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verRH (Dictator)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問題] 洪總:三呎線乾脆劃掉好了
時間Sat Aug 9 01:18:29 2025
※ 引述《nobrothers (無爪)》之銘言:
: 先來個影片
: https://youtu.be/lYyxNEysiNs?si=nM91qY3avexTcYNL
: 今天跑壘的爭議
: 紅中出來吵很合理
: 但裁判判safe
: 我自己也覺得合理
: 而裁判的解釋......
: 我覺得不夠好!
: 根據紅中賽後的抱怨
: 他說裁判認為
: 「從後面touch,
: 和從側面touch不一樣。」
: 嗯............
: 確實容易聽某............
: 今天的狀況
: 是吉田接到球後
: 要去試圖tag跑者
: 當下的畫面如下
: 圖一
: https://i.imgur.com/SIeQ0YJ.jpeg
: 跑者也的確已經跑過去了
: 圖二
: https://i.imgur.com/Vx5fXq1.jpeg
: 我的認為應該是
: 投手接到球後要往跑者tag的當下
: 跑者的位置與一壘連接直線
: 形成的三尺線
: 也就是如圖一的位置
: 若他就依照這個直線往一壘方向前進
: 而投手只是撲出去那一下沒tag out
: 後續也沒有確實繼續追擊
: 讓跑者跑離跑者與一壘的三尺線
: 所以我認為這判safe算合理
: 當然我想的也不一定對了
: 有不同想法的話
: 大家也可以提出來討論看看!
隨便圓一個裁判方解釋
規則補述4.15(C)
https://i.imgur.com/UMQ7U2K.jpeg
野手於壘線附近處理擊出球,
跑壘員避免妨礙守備或遭觸殺而先跑出壘線
,此時野手持球觸殺跑壘員,
不得以先行跑離壘線為由認定偏離三呎線。
所以這個play
1.
https://i.urusai.cc/w95Aw.png
開始閃,還沒出三呎
2.
https://i.urusai.cc/pYfn2.png
準備TAG,即將出三呎
3.
https://i.urusai.cc/mO4MX.png
吉田手還沒到,PJK已經踏出三呎線
到目前為止符合規則補述,先跑出壘線的case。
第二段規則補述
應視野手持球觸殺與跑壘員相關位置而定,
若野手持球觸殺時而左右閃躲超出壘線三呎線外,
視為偏離三呎線:若觸殺是屬前後位置,則不視為偏離三呎線,
除非追擊時跑壘員再往外偏離壘線,始可認定偏離三呎線。
4.
https://i.urusai.cc/NlGKQ.png
吉田抓左臂,PJK三呎線外。
5.
https://i.urusai.cc/FEXxg.png
信仰之躍失敗,沒辦法做追擊。
裁判主觀認定TAG的時候雙方屬於前後的話,沒有偏離三呎的適用。
結論:好了啦牢貓洗洗睡,這投手陣怎麼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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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ball/M.1754673514.A.7C3.html
1F:推 teuese: 總之紅中這次錯了就是了 08/09 01:28
2F:→ spzper: 還在線上自然沒三呎問題 08/09 01:29
3F:→ teuese: 那該道歉? 08/09 01:29
4F:推 wpd: 紅中意思是在一壘的3呎白線是硬限制 沒有其他壘包間的前後 08/09 01:30
5F:→ wpd: 不過看起來規則有可能是兩條不條的規則獨立運行 互不牴觸08/09 01:31
6F:→ wpd: 不同條08/09 01:31
7F:→ sam9595: 沒有什麼一壘3呎是硬限制 大家繞壘的時候早就都出去了08/09 01:43
8F:→ sam9595: 依然是tag時才產生3尺線08/09 01:44
9F:→ wpd: 所有守備動作的硬限制 沒有守備動作的紅中怎麼可能去吵這種08/09 01:45
10F:推 sam9595: 其實以規則上 我認同紅中說的 那條線應該劃掉08/09 01:49
11F:→ sam9595: 就存在上是沒什麼意義的08/09 01:50
一壘後半段畫出實體線主要是為了執行妨礙守備的規則,這個觸殺的case就不是這樣看
12F:推 nobrothers: 為什麼要特意往一壘畫這個三尺線 我是這樣看啦...你跑08/09 01:50
13F:→ nobrothers: 壘在這個區域裡面 對方傳球發生瑕疵與你無關 但你跑08/09 01:51
14F:→ nobrothers: 離這個區域的話 裁判就可以依據狀況判跟你有關08/09 01:51
15F:→ nobrothers: 所以假如今天跑者踏出這個區域的那刻 投手乾脆往跑者08/09 01:53
16F:→ nobrothers: 身上丟 我是真的覺得有機會判妨礙守備哈哈哈哈 這可以08/09 01:53
17F:→ nobrothers: 再討論看看08/09 01:53
※ 編輯: SilverRH (39.12.81.189 臺灣), 08/09/2025 02:02:47
18F:噓 yutzuhsiang: 裁判到底在解釋什麼鬼 認同洪中一票 08/09 04:19
19F:推 gausong: 覺得這規則有模糊空間……如果tag的方向是45度角出去, 08/09 04:34
20F:→ gausong: 算左右還是前後? 08/09 04:34
21F:推 wpd: 這種分前後的我都覺得很爛 首先就是45度是不是前後 30度呢 08/09 04:48
22F:→ wpd: 還是要絕對0度 這三小啦 弄成跟出棒一樣過半隨便吵 08/09 04:49
23F:→ wpd: 再來就是觸殺動作攻守都在動態中 開始伸手~收伸直~跳到極致 08/09 04:50
24F:→ wpd: 這過程真的要看角度 可能都從5度~25度~45度了 08/09 04:51
25F:→ wpd: 回歸棒球好不好 這球就是在橫向觸殺跟閃躲08/09 04:51
26F:推 wpd: 想到 如果有裁判出來說判出棒 只看定格球通過平行本壘板08/09 05:00
27F:→ wpd: 的時間 而不是揮棒連續動作看完 誰會覺得這樣切割有理??08/09 05:01
28F:→ wpd: 看到有網路文章只定格 觸殺伸到極致的那格說 不是純左右觸08/09 05:02
29F:→ wpd: 我都笑爛了 定格野球喔08/09 05:02
連續動作的話野手往壘線衝選擇閃是是符合規則的,棒球規則5.09(b)(1)壘員之壘線路徑確立於當發生企圖觸殺行為時,從跑壘員至其企圖安全抵達之壘之直線。
30F:推 sam9595: 我也覺得裁判的解釋有問題 我以為是以跑者到壘包的直線08/09 05:44
31F:→ sam9595: 劃三尺線 不應該跟tag的角度有關08/09 05:44
32F:→ payneblue: 覺得算到角度就太扯了08/09 07:18
33F:推 gcobs166210: 守備方從接球持球到觸殺是一整個連續動作,要怎麼判08/09 08:41
34F:→ gcobs166210: 斷在哪個時機點開始算是守備方執行觸殺動作?08/09 08:41
35F:推 gausong: 我覺得是持球手伸去出的時候吧,這才是觸殺動作08/09 08:46
36F:推 chingman1115: 如果是這邏輯,跑壘員看到守備員撿球就趕快跑出線就08/09 09:19
如果極端一點吉田撿完扑街在壘線到三呎之間,
跑壘員還是要閃
37F:→ chingman1115: 沒問題了這不合理啊08/09 09:19
而且離開壘線跑動顯著增加跑壘時間,躲了觸殺
還有封殺在等你。
38F:推 yamai7777: 裁判說是因為前後tag也不對啊08/09 09:37
※ 編輯: SilverRH (219.68.127.154 臺灣), 08/09/2025 09:40:36
※ 編輯: SilverRH (219.68.127.154 臺灣), 08/09/2025 09:42:33
※ 編輯: SilverRH (219.68.127.154 臺灣), 08/09/2025 09:59:59
39F:推 yenpt: 之前的判例不就是防守者有展開手臂做tag動作時三呎線就成08/09 09:48
40F:→ yenpt: 立了嗎?08/09 09:48
41F:推 poiul: 那只要守備員還沒伸手前趕快跑出去,不就永遠都沒事?很好08/09 09:56
42F:→ poiul: 笑08/09 09:56
可以離開壘線的狀態要先成立,面對面老鷹抓小雞的情況跟還在撿球的情況不一樣
※ 編輯: SilverRH (219.68.127.154 臺灣), 08/09/2025 10:10:37
43F:噓 windmars13: 不管怎樣看潘都雙輸 不僅跑出去 而且也有被TAG到 08/09 11:15
44F:→ windmars13: 不管用什麼角度或怎麼凹 他都是出局 08/09 11:16
45F:推 terrylys: 有出局樓上去找裁判說啊!重播還無法推翻無明顯tag 08/09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