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看板Baseball
標題[討論] 大巨蛋投資計畫書:每年棒球打30場
時間Sun Nov 3 14:25:58 2024
根據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
5.1.3 營運收支預估
5.1.3.1 營運收入預估
A. 運動競技類活動:
營運第 2~4 年預計棒球與各類運動賽事或體育活動等使用約 30
場/年,例如國際棒球賽(諸如經典賽、12 強賽、世界盃、冬季聯
盟等)、各類國內外明星賽及總冠軍賽等;其他練習賽或非棒球類
之推廣性體育活動等約 10 場。
B. 演唱會、音樂會及其他表演:
本館尚可作為大型演唱會、音樂會、舞蹈表演、戲劇表演、大
型魔術表演、馬戲表演及其他各種大型表演之用。
6.3.2 大型室內體育館活動類型初步規劃
6.3.2.3 娛樂表演活動近年來台灣現場娛樂事業發展快速,不論是
本土藝人或國際藝人都熱衷於在台灣舉辦演唱活動。台北小巨蛋
每年使用率超過 300天,其中不乏許多可以一次開唱 3 場以上的藝人。
而許多國內外巨星,因為舞台效果華麗,需要更大型的場地以負擔高
昂的製作成本,致使近年超過三萬席的大型演出諸如我國的五月天、
西洋的槍與玫瑰、紅髮艾德、酷玩樂團、韓國的防彈少年團等
轉往桃園使用戶外場地開唱。
快速版:
遠雄111/10提出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投資執行計畫書,
本身就是規劃棒球含國際賽30場左右,且早已規劃演唱會等娛樂活動,
所以,
1.遠雄係按照投資執行計畫書來走
2.有幾位版友洗了好幾天說大巨蛋不能開演唱會是今年開後門是錯誤訊息,
早已規劃要辦演唱會。
3.大巨蛋不是棒球專屬、也不是體育專屬,投資執行計畫寫得很清楚。
歡迎有合約精神的討論,也歡迎沒證據貼別人網軍標籤,
拜託用合約打臉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17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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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utsi: 哇,按照合約走耶。棒球迷沒話說了吧 11/03 14:26
2F:推 Warnerting: 推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聯盟不該再情勒 11/03 14:27
3F:→ outsi: 棒球就繼續情勒,反正不合我意情勒就對了 11/03 14:27
4F:→ shlee: 是體育活動不是單純指棒球 所以如果有別的人來搶 遠雄又只 11/03 14:27
5F:→ shlee: 給30場 棒球還會被排擠到不滿30場 11/03 14:27
6F:噓 octopus4406: 那為什麼開演唱會還要台北市政府審查同意?愛排去排 11/03 14:28
7F:→ octopus4406: 啊 11/03 14:28
那為什麼棒球不一開始就開滿觀眾席?不就是有他的審查程序在?拜託用法律打倒我。
8F:→ saisai34: 演唱會那是法規的問題 變成要用這種審查方式繞過去 11/03 14:28
9F:→ alex8725: 不止演唱會 你要在那邊打黑豹旗也要政府 11/03 14:29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29:36
10F:→ slainshadow: 啊演唱會要在桃園臺中高雄辦不也要當地市府審… 11/03 14:29
11F:推 cth5566: 到底當初都是誰在說要大巨蛋辦演唱會的 11/03 14:29
12F:→ duo05182: 30場是體育賽事 不是30場棒球 11/03 14:29
13F:推 ntusimmon: 說真的30場是真的少 不過合約這樣講 也無法說啥 11/03 14:29
14F:→ slainshadow: 所以每次協辦單位都有OO市政府的字樣就是這樣來的啊 11/03 14:29
15F:→ saisai34: 你可以開一個不準開演唱會的巨蛋合約 看有沒有人標 11/03 14:29
16F:→ outsi: 以問答問,棒球果然跟那個誰很像,只會一昧情勒,不照規矩 11/03 14:30
17F:→ outsi: 行事 11/03 14:30
18F:推 Eric102990: 不是寫運動類 棒球30場 非棒球運動10場嗎 11/03 14:30
19F:推 naligono: 哪個演唱會不用審查? 笑死 11/03 14:30
20F:噓 SMG2016: 這是營收預估,跟體育活動應佔比例無關 11/03 14:30
21F:推 goddogy4705: 起手式:棒球迷再繼續情勒啊 11/03 14:30
22F:推 mel1234: 別這樣,你會被玻璃心碎滿地的低能貼公關公司來的 11/03 14:31
23F:→ mel1234: 網軍標籤 11/03 14:31
24F:推 nickme: 看來以後棒球不是只有爪迷跟反爪迷,還會多一個雄迷。 11/03 14:31
25F:噓 octopus4406: 是說我看了標題 這是企劃書的營收預估章節欸 =合約? 11/03 14:31
26F:→ Sfltnarud: 遠雄粉絲打大舉進攻! 11/03 14:31
27F:→ d06: 第一句就是30場棒球及各類運動賽事,中職還得跟他們搶額度 11/03 14:31
28F:→ shlee: 當初大概就沒想到中職的需求會這麼高所以才訂這數字 以現 11/03 14:31
29F:→ shlee: 在來看真的就是偏少了 要等第五年提高到45場才行 不然就要 11/03 14:32
30F:→ shlee: 看還能不能修合約提高到45-50場左右 但機率不高 11/03 14:32
31F:→ outsi: 棒球情勒迷準備轉移戰場開啟以問答問,就是不願意面對合約 11/03 14:32
32F:推 ntusimmon: 棒球比賽也是要審查的好嗎? 11/03 14:32
33F:→ Sfltnarud: 超好笑 計畫書什麼時候直接升級合約了 那我可不可 11/03 14:32
34F:→ Sfltnarud: 以提個我要住豪宅的計畫書直接當成合約 11/03 14:32
35F:→ SMG2016: 營收預估四個字可以滑坡成體育活動最低比例 11/03 14:32
36F:→ duo05182: 不是 看清楚 棒球及體育"賽事30場" 30場賽事 11/03 14:32
37F:→ duo05182: 10場是"練習賽"及"推廣活動" 11/03 14:33
38F:→ SMG2016: 是刻意誤導還是不識字 11/03 14:33
39F:推 chocobell: 30場是棒球+其他賽事 另外10場是推廣性活動 11/03 14:33
40F:→ Sfltnarud: 遠雄寶寶們當然只看自己想看的資訊啊 11/03 14:33
41F:推 naligono: 未看先猜等等有低能來貼你標籤 11/03 14:33
42F:推 hanghking: 企劃書就算是合約ㄧ部 跟主約相衝突是以主約爲準 遑論 11/03 14:33
43F:→ hanghking: 這是你的評估營運書 11/03 14:33
44F:→ osvaldo4040: ??? 11/03 14:34
45F:→ saisai34: 棒球與各類運動賽事或體育活動等使用約 30場 11/03 14:34
46F:噓 octopus4406: 投資企劃書不是投標時拿出來報告給委員看的東西嗎? 11/03 14:34
47F:→ octopus4406: 簽約會用這個簽? 11/03 14:34
48F:→ saisai34: 照規則辦羽毛球比賽也是算在30場裡面XD 11/03 14:34
49F:推 omanorboyo: 那看起來都有達標啊 11/03 14:34
50F:推 naligono: 好了啦 遠雄粉 財團粉 網軍粉 辣椒粉 孜然粉 11/03 14:35
51F:→ octopus4406: 還是營收預估的章節 當然可以寫的多天花亂墜 11/03 14:35
52F:推 ntusimmon: 所以主要合約是? 11/03 14:35
53F:噓 SMG2016: 要討論合約,你也貼個合約來,2022年的"投資計劃書"這 11/03 14:35
54F:→ SMG2016: 幾個字看得懂嗎? 11/03 14:36
55F:→ duo05182: 50%體育賽事 11/03 14:36
56F:噓 NassirLittle: 30場體育賽事 體育賽事不等於棒球賽 11/03 14:36
57F:→ osvaldo4040: 我本來沒啥興趣吵的,但貼這個來說是合約XD 11/03 14:36
58F:推 unformat: 合約精神很重要 就跟法律條文一樣 難不成要讓人家講你 11/03 14:36
59F:→ unformat: 恐龍球迷嗎 11/03 14:36
60F:噓 Surffie: 來亂的 11/03 14:36
61F:→ KingCherry: 中職明年一定超過30場啊 熱身賽 明星賽 季後賽 11/03 14:37
62F:噓 jason60614: 這是營收預估 不是規定欸 我以為大家中文都蠻好的 11/03 14:37
63F:→ KingCherry: 全部加起來超過 11/03 14:37
64F:→ NassirLittle: 完全可以辦場桌球或羽球錦標賽直接完成年度業績 11/03 14:37
65F:→ unformat: 法官還照法律條文來下判決 你球迷連合約都不看 懂? 11/03 14:37
66F:推 maxknife: 棒球迷是不是都沒在屌規則 一壘安打可以喊成全壘打嗎 11/03 14:37
67F:→ NassirLittle: 而且計畫書就只是計畫書 不是合約 11/03 14:38
68F:推 emperor: 我們是棒球狂粉你又是誰 11/03 14:39
69F:推 unformat: 30場已經給20場了不是嗎? 11/03 14:39
70F:推 pengjoker: 補血 11/03 14:39
71F:推 yy222499: 你沒有合約精神 這是計畫書 11/03 14:39
72F:推 TWN56ers: 投資計劃書跟合約不太一樣 11/03 14:39
73F:噓 creep92593: 這麼多人打你臉,好可憐 11/03 14:39
老兄還想多一條嗎
74F:→ yy222499: 來亂的 11/03 14:39
75F:→ unformat: 佔2/3了好嘛 11/03 14:39
76F:→ nccu0911: 比較好奇 合約也是照這樣簽嗎? 11/03 14:41
77F:推 jumilin927: 好了啦雄粉 11/03 14:41
78F:噓 bjqs0827: 計畫書跟合約都分不清楚 有念過書嗎 11/03 14:41
經過台北市政府審查會議通過的,可以無視,不然歡迎拿合約出來打臉我。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42:08
79F:→ siri18181: 財團粉 還是柵欄仔 標籤自己選一下 11/03 14:41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42:37
80F:推 Tako55: 計劃書內容都這樣寫了 還找四方來會議幹嘛根本就是情勒... 11/03 14:43
81F:推 pipp33: 計畫書至少40場 明年排機場? 11/03 14:43
82F:→ backpacker18: 在這板沒吹中職就是遠雄粉你不知道? 11/03 14:43
83F:噓 fs1uc01s21: 預估當規定?? 11/03 14:43
84F:推 ernie80168: 問馬英九那個時候合約怎麼簽成這樣啊 11/03 14:43
85F:推 kidd085: 辦在大巨蛋大家都有賺到錢嗎? 沒有的話當然沒人想在這裡 11/03 14:44
86F:→ kidd085: 打 11/03 14:44
87F:→ allen325s: 這是營收預估 實際上計畫書 合約 使用規範都可能不同 11/03 14:44
88F:→ allen325s: 不然照你截的計畫書 體育活動根本不用到50% 11/03 14:44
89F:噓 sdd5426: 雞毛拿來當令箭 11/03 14:44
90F:推 hearry: 現在是計劃書都可以當合約看了喔? 11/03 14:44
91F:噓 whiteheart: 預估跟規定是不是搞混?可能學測國文不及格 11/03 14:44
92F:推 sangoroger: 讚 11/03 14:45
93F:噓 cho840929: 好了啦雄粉 11/03 14:45
94F:噓 Kawow: 把計畫書當合約 哈哈 前幾樓風向帶很勤哦 11/03 14:45
95F:推 wangno77: 交給法官讓遠雄知道棒球迷的力量 11/03 14:45
96F:噓 y598763: 你這根本不是合約啊== 11/03 14:45
97F:噓 Tako55: 如果覺得有疑問 聯盟就請市府去提告遠雄阿 11/03 14:46
98F:噓 BigFly5566: 蛤? 11/03 14:46
不是黑單了 還看得到我喔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46:32
99F:→ allen325s: 計畫書跟後面的投資審議條件有可能不同 不然都這上面 11/03 14:46
100F:→ allen325s: 寫的 體育活動頂多60天 哪有50%的問題 11/03 14:46
101F:噓 Currice6677: 這篇的意思是當初遠雄就想要這樣搞了? 11/03 14:47
102F:噓 Sfltnarud: 好了啦 被打臉成這樣了還有臉繼續強辯喔 把計畫書 11/03 14:47
103F:→ Sfltnarud: 講成合約的是造謠嗎 11/03 14:47
104F:噓 biggest1983: 合約也說漏水是ok的嗎== 11/03 14:48
105F:噓 Arens5566: 計劃書 xddddd 遠雄粉還是網軍 自己為抓到浮木 xddd 11/03 14:48
106F:噓 narlucese: 計劃書是最後的決議合約書嗎? 11/03 14:50
107F:推 YYOO: 本來就不可能寫中職 萬一中職倒了或第二聯盟成立該怎麼辦? 11/03 14:50
我是真的很傷感 很多人不知道投資計劃書是要做為主契約的附件的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51:57
108F:噓 DukeGD666: 柵欄仔專門跑來搞笑 11/03 14:52
109F:噓 ILoveKMT: 抓到了 遠雄沒給中職30場假日 遠雄違約 11/03 14:53
110F:噓 octopus4406: 你真的是不知道合約和附件的計畫書是以哪個為主嗎 11/03 14:53
不然你拿合約出來打臉我 你能嗎 = =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53:45
111F:→ octopus4406: 沒人知道合約 所以就拿計畫書出來造謠嗎 11/03 14:55
合約書有公告在網站上 你連這種基本認知都沒有麻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55:39
112F:推 ryo923: 這合約當初把場改成週就好,一年52週,30週給棒球,10週 11/03 14:56
113F:→ ryo923: 給其他體育運動,剩12週給演唱或其他活動,這樣比較好吧 11/03 14:56
114F:→ octopus4406: 蛤所以到底有沒有公布合約 你把自己搞的好亂 11/03 14:57
大巨蛋的 興建營運契約 一直都公告在網站上
主約不會寫這麼鉅細靡遺,所以要採投資計劃書作為營運及興建附件,
拜託有沒有合約精神 = =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4:58:19
115F:→ saisai34: 你寫這個合約 大概沒有廠商要來標XD 11/03 14:59
116F:推 daniel0203: 中職沒列在裡面 沒有一定要給中職 11/03 15:01
117F:噓 rahim03: 這個只是初步規劃 11/03 15:02
119F:→ rahim03: 所以遠雄代表是在講什麼意思? 11/03 15:03
你不會打電話問他 公開資訊觀測站有電話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04:03
120F:→ rahim03: 遠雄集團經理自己造謠嗎 11/03 15:03
121F:推 daniel0203: 遠雄:給你10周 你只想打20場 然後呢 11/03 15:04
122F:噓 octopus4406: 原po快去教遠雄代表拿投資計畫書出來說服臺北市政府R 11/03 15:05
123F:→ octopus4406: RRR 只有原po知道太可惜了 11/03 15:05
125F:→ rahim03: 不是啊 經理講的 你怎麼叫我打電話去? 11/03 15:06
126F:→ cobras638: 遠雄集團經理:我坦? 11/03 15:09
127F:→ cerenin: 推文友善包容一點,讓人有台階下 11/03 15:09
128F:→ urban: 計劃書不等於合約 11/03 15:10
129F:推 NTUOnline: 你po這個有寫明棒一定得是中職嗎?? 11/03 15:10
130F:→ NTUOnline: 之前不是有板友說了, 哪天如果黑豹旗為了獎勵高中棒球 11/03 15:10
131F:→ NTUOnline: 全部都在大巨蛋打, 棒球版酸民是不是又要再崩潰一次? 11/03 15:10
132F:推 allen325s: 黑豹旗願意租大巨蛋打棒球比賽那是好事啊 11/03 15:12
133F:噓 octopus4406: 黑豹旗能打的話很棒呀 11/03 15:14
135F:噓 chun19802345: 這是合約嗎? 11/03 15:15
136F:噓 yanchu: 這個是遠雄自己寫的不叫合約不要偷換概念 11/03 15:16
137F:→ hopper: 投資執行計劃書就是市政府要BOT廠商提出計劃說明你要怎麼 11/03 15:18
138F:→ hopper: 營運,然後經市政府核定,之後也會檢查有沒有照計劃做。 11/03 15:18
139F:噓 NinePi: 開發計劃案 合約? 沒工作嗎 11/03 15:18
140F:→ hopper: 也是用來收權利金的依據 11/03 15:18
根據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
1.2契約文件及效力
1.2.1
1.本契約及附件
2.與本計畫相關之公告、補充、或更正文件。
3.本計畫之申請須知
4.投資執行計畫書
5.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確認列入本契約者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19:15
141F:噓 s66862626: 計畫書沒有任何效力 11/03 15:19
李星?才剛貼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19:56
142F:→ hopper: 所以體育局現在就是要求遠雄要符合投資執行計劃書的規定 11/03 15:20
143F:→ hopper: ,最新的版本就111年8月那份計劃書。 11/03 15:20
144F:噓 ILOVEHobr: 把計劃書當成合約,智商真是.. 11/03 15:20
李星?
根據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
1.2契約文件及效力
1.2.1
1.本契約及附件
2.與本計畫相關之公告、補充、或更正文件。
3.本計畫之申請須知
4.投資執行計畫書
5.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確認列入本契約者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21:06
145F:噓 jason40311: 笑死拿個計劃書就想帶風向,簽約書要不要拿出來 11/03 15:24
又釣到一個
※ 編輯: TsukimiyaAyu (111.71.213.170 臺灣), 11/03/2024 15:24:24
146F:噓 rahim03: 所以1.2.2看了沒? 11/03 15:24
147F:噓 SMG2016: 好了啦,"計劃書"三個字看不懂? 11/03 15:25
148F:噓 kevenchia: 投資執行計劃當然會寫不同項目 你有夠天真 11/03 15:34
149F:推 ennui: 為什麼體育有場次數,演唱會和其他卻沒有明定,真會鑽 11/03 15:36
150F:推 frog34: 計畫書審查後是屬於合約的一部份沒錯,但甲方還是有很大的 11/03 15:41
151F:→ frog34: 解釋空間 11/03 15:41
152F:→ frog34: 如按法規你要辦活動,還是得經過地方政府審查的話,就不能 11/03 15:42
153F:→ frog34: 踩太硬 11/03 15:42
154F:噓 McKing: 北爛 11/03 15:50
155F:噓 likeyouuu: 笑死 11/03 16:03
156F:→ fosil: 遠雄黨工嘴都很利!會發這篇就是要嘴而已 11/03 16:15
157F:噓 kevindd: 那遠雄為何不照計畫要自己偷加商辦面積 11/03 16:16
158F:→ tactics2100: 然後國際賽先扣掉10場 11/03 16:52
159F:→ tactics2100: 因為體育場次 是賠錢補貼 當然會限量 11/03 16:54
160F:噓 QQbrownie: 白紙黑字照合約走怎麼沒有照圖施工? 11/03 16:58
161F:噓 allen719: 補噓 11/03 17:21
162F:推 rtyjacky: 遠雄粉到底啥背景?有點看不懂 11/03 17:41
163F:噓 Howard7: 所以呢?不能租 11/03 17:52
164F:噓 sato186: 反串到自己在寫什麼都不知道 11/03 18:01
165F:噓 chioio: 演唱會 滾 11/03 18:05
166F:噓 safehat1024: 好啊!大家都不要用,棒球場沒有棒球優先真的笑話 11/03 18:33
167F:噓 joeduck: 當初中職自己也評估租不起啊 11/03 19:55
168F:噓 AudiA6: 計畫書可以當合約喔? 11/03 20:36
169F:噓 alfonso2: 拿計畫書帶風向好棒棒 11/03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