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1250 (好人)
看板BigBanciao
標題Re: 當心板橋鄭老師租屋 黑心二房東
時間Wed May 23 08:59:27 2007
原文啃光光~~~~
如果已經簽了半年約,而入住後發現已經被賣掉了
那請放心,還是可以繼續住下去,因為我國民法有
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屋主不得將你驅離,只能到
你租約到期後請你搬離。如果是賣方已經把房子
賣掉,又跟你簽約,那請你去找屋主一起找律師告他,
要他賠償。請網友們簽租賃契約,千萬要小心,
如果是學生未滿20歲的話,一定要法定代理人來簽,
不然那份租賃契約是無效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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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卡中心:好人卡開卡服務中心您好!!
開卡服務請按1 加值服務請按2 轉接人員請按9
我:請問可以退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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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9.138
1F:推 sky3553:修正一下最後一句 契約並不是一開始就無效喔 05/23 09:12
2F:→ sky3553:得要法代拒絕承認才算無效 05/23 09:13
3F:推 LTpeacecraft:重點感覺應該先確認房屋產權跟房東人品...耶 樓上XD 05/23 09:16
4F:推 ilumi:要告還要多花錢花時間 希望原發問人還沒租 就不會有這種煩惱 05/23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