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gylamb (二隻豬)
看板Baseball
標題Re: [問題] 請問讓渡條款跟離隊同意書有什麼不同
時間Fri Jun 1 15:15:46 2007
※ 引述《patchevia (????????????????)》之銘言:
: 離隊同意書比較容易理解 反正就是解約
: 看哪個球隊要你 要去不去自己決定
: 有點像"被迫"變成自由球員(當然跟自由球員的定義還是有差距)
: 而讓渡條款 是看24小時有沒有其他球隊要 如果不要呢?
: 是給離隊同意書 看球員要去哪隨便他呢?
: 還是24小時過了之後 如果沒人要就不得再加入其他球隊呢?
: 如果是後者 那為何要多出這條款呢? 給離隊同意書
: 再由對該球員有興趣的球隊出面跟球員談 不是更好? 也沒有侷限24小時阿
: 因為搞不懂兩者之間的差別 所以想問問看 多謝~
離隊同意書是用於"非球季中"釋出球員,
讓渡是用於"球季中"釋出球員時,
球員不需原球隊離隊同意書即可加入其他球隊,
讓渡制度跟領隊是誰無關係.
(ex.去年底象隊釋出許誌為,也是發給離隊同意書)
各球隊已讓渡球員名單
熊隊:周森毅
獅隊:林建宏
鯨隊:陳文賓
象隊:蔡豐安
蛇隊:田家安(經讓渡轉到牛隊,不過本人未報到)
牛隊:余進德(經讓渡轉到熊隊)
讓渡制度原意就是要廢除離隊同意書,
(ex.牛隊於季中釋出施昭同,卻不發離隊同意書)
其缺陷在於
(1)吸收球員必須於24小時內提出,
(2)戰績落後球隊優先吸收,
(3)24小時內無球隊吸收,則該球員只能於一年後回到母球隊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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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56.152
※ 編輯: piggylamb 來自: 218.166.56.152 (06/01 15:16)
1F:推 mingyuh:就是(3)這點吃人夠夠阿 60.248.111.133 06/01 15:18
2F:→ kevinken: (2)也幹掉了一個有骨氣的球員 219.70.17.204 06/01 15:20
3F:推 balado:就是吃人夠夠 不然怎麼會叫超渡條款 218.168.0.14 06/01 15:44
4F:推 martin16b:每次看到這個就會想到阿扁><" 59.120.192.193 06/01 16:15
5F:→ piggylamb:阿扁被釋出時,五隊都明白表示不吸收他 218.166.61.1 06/01 22:40
6F:→ piggylamb:牛領隊:本隊不缺一壘手 218.166.61.1 06/01 22:41
7F:→ piggylamb:鯨隊李來發:沒考慮吸收他 218.166.61.1 06/01 22:41
8F:→ piggylamb:且被讓渡是阿扁要球團提的,球團本想拖到 218.166.61.1 06/01 22:43
9F:→ piggylamb:季末解決,阿扁錯估形勢以為別隊會要他 218.166.61.1 06/01 22:43
10F:→ piggylamb:陳文賓也是如此 218.166.61.1 06/01 22:44
11F:→ piggylamb:陳文賓是不想打了,不然蛇隊曾探詢他加入 218.166.61.1 06/01 22:45
12F:→ piggylamb:意願 218.166.61.1 06/01 22:46
13F:推 future22:push~~ 220.136.231.39 06/10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