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1234586 (青葉ABC)
看板BaseballXXXX
標題[閒聊] 中職選手契約書
時間Fri Dec 19 15:23:10 2025
第22條(契約之更新)
球團希望與選手締結下一年度之選手契約時,得於12月31日前向選手為更新契約之表示,
本契約即更新之。更新期滿時亦同。更新期間之報酬由球團斟酌選手前一年度之表現及其
他相關情事,在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訂定之增減薪幅度內調整之;
但下一年度之報酬如未
經選手同意,不得少於上一年度之報酬之70%。球團與選手間就更新期間之
報酬增減有爭
議,得依本契約第24條規定申請仲裁。
第24條(仲裁)
就本契約之成立、終止、解釋及其他爭議,應依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定交付中華職業棒
球大聯盟仲裁。雙方當事人並應遵守仲裁判斷。
簡單來說:
1.沒有「一定只能」30%(案例:林智勝)
2.仲裁要也是球員提出的,但如果跟30%有關,那就是穩贏並且走個形式讓球團難看
3.這篇新聞可能也是讓球團難看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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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rian455461: 但那篇是說邦想和江仲裁 邦是主動方? 12/19 15:25
2F:推 BJshow: 我記得就有一個小條款是 要砍30%以上 要選手同意 12/19 15:25
3F:推 snoopy5566: 那篇沒有說是邦主動吧 一樓仔細看 12/19 15:25
4F:→ snoopy5566: 一度傳出可能走向薪資仲裁 沒說是誰要提出的 12/19 15:26
5F:→ abc1234586: 那篇並沒有說誰要提出 但要提也只能是球員了 12/19 15:26
6F:→ BJshow: 那篇沒說誰發動啊 基本上富邦去打仲裁會輸 有30%天條 12/19 15:26
7F:→ moment612: 標題是悍將考慮薪資仲裁啊,邦是主語,所以我才覺得有 12/19 15:27
8F:→ moment612: 歧義,看有沒有別的更清楚的報導吧 12/19 15:27
9F:→ brian455461: 標題啊 12/19 15:28
10F:→ abc1234586: 嗯...標題的話那確實沒寫得很精準 12/19 15:28
11F:→ snoopy5566: 報紙標題通常是編輯下的 12/19 15:29
12F:→ abc1234586: 多兩個字"傳曾"很細節 12/19 15:29
13F:→ abc1234586: 因為從內文來看完全看不出球團提仲裁的任何理由 12/19 15:30
14F:推 Roy34: 這篇新聞主語先用球員方面…高機率經紀公司的招吧 12/19 15:32
15F:→ brian455461: 100%經紀公司洩漏消息 12/19 15:32
16F:→ BJshow: 曾不就是經紀公司的內線嗎 12/19 15:33
17F:→ BJshow: 所以報導都蠻準確的啊 12/19 15:34
18F:→ brian455461: 現在大家都知道邦想扣超過30%又不放60人外了XD 12/19 15:36
19F:推 aimee51126: 仲裁的規定來看 好像是只有球員能提? 12/19 15:36
20F:→ aimee51126: 仲裁由爭議之團體會員或其關係人以書面向本聯盟仲裁 12/19 15:37
21F:→ tyrone0923: 雙方都可以提阿 12/19 15:37
22F:→ aimee51126: >聯盟仲裁規則第七條 12/19 15:37
23F:→ Roy34: 沒差吧又沒真的提,經紀公司放話也不是第一次 12/19 15:37
24F:→ aimee51126: 喔 所以團體會員 就是球團也可以的意思? 12/19 15:38
25F:→ aimee51126: 那我看錯了 抱歉 12/19 15:39
26F:推 BJshow: 放60人外很容易撕破臉啊 益全直接被開不到20萬XD 12/19 15:39
27F:→ abc1234586: 團體會員 = 中職聯盟的會員 = 球團 應該是這樣理解 12/19 15:40
28F:→ abc1234586: 中職的會員就是球隊們 我記得是這樣 12/19 15:40
29F:推 aimee51126: 樓上講的沒錯 我看到規章了 第二章就有寫 12/19 15:44
30F:→ aimee51126: 團體會員=球隊 12/19 15:45
31F:推 qazw222: 這不需要他報啊,邦不扣超過30才是新聞 12/19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