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edict76 (ben)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問題] atm無摺存款存錯帳戶
時間Wed Feb 17 12:12:43 2021
※ 引述《zagioo59598 (椽灯)》之銘言:
: 幫朋友在中信7-11atm無摺存款
: 帳號多打一個號碼沒有發覺到
: 請問是只能等到開工銀行上班
: 才能幫忙處理嗎
: 還是能有什麼方法可以通知到被存款的人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1BDA.
這個我有經驗,我在2019/4也是去7-11中信
atm無卡存款兩萬元,存完發現line通知沒響
登入網銀app發現真的沒存進去也沒印明細根
本不知道存去哪,當下就用atm的電話打過
去,客服問了一下機台號碼跟詳細時間跟金額
後說會幫我聯絡對方,後來該帳戶在銀行的
資料全部都不是正確的完全聯絡不上人,銀行
說只能尋求法律途徑,過了約一個禮拜去警局
報案侵占,大概報案後過六個月被傳喚一次去
地檢署報到,一直到2020/4月才拿回存款。
偵查終結對方也是不起訴(除非對方的戶頭比你
匯進去的金額還低,不然幾乎不起訴)
結論:如果運氣好聯絡的上對方的話那應該很
快就會拿回來,銀行不會給你任何對方的資料(個資法因素)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就只能請銀行開一個無卡存
款證明(如果你明細還在的話就不用)趕緊去報
警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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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23.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ank_Service/M.1613535165.A.027.html
※ 編輯: benedict76 (111.71.123.93 臺灣), 02/17/2021 12:14:19
1F:推 MJdavid: 你還想起訴?? 02/17 13:19
2F:噓 kkkuccu: 起三小訴 02/17 13:31
3F:→ benedict76: 起不起訴又不是我決定,這就整個司法流程而已。 02/17 13:37
4F:推 kery0129: 真的很倒楣,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02/17 13:46
5F:→ ivanami: 你的看起來比較像在懲罰被轉錯帳號的人,明明是自己轉錯 02/17 14:17
6F:→ ivanami: ,弄得很像是對方的錯… 02/17 14:17
7F:→ benedict76: 樓上不然你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02/17 14:19
8F:→ ivanami: 我沒更好的方法,但你的情況就像找別人麻煩,若我遇上被 02/17 15:05
9F:→ ivanami: 轉錯的確會覺得自己超衰小!還是你回文不准別人在推文說 02/17 15:05
10F:→ ivanami: 自己的感受?那你繼續發揮,請… 02/17 15:05
11F:推 bookticket: 留假資料在銀行 讓銀行幾乎連絡不上 才有很大問題吧 02/17 15:25
12F:→ benedict76: 如果是兩千我就認賠,兩萬我還是不要跟錢過意不去。 02/17 15:49
13F:推 Or3: 資料不正確肯定是很久以前開戶 又沒去更新資料阿 02/17 16:28
14F:→ benedict76: 資料就只有身分證字號正確,其他電話或地址的都有可能 02/17 16:37
15F:→ benedict76: 是舊的,這時候銀行也聯絡不到人只能靠警察找了。 02/17 16:37
16F:推 az61007: 銀行如果可以直接聯絡到對方又何必報警,就是找不到才只 02/17 17:10
17F:→ az61007: 能先報侵佔啊 02/17 17:10
18F:→ jjelm: 所以銀行資料還是要去更新 不然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02/17 17:43
19F:→ benedict76: 提告只是個流程,讓警察跟檢察官有權力幫你找人,不然 02/17 17:51
20F:→ benedict76: 你問銀行對方資料銀行不可能給你的。我問承辦的書記官 02/17 17:51
21F:→ benedict76: 她遇很多這種案件,最後都是匯還後結案,連法院都不用 02/17 17:51
22F:→ benedict76: 去。 02/17 17:51
23F:推 banana321: 這不是刑事 02/17 19:54
24F:→ banana321: 是民事 02/17 19:55
25F:推 mikami1027: 我覺得這是標準的以刑(事)逼民(事) 02/17 20:50
26F:→ mikami1027: 對方就是被你匯錯錢為什麼會有「對方也是不起訴」這句 02/17 20:52
27F:→ mikami1027: 不然呢? 02/17 20:52
28F:→ mikami1027: 如果這樣要讓對方有前科也太倒霉了吧 02/17 20:52
29F:噓 hms5232: 這樣被告侵占 對方真的很倒楣 02/17 21:06
30F:推 banana321: 如果匯到大老闆,你覺得會這樣玩嗎? 02/17 21:11
31F:→ benedict76: 要提侵占也是打去銀行跟法院訴訟輔導科問最後詢問的結 02/17 22:32
32F:→ benedict76: 果,因為要提民事但是你根本沒對方資料根本不知道要告 02/17 22:32
33F:→ benedict76: 誰所以民事法庭也不受理,如果知道對方是誰那我會自費 02/17 22:32
34F:→ benedict76: 去提民事,反正最後結果都是要找到人拿回款項而已。 02/17 22:32
35F:推 banana321: 你有帳號資料,就可以提民事。 02/17 22:48
36F:→ banana321: 法院會給你函,你就可以去銀行調閱了 02/17 22:50
37F:→ benedict76: b大我有去我們縣市的民事法庭問過,他們承辦不收件, 02/17 22:54
38F:→ benedict76: 而且查網路這類的案件也都是以侵占成立偵辦,或許有其 02/17 22:54
39F:→ benedict76: 他實務案例是可以直接提民事,但是我當初去詢問的結果 02/17 22:54
40F:→ benedict76: 就是被踢皮球。 02/17 22:54
41F:噓 ioupoiu: 廢話 要起訴三小 02/18 14:53
42F:推 lerudit: 這種就好像自己把一顆藍球扔進一戶人家院子圍牆裏,然後 02/20 15:08
43F:→ lerudit: 去報警說那戶人家侵占,然後找到那院子主人半工回來拿球 02/20 15:09
44F:→ lerudit: ,拿回球後再說「不起訴」那個院子的主人。 02/20 15:10
45F:→ lerudit: 當然,這也是一種立法機關及政府主管部門怠惰的結果。 02/20 15:11
46F:→ lerudit: 原則上,這年頭一筆錢能從一個帳戶匯到另一個帳戶,就已 02/20 15:12
47F:→ lerudit: 經不存在什麼「聯絡不到對方」這種事。追所得稅就比這積 02/20 15:13
48F:→ lerudit: 極多了,一毛都跑不掉。 02/20 15:13
49F:噓 durex78: 眼殘+手殘還要起訴人家? 可憐X粉 02/23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