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y30408 (南宮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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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穩定幣發行方案揭曉 金控及銀行大股東占
時間Tue Nov 3 17:20:17 2026
標題:穩定幣發行方案揭曉 金控及銀行大股東占比發行機構至少50%
來源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854878
日期:2026-11-03 17:15
內文:
金管會今日正式公布穩定幣發行辦法,其中,關於非銀行的業者想發行穩定幣,銀行局副
局長王允中表示,金控及銀行合計持有的該發行穩定幣公司的股份,必須超過50%才行,
其中單一金控或銀行的持股,必須也要超過25%,亦即,「純科技商」若沒有符合二大條
件的金控或銀行股東,就無法成為穩定幣的發行商。而金控及銀行若持股該公司超過25%
,就要編列合併報表。
對於穩定幣發行,金管會比照純網銀模式,要求來申請的業者,必須要有金控或銀行大股
東,否則不能來申請,申請對象限制為銀行,或是金控或銀行轉投資的公司,或是其他經
金管會公告得申請許可的機構。而且在股東結構上,有二層規定,除了25%的大股東之外
,其他金控及銀行的持股,加起來必須超過50%才行。根據金管會對於發行穩定幣的規定
,未來穩定幣發行機構的股東結構,將類似於純網銀line bank或是將來銀行的模式,是
多家國內金融業者入股同一家機構。
對於為何穩定幣發行機構的資格,金管會特別用銀行或金控總持股超過50%,而且其中單
一大股東必須要25%以上這兩層架構來嚴格要求金融業背景?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明,
這是因為希望有較大的股東來配合增資、法遵等重要事項,「例如以免未來增資找不到人
!」希望在資金挹注及政策,有具主導性的大股東來負責。
除了人民幣及港幣之外,其他都可作為穩定幣的發行標的,必須與新臺幣或單一外國貨幣
價值一比一連結;對於「非銀行」的穩定幣發行人,最低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億元、應辦
理公開發行及專營穩定幣的發行及贖回業務。
金管會也要求,發行人應確認認購人及贖回人身分,始得受理其交易,且發行人應維持各
檔次穩定幣的準備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的總價值不低於該穩定幣流通在的總餘額。
對於幣安事件,母公司為客戶保管,結果熱錢包被盜走的衝擊,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也表
示,證期局目前了解,尚未有國內民眾受損,而且金管會有限制,冷錢包,也就是離線的
資產,比率不得低於85%,因此,相對較不會發生熱錢包的風險。黃仲豪也表示,未來的
防範之道,也包括在保證金的嚴格要求,保管越多虛幣,就要增提越多的保證金。若單一
業者保管太多的虛幣,金管會也將參酌國外的作法,限制單一業者的保管金額。
對於現行境外業者的管理,黃仲豪也表示,會比照國內法規作一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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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kk1234: 鯰魚還活著嗎 11/0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