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Base_Picket
標題[文章] #1eE235fY stjchl
時間Sun Jun 1 23:45:54 2025
1.被檢舉人: stjchl
2.文章代碼(包含看板名稱):
#1eE235fY (Baseball)
3.檢舉事證(不接受外部網站):
#1eE235fY (Baseball)
不管肇事責任如何
初判表
張政禹一定卡一條致人受傷
媽的台灣的初判表根本垃圾
上面基本啥小都沒判定
反正車禍就是等初判表
然後兩邊各自判定 各自和解
如果不滿就告
而「致人受傷」這條
就是汽車吃虧的地方
機車撞汽車
基本都機車騎士會受傷
10年前我也是神A
剛買三天
在鄉下一個鳥地方
我在找路
時速40
被一台時速超過70的摩托車撞到主駕的門
不意外那個女人就噴飛出去
地上一條超長煞車痕
那女人還主張自己騎20
反正警察也就寫20 我操
然後那地方 沒紅綠燈 沒有在地上寫慢
沒有監視器
所以初判表有一條我們都一樣
就是行經無號誌路口與他人發生碰撞之類的
但我就卡一條「致人受傷」
和解的時候
那個委員也是一直拿這條跟我盧
說我致人受傷肇責比較大
賠錢了事就算了
啊我的車被撞 才三天欸 雞掰
他就笑而不語
最後賠5000
車子鈑金修理7000
出險處理
永遠記得我去拿初判表
一臉疑惑問警察一些問題
還被嗆說 內容就這樣啊
如果不滿意 可以花3000還多少錢
再去進行更專業的判別
但結果可能也不會變啦
4.可能違反板規(至少10字說明):
B-2
棒球點薄弱 個板抒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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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tthew10244: B-2 06/02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