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him03 (隨風而去)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討論] 大巨蛋投資計畫書:每年棒球打30場
時間Sun Nov 3 17:05:53 2024
※ 引述《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之銘言:
: ※ 引述《rahim03 (隨風而去)》之銘言:
: : 第一次看到用預估收入在講實際情形的
: : 就算先不管本約(https://tinyurl.com/yck9sf3b )
: : 1.2.2已經把投資執行計畫書效力定在最後,還有其他除外不適用情形
: 刻意操作的錯誤引用,本約早就修改了,
: 很明顯刻意引用修改前的誤導版友,投資執行計畫書的效力不在最後一項,
: 請見111/09/12的版本,早就有修改了,
: 說實話的,你應該早就知道有修改,還要錯誤引用是有什麼居心?
: 有必要為了扭曲事實這樣嗎?
https://tinyurl.com/y4w9frrs
你應該識字吧?該不會是有條件識字吧
https://tinyurl.com/4jwzyerz
要不要點進去看一下
最後多了其他文件
公開資料我看不到還有什麼其他文件也不確定現有文件什麼時候寫的
所以除了概括的其他文件 投資執行計畫書不是最後嗎
不是嗎?????
: rahim03版友先造謠說投資計畫書不是契約的一部份,
: 現在又發文造謠說投資計畫書契約效力排最後,
: 請問之後還要造謠什麼項目呢?
: : 退一百萬步只用大師講的投資執行計畫書來談
: : 你講的投資執行計畫書5.1.3.1 不過就是遠雄提出的「預估」收入
: : 「預估」是什麼你不會看不懂吧
: : 就是實際情況怎樣我不確定 先評估看看而已啊
: : 難道實際情況可以安排更多場更賺我偏不要因為跟預估不同嗎
: : 哪有辦法用這個來講實際情形
: : 如果可以這樣幹
: : 那好啦
: : 同一份合約第5-7、5-8頁
: : 5.1.3.1 (1)B 演唱會、音樂會及其他表演這樣寫
: : 預估內野及全場地演出場次為每年8場(包含表演天數1天、進出場佈置6天),假設平均
: : 單場觀眾人數為38,000 人,以平均每張票2,800元計算,(112年度之物價水準,再依通
: : 貨膨脹率每五年調整各年度之票價),抽票箱收入之10%,進出場租金假設以80萬元/天
: : 計算。
: : 中職是30場,你演唱會全場地的只有8場喔
: : 所以一整年只要有3個歌手,每個歌手唱個三場就超過了耶
: : 你 TsukimiyaAyu 大師的邏輯 是不是超過8場就不能安排演唱會了?
: : 是不是要照中職30場和演唱會全場8場的比例來計算一下現在情形?
: 是,我同意,嚴格監督大巨蛋不得超過八場演唱會,我贊成。
你贊成有用嗎
笑話喔
「預估」兩個字都看不懂你還是不要看合約啦
學中文才是你當務之急啦
被打臉就在那邊硬凹
你要不要先改寫一下預估的字典意思?
: : 我真不知道這種神奇解讀怎麼還有辦法嗆別人
: : 再來,我拿台北市政府聲明和遠雄集團經理對外發言來講
: : 到底問題在哪?這兩個都是這個合約的當事人
: 對外發言算是契約的一部份嗎?
: 那你乾脆拿蔣市長說的棒球優先來當天條好了,
: 重點是有用嗎?
老實講 誰說不算的啊
當事人都這樣承諾了 哪裡不算
你以為話可以隨便講的嗎
: : 兩個當事人一致認為大巨蛋體育賽事優先
: : 遠雄經理還表示投資執行計畫書有約定至少50%以上體育賽事
: : (雖然我在更早的推文就講過在現有公開的文件找不到這個約定)
: : 所以我引用兩個當事人的對外發言/聲明 評論這件事是錯的?
: : 不然要引用誰的?
: : 隔空護航或亂解讀文件的人講的嗎
: : 白紙黑字我早就跟你講了不敢回裝死
: : 然後嗆人 說教人教的很累
: : 整個問號
: 50%以上體育賽事,若遠雄有違規,支持嚴懲或解約,
: 那現在違規了嗎?
台北市叫遠雄公開活動行程啊
趕快公開 支持你快去叫遠雄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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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sukimiyaAyu: 為什麼要刻意錯誤引用呢?明明契約已變更 11/03 17:06
2F:→ TsukimiyaAyu: 是為了扭曲事實嗎? 11/03 17:07
3F:→ TsukimiyaAyu: 要不要先跟錯誤引用合約部分先道歉? 11/03 17:07
4F:→ rahim03: 沒有刻意錯誤引用 擺明看著預估兩個字還能發出那篇文章 11/03 17:08
5F:→ rahim03: 除非你有條件識字 不然那才叫刻意錯誤引用 11/03 17:08
6F:→ QQbrownie: 推 11/03 17:08
7F:→ rahim03: 不然你先為假裝看不見預估兩個字 我就道歉 11/03 17:08
8F:→ mynumber55: 他就被打臉打到再亂凹而已 11/03 17:10
9F:推 SMG2016: 被打臉躲起來就好,總比丟臉好啊,他大概不懂吧 11/03 17:11
10F:→ saisai34: 基本上活動都要跟北市府申請 北市府自己都知道 11/03 17:17
11F:→ saisai34: 遠雄不公開 北市府公開打臉就行了 11/03 17:17
12F:推 octopus4406: 他又一篇了 還在凹 摳憐 11/03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