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Base_Picket
標題[文章] #1b_bIuJU suchungzen52
時間Sat Mar 23 12:46:56 2024
1.被檢舉人:suchungzen52
2.文章代碼:
#1b_bIuJU (Baseball)
3.檢舉事證:
你要確定餒
這次的事情如果不是發生在大谷而是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正反兩方的言論絕對不會這麼持平
相反地 我還覺得這次谷黑很收斂
本人帳戶直接匯錢給當地莊家 而且說詞又漏洞百出
這種事如果是發生在馬恰多 Tatis身上 言論絕對一個比一個難聽
反而這次看到比較多是一堆谷粉無腦信一堆跟大谷有關的言論 跟某bro聯盟的粉絲很像
如果最後大谷沒事也會搞到一堆黑粉的話
那就是一堆谷粉自己搞出來的
4.可能違反板規:
B-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se_Picket/M.1711169217.A.340.html
1F:推 suchungzen52: 這哪裡違反b17了 說的都是事實 還想亂檢舉啊 03/23 22:46
2F:→ akiyamatt: 我又沒引用B-1檢舉你,而是引用板規B17-4.對板友人身 03/24 00:27
3F:→ akiyamatt: 攻擊,恣意謾罵文. 03/24 00:27
4F:→ akiyamatt: "反而這次看到比較多是一堆谷粉無腦信一堆跟大谷有關 03/24 00:42
5F:→ akiyamatt: 的言論 跟某bro聯盟的粉絲很像"=>你這段在過往就有B-1 03/24 00:42
6F:→ akiyamatt: 7的判例了. 03/24 00:42
8F:→ akiyamatt: 被檢舉人連板規B-1和B-17都分不清楚,就別亂引用了. 03/24 00:48
9F:推 suchungzen52: 所以我有說錯嗎 被講中就玻璃亂檢舉 自己一開始寫b1 03/24 01:04
10F:→ suchungzen52: 7也沒寫哪一條 然後這叫人身攻擊? 真的別那麼搞笑 03/24 01:04
11F:→ suchungzen52: 好嗎 03/24 01:04
12F:→ suchungzen52: 自己引用的不清不楚還想說別人不會引用 這邏輯真的 03/24 01:05
13F:→ suchungzen52: 笑死 03/24 01:05
14F:→ akiyamatt: 都已經貼判例證實你這樣的言詞,在過往會被板主以B-17 03/24 06:00
15F:→ akiyamatt: -4水桶了,還敢狡辯自己沒有人身攻擊 ?不然你何必心 03/24 06:00
16F:→ akiyamatt: 虛刪文? 03/24 06:00
17F:→ akiyamatt: 另外,B17-4附屬於B-17.檢舉人和板主本來就習慣直接以 03/24 06:04
18F:→ akiyamatt: B-17引用,如該篇水桶文也是如此. 03/24 06:04
20F:→ akiyamatt: 自己對板規17不了解,符合水桶標準還想硬拗.這邏輯才 03/24 06:09
21F:→ akiyamatt: 著實搞笑,那麼就煩請板主處理囉,感恩. 03/24 06:09
22F:推 suchungzen52: 好了啦就繼續凹 引用的不清不楚 還在那狡辯亂凹 被 03/24 07:53
23F:→ suchungzen52: 戳中事實就來亂檢舉 真的標準小丑 如果真的要進桶也 03/24 07:53
24F:→ suchungzen52: 沒差啦 就代表這個板的素質就這樣而已 這樣能認定引 03/24 07:53
25F:→ suchungzen52: 戰標準 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拿判例來當判決依據就是更 03/24 07:53
26F:→ suchungzen52: 沒法學素養 03/24 07:53
27F:推 akiyamatt: 可英美法系就是約定俗成的判例法,看來沒有法律素養的 03/24 09:52
28F:→ akiyamatt: 小丑是誰,大家心裡都有底.在原文推文裡被眾板友戳中 03/24 09:52
29F:→ akiyamatt: 腦羞,氣得暴怒刪文的水桶常客,還是先乖乖自我檢討吧 03/24 09:52
30F:→ akiyamatt: . 03/24 09:52
31F:推 suchungzen52: 笑死有腦羞仔講不過就亂檢舉 然後講英美法系講更好 03/24 10:42
32F:→ suchungzen52: 笑 台灣就不是這種制度 沒知識真的別來秀下限 去讀 03/24 10:42
33F:→ suchungzen52: 個書檢討一下自己的無知 跟只會無腦亂用規定 03/24 10:42
34F:推 akiyamatt: 我早知道台灣法律使用歐陸法系啦,但本板之前就使用英 03/24 11:56
35F:→ akiyamatt: 美法系,進行判決也是事實.像你這種語文表達能力堪慮 03/24 11:56
36F:→ akiyamatt: ,又因無知屢被水桶的貨色,實在沒立場批評板友無腦. 03/24 11:56
37F:→ akiyamatt: 而你所謂的“無腦”不算人身攻擊,其實也是幻想. 03/24 11:56
39F:→ akiyamatt: 都有台灣的律師表示,你在原文中的“無腦”已經達到涉 03/24 12:06
40F:→ akiyamatt: 及公然侮辱的程度了.這樣還能硬拗成不算人身攻擊,也 03/24 12:06
41F:→ akiyamatt: 難怪只能考上那種水平堪慮的學校了. 03/24 12:06
42F:推 suchungzen52: 不讀書真的別來秀下限 看了真的很頭痛 台灣這邊早就 03/24 12:24
43F:→ suchungzen52: 宣布過判例不能當作法源依據 然後無腦就一定是公然 03/24 12:24
44F:→ suchungzen52: 侮辱的標準哦 都不知判決是看個案 在不同的判決 不 03/24 12:24
45F:→ suchungzen52: 一定都會成罪 真的沒常識就別出來說笑話 連規定都引 03/24 12:24
46F:→ suchungzen52: 用得不清不楚 就在說別人無知 真的標準腦袋堪慮來反 03/24 12:24
47F:→ suchungzen52: 說別人 可憐啊 03/24 12:24
48F:→ akiyamatt: 無知到成天觸犯棒球板規被水桶,腦袋堪慮到就算讀書也 03/24 12:33
49F:→ akiyamatt: 只能唸學店的小丑,就乖乖認命,接受自己言論被眾板友 03/24 12:33
50F:→ akiyamatt: 當成笑話的現實吧. 03/24 12:33
54F:→ akiyamatt: 原文招致眾人質疑,氣到腦羞刪文的貨色,邏輯才讓人感 03/24 12:43
55F:→ akiyamatt: 到堪慮.建議你還是多讀點書,才不會發出這種雜亂無章 03/24 12:43
56F:→ akiyamatt: 之文. 03/24 12:43
57F:推 suchungzen52: 沒差啦你就繼續秀下限 不會引用版規 邏輯不清 沒常 03/24 12:48
58F:→ suchungzen52: 識沒知識 自己無知還叫人多讀書 都出社會了 還在戰 03/24 12:48
59F:→ suchungzen52: 學校就知道素質多慘 標準魯蛇 也懶得跟你這種無知仔 03/24 12:48
60F:→ suchungzen52: 戰了 公道自在人心 誰沒常識誰沒素質 大家都清楚啦 03/24 12:48
61F:→ suchungzen52: 乖啦魯蛇 繼續自我安慰催眠吧 03/24 12:48
62F:→ suchungzen52: 記得有時間多唸點書補充一下的腦袋 才不會講出這麼 03/24 12:49
63F:→ suchungzen52: 可悲的話 03/24 12:49
64F:推 maimai2063: B-17 03/24 13:21
65F:推 akiyamatt: 可是你在原文被戰到體無完膚,還被嗆到腦羞刪文耶,支 03/24 14:10
66F:→ akiyamatt: 持我立論的反而是多數.然後我光學歷就能找到待遇比你 03/24 14:10
67F:→ akiyamatt: 優厚的工作,你就少在那自我安慰非社底了吧.建議你多 03/24 14:10
68F:→ akiyamatt: 唸書,增進語文能力,邏輯分析和媒體識讀水準.日後才 03/24 14:10
69F:→ akiyamatt: 能避免繼續被水桶,或被眾板友當成笑柄看待,言盡於此 03/24 14:10
70F:→ akiyamatt: . 03/24 14:10
71F:推 suchungzen52: 哦又是一個不知道別人做啥就覺得自己比別人屌的人哦 03/24 17:19
72F:→ suchungzen52: 真的是標準魯蛇底層會做的事 沒邏輯沒腦袋又玻璃 03/24 17:19
73F:→ suchungzen52: 把上ptt的時間拿去讀書對你人生比較有幫助啦 加油囉 03/24 17:19
74F:→ suchungzen52: 社會底層的魯蛇 03/24 17:19
75F:推 TRosenthal: b-17 03/25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