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UGUA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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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
時間Sat Jan 10 14:17:31 2026
「228條款」問題頻傳 味全龍領隊提出看法
〔記者龔乃玠/台北報導〕台鋼雄鷹總教練洪一中今天在春訓開訓儀式上,談到戰力補強脫
口說出「還有一個洋將布坎南」,由於涉及聯盟規章引發軒然大波。味全龍目前也正在洽談
已取得離隊同意書的樂天桃猿王牌左投魔神樂,針對問題頻傳的「228條款」,味全領隊丁
仲緯也提出自己的看法。
魔神樂經紀團隊在原合約中設定優先議約權時限,即便樂天桃猿有意續約,魔神樂在該期限
後可與其他球隊洽談,不用拖到2月底,因此味全正在接洽中,丁仲緯指出,「有確認就會
儘快公布,的確我們都有確認所有程序,依照聯盟規範去走。」
關於228條款的討論,丁仲緯表示,相信聯盟會做很滿好的處理,後續也會去做討論,「我
們朝開放的態度去面對,去討論看怎麼樣讓規章更好。」這項條款是否有些不合時宜?他認
為辦法制訂好,隨著時代在走,一定會有調整空間,就想看怎麼樣才能讓聯盟更好,「日職
、韓職都有各自的作法,中職能找出更適合我們的方法。」
根據聯盟規章第17章外國籍球員管理辦法第96條轉隊規定,外國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
換球隊,每年球員註冊期限截止時為球團註冊球員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
約權;優先議約權期限截止前,原球團外國籍球員與其他球團禁止透過任何方式交涉有關球
員契約事宜;若經聯盟查證屬實,由會長對於違規球團處以罰款,違規球員限制未來可效力
之球團;若原球團以書面向聯盟提出同意放棄該選手之優先議約權時,則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53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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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e60710: 6隊領隊要被問一遍囉~ 01/10 14:18
2F:推 ghostl40809: 等下換泰安跟劉志威嗎 01/10 14:18
3F:→ same60710: 小劉的回覆應該也滿官腔的 現在比較期待泰安的回覆XD 01/10 14:19
4F:推 attdave: 問守規定的人幹嘛 01/10 14:19
5F:→ hua0122: 現在應該只剩統一和樂天有點疑慮 大家都想錢鬥 01/10 14:19
6F:推 Seikan: 大家在守一個根本不知道要怎麼罰才公平的君子條款 違規的 01/10 14:19
7F:→ Seikan: 人真的比不簽聯絡簿還可惡XD 01/10 14:19
8F:推 endingbn: 兩票了 洪中神算 01/10 14:19
9F:推 laihom0808: 問中信比較有用,畢竟找來勝羅兩大王牌 01/10 14:20
10F:推 skullno2: 想踩邦邦是不是 名單也搞 洋將也搞 01/10 14:21
11F:推 hungurlea: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不然幹嘛要有規則? 01/10 14:21
12F:推 lafeelbarth: 樂天都配合開離隊了 01/10 14:22
13F:→ Seikan: 沒改規則前就好好遵守?這句話把人類想得太純潔可愛了XD 01/10 14:23
14F:→ hans7192: 樂天配合開離隊是因為合約內寫的阿 01/10 14:23
15F:→ home16124: 對228條款有意見,高機率剩摳門的喵喵吧 01/10 14:31
16F:推 Moukoko: :有人違規 但這隊受聯盟護航 唉 01/10 14:32
17F:→ home16124: 贊成228條款,高機率剩喵喵吧 01/10 14:32
18F:推 ianasd: 其實大家都在等泰安表演 01/10 14:34
19F:推 tecnniv: 違規的人還大張旗鼓炫耀呢 沒放在眼裡的 01/10 14:35
20F:推 aimee51126: 哪裡看到炫耀了?道歉了也被說成炫耀? 01/10 14:37
21F:→ Hina: 我是支持 這一整季打完 就開搶啦 01/10 14:38
22F:→ Hina: 大家洋投也好準備一點 多了幾個月 01/10 14:38
23F:推 Seikan: 違規的是有道歉 但看事不嫌大的吃瓜群眾很張揚XD 01/10 14:38
24F:→ Hina: 10 11月打完 拖到隔年 228 你是剩多少時間能找 01/10 14:38
25F:推 tecnniv: 沒有炫耀哪來爆雷 道歉可以把之前的炫耀撇得乾淨 要不要 01/10 14:40
26F:→ tecnniv: 連違規也都不算數啊XD 啾寶再護航沒關係啊 01/10 14:40
27F:推 huangjyuan: 日韓的做法有人知道嗎? 01/10 14:44
28F:→ larry227079: 日職是跟本土一樣列契約保留名單,沒保留的就是自由 01/10 14:46
29F:→ larry227079: 契約球員 01/10 14:46
30F:推 elic2577: 那你不要訂這規則啊,碰到規則你轉什麼彎? 01/10 14:47
31F:推 eknbz: 看到球迷憤慨我就開心 01/10 14:50
32F:噓 lyleselena: 除了獅迷,其他隊沒一個有資格嘴台鋼 01/10 15:01
33F:→ LMGlikeshit: 這條款真的該廢了 畢竟難以查證 01/10 15:13
34F:推 ghostl40809: 洋將這幾年都會多找 不會有人這麼老實找剛好就好吧 01/10 15:15
35F:→ CannonLake: 早就該廢了 接觸怎麼舉證 講講算數嗎 01/10 15:24
36F:推 answer49: 自己違規還嗆別人投資格 笑死 01/10 15:40
37F:推 cs50402go: 規則跟法律一樣是拿來約束乖乖聽話的人的 01/10 15:57
38F:→ kingkidd: 我就不懂.這啥爛規則.有誰遵守的?對不起.只有泰安 01/10 16:38
39F:推 eknbz: 六隊我看只剩獅有在遵守吧 01/10 16:42
40F:→ a7b8hylkb: 韓職我記得更硬 01/10 16:58
41F:推 yurian: 沒有就錢鬥但看起來就統一不想 樂天反正不跟你鬥xd 01/10 17:44
42F:→ Arens5566: 動腦想想當時設這噁心條款的原因,再想想現在的請況 01/10 17:50
43F:→ Arens5566: 很難改(廢)嗎? 要多久 01/10 17:51
44F:推 cobras638: 不簽聯絡簿 XD 01/10 21:20
45F:推 SPIII: 時間可以縮短到跟60人名單一樣,沒道理洋將要綁比本土久 01/11 00:50
46F:推 ericlin5230: 好好遵守就是明面上好好遵守的意思 01/11 10:45
47F:→ ericlin5230: 也不是泰安想遵守啊 如果你超有資金可以搶 01/11 10:46
48F:→ ericlin5230: 我是不信他會遵守啦 01/1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