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nstay120 (娶不到達妮婭不死了)
看板Base_Picket
標題[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Mon Oct 26 10:41:20 2026
本板板規規定,非檢舉案之當事人禁止於本板發言
一、總則
5.
非檢舉案之當事人,禁止於本板發言,所稱當事人,為實名檢舉者、被檢舉
者及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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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taFQgR (Base_Picket) [ptt.cc] [文章]
#1gtZ10hW (Baseba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_Picket/M.1792951258.A.A9B.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543189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再按 Q 切換價格列表] ─┘
1F:推 mcharuko: 補充: 據被檢舉人引述及原內文,明顯可知被檢舉人知曉有10/26 02:27
2F:→ mcharuko: 利用"放水"與網友笑諷推文混為一談情事,屬明知故犯,除10/26 02:27
3F:→ mcharuko: B-5外建請永桶10/26 02:27
mcharuko非本案之當事人,於本檢舉案發言
依板規處分水桶30日
另提醒,本板板規3-1已有明文規定,以匿名檢舉者視為放棄補充檢舉意見之權利
縱使於推文中自承為該檢舉人之本人,但從儘可得知之外觀上而言
檢舉人係為Anonymous,並一組由站方給予之匿名管理編號
在板主向站方申請查詢並得知ID之前,無法將兩者勾稽核對
本板早於此篇已有此類說明
#1gIkOzTe (Base_Picket)
三、檢舉人注意事項
1.本板發文帳號得使用系統預設之Anonymous,不得輸入他人ID
應實名檢舉之違規請用本人之ID,以匿名檢舉者,於檢舉文發出後
視為放棄補充檢舉意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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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ball板權益提醒: ║
║1.板主不受理任何私信檢舉,
請至Base_Picket依程序提出 ║
║2.如對判決有異議或有板務建議,您可至SP1_Baseball依程序提出溝通或建議 ║
║3.帳號遭盜用而致水桶,應先至ID_GetBack完成復權後至SP1_Baseball提出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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