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ybbnan (毫無感情全是技巧)
看板BaseballXXXX
標題[閒聊] 炒飯優先談約權
時間Tue Nov 3 12:54:54 2026
宋家豪在2015年6月29日中職選秀會獲得統一獅指名,當時統一獅積極爭取加盟,球團曾開
出500萬元簽約金,以及百萬元以上的激勵獎金。不過,宋家豪最終選擇赴日發展,直到同
年10月20日才正式與樂天金鷲簽下育成合約,展開日職生涯。
依照當時中職選秀相關規定,於選拔會議前同意參選的球員,經球團指名後,若在3個月內
直接與國外球團簽約,該球員未來返國提出加入聯盟申請時,原指名球團仍保有3個月的契
約交涉權。若超過3個月期限仍無法與球員締結契約,球員則須參加隔年起的聯盟選拔會議
,才能加入中職。
以宋家豪當年的情況來看,2015年6月29日選秀會結束後,3個月期限約在9月29日屆滿,但
他直到10月20日才與樂天金鷲簽約,依時間點來看,似乎已經超過當時規定的3個月期限,
統一獅能否保有返台後的契約交涉權,與宋家豪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海外簽約有直接關係
,但時間點需要由中職聯盟去認定。
如果中職認定,統一獅有宋家豪返台加盟的3個月優先談約權,如果成功談妥且加盟,宋家
豪在明年球季就可以加入統一獅,補強統一獅的牛棚戰力。
另外,中職在2019年11月21日球團代表會議,針對違反契約交涉權的球員增訂相關規定,包
括選手在契約權有效期間內,與國內外球團進行測試或洽談合約,卻未與指名球團完成契約
者,隔年不得參加選秀;以及選手在選秀會3個月後至同年12月31日前與國外球團簽約,返
國後一年內不得參加聯盟選秀會等規範。
不過,這些新增規定是在2019年才通過,宋家豪的選秀及赴日簽約則發生在2015年,是否回
溯套用在當年的宋家豪身上,也是聯盟需要認定之處。
因此,宋家豪若有意返台挑戰中職,統一獅是否擁有優先契約交涉權,仍須進一步確認當年
完整規章及聯盟對該案的認定。
這也意味著,宋家豪未來若決定返台,統一獅能否優先與他接觸、洽談合約,將是值得關注
的焦點。
人治聯盟說了算吧
但其他隊應該不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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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plusplus426: 哪可能同意 11/03 12:56
2F:推 Biden: 0 11/03 12:57
3F:→ abc1234586: 這跟YY文差不多了 沒利益的事情回溯幹嘛 11/03 12:58
4F:推 abc4: 這隻回來一定被兄弟搶去捕牛棚的洞 信不信 11/03 12:58
5F:推 cplusplus426: 他回來再慢也前兩輪吧 除非有掉速or痛的疑慮 11/03 12:59
6F:→ aalittle: 別隊哪可能同意,不用想太多,就照舊規定走 11/03 13:00
7F:推 lionsss: 回來在慢也前2輪?若38歲後才回來呢? 11/03 13:10
8F:→ carwhat: 沒道理溯及啊 11/03 13:12
9F:→ carwhat: 推給其他隊幹嘛 11/03 13:13
10F:推 HSyiee: 溯及既往就要球監了餒 11/03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