow:尚書大人真精靈 那篇一看都知道誰來意不善 先說先贏阿? 03/30 11:44
80F:推 mikatsuki:4CP大,版主沒空理這種事,每週的桌遊廣告文都沒空管了 03/30 11:45
81F:→ ccccp:對阿 一看就知道"而且據說正義魔人還是沒有發自介的路人甲" 03/30 11:46
82F:→ ccccp:這句話歧視可深咧 03/30 11:46
83F:→ ccccp:自由討論很好阿 不要扯到不相關的事情上 就事論事就好 03/30 11:47
84F:→ ccccp:他對合購定義有意見 跟他有沒有發自介一點相關性都沒有 03/30 11:47
85F:→ mikatsuki:所以就算在板橋版潛水好幾年的,沒發自介就不准發言 03/30 11:48
86F:→ u1401631:沒發自介都會被當分身的樣子 路人甲的分身之類的 = = 03/30 12:02
87F:→ ccccp:我也是阿 登入1737次 發文九百多篇 還被說是分身 超可憐 03/30 12:04
88F:→ jimshih:我完全看不出來她有說沒發自介就不能發文,她只說可以建議 03/30 13:10
89F:→ jimshih:再者,正義魔人這句話是我先說的,但我也沒特別指名是誰 03/30 13:11
90F:→ jimshih:再者,你覺得 "路人甲" 這算歧視? 在我看來這是再自然不過 03/30 13:13
91F:→ jimshih:的詞了,今天我到嘉義版po文問資料,那被人說我是路人甲.. 03/30 13:14
92F:推 abccq:<--路人甲來看戲中.. 03/30 13:14
93F:→ jimshih:那是不是我也要像你一樣這樣義岔填膺的說他歧視我? 03/30 13:16
94F:→ ccccp:我不知道你出來拉椅子坐是怎樣 就事論事很難嗎? 03/30 13:19
95F:→ jimshih:我承認你說的,合購定義有意見 跟他有無自介一點相關也沒有 03/30 13:19
96F:→ ccccp:加一句 "而且據說正義魔人還是沒有發自介的路人甲" 有啥意義 03/30 13:19
97F:→ jimshih:但我覺得,你用到"歧視"這字眼,太過偏激了 03/30 13:20
98F:→ ccccp:我單純只是覺得這對沒有自介又想發表意見的人是種歧視 03/30 13:20
99F:→ ccccp:好吧 那請把歧視改成"偏見" 用詞過當 請見諒 03/30 13:20
100F:→ jimshih:她只是在回應我那句話,大意應該是.."被莫名其妙的人噓."吧 03/30 13:21
101F:→ ccccp:沒自介想發文的人看到某些版友這種話是否會卻步 03/30 13:21
102F:→ jimshih:就好比今天一群朋友在外面吃飯,聲音稍吵了點..然後忽然 03/30 13:22
103F:→ jimshih:有人跑過來說:"喂!你們吵死了!安靜一點"..換做是你..你會 03/30 13:23
104F:→ jimshih:怎稱呼那個人? "其他客人", "路人", "別人", ..bala bala. 03/30 13:24
105F:→ jimshih:她只不過是用 "路人甲" 來泛稱這類的人而己,這不算歧視吧 03/30 13:25
106F:→ jimshih:當然,要有發自介才能po文的建議,是我,我也會反對到底 03/30 13:25
107F:→ jimshih:這世界有很多種人,有的人就是習慣低調的過日子 03/30 13:26
108F:→ ccccp:你的舉例我就不回應了 歧視的部分我會斟酌用詞 偏見較為適當 03/30 13:28
109F:→ ccccp:也很感謝J大能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 03/30 13:29
110F:→ ccccp:板橋版應該是一個可以容納各式各樣的發言的地方 03/30 13:29
111F:→ ccccp:當他建議一起買麥當勞之事項 當然會有反對與贊成的意見 03/30 13:30
112F:→ ccccp:但不代表版友可以對他是否發自介而作為評判他發文內容之依據 03/30 13:31
113F:→ ccccp:所以我可以理解J大對於新增規範之不認同 並無針對J大 03/30 13:35
114F:→ ccccp:當我提出與某版友相左意見竟被擴大解釋為引戰 用分身發文 03/30 13:36
115F:→ jimshih:新增的規範:"涉及雙方有金錢交易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03/30 13:37
116F:→ jimshih:我的確是非常的不認同..不過這個版, 版主最大, 版主說的算 03/30 13:38
117F:→ jimshih:所以就算再不滿,我也只能依規行事 03/30 13:38
118F:推 ccccp:是阿 所以我才說 就事論事 老實說我也覺得是誇張了點 03/30 13:38
119F:→ ccccp:但版友的建議很好阿 可以開一個置底讓大家相約買麥當勞 03/30 13:39
120F:→ jimshih:又,你的推文有一句也很不妥:"....你版文喔" 這句挺嗆的.. 03/30 13:39
121F:→ ccccp:這句話口氣是略重了點 另在推文前已詳閱過版規 並無此規定 03/30 13:40
122F:→ ccccp:所以才反問該版友 沒發自介就不能發文嗎 03/30 13:41
123F:推 abccq:約麥當勞還要開一個置底文? 那約去染燙頭髮勒..? 其他勒... 03/30 13:42
124F:推 dddnow:所以我懷疑分身 也無此規定阿 何必一直提到我? 03/30 13:42
125F:推 ccccp:不能講嗎 D大還說我是小戰神呢(笑 原來不挺你朋友即為戰Y 03/30 13:43
126F:推 dddnow:也是也是 說小戰神 果然是太抬舉了呢(茶 03/30 13:50
127F:→ ccccp:就事論事對某些人來說太難了 感謝J大有風度的提供意見 03/30 13:51
128F:→ ccccp:在下要繼續去工作了 也祝各位版友順心 03/30 13:52
129F:推 dddnow:對阿 一邊口氣凌人 一邊委屈訴苦 果然是很難做到 03/30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