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shun (我不是大女兒 T_T)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問題] 過期支票遺失處理
時間Sun Dec 9 10:05:26 2018
公司去年開出去的支票(發票日106年11月)
客戶星期五才表示支票遺失了,已確認未付款
上網搜尋一下,有人說因為發票日超過1年,
銀行也不會付款,
所以連掛失支票都不用做,想請問這種說法
是正確的嗎?
這樣公司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有沒有要補辦什麼程序?
煩請大大解惑,謝謝!
薪轉戶 銀行免手續費次數 請直接問公司會計 分行經辦 問者直接刪文 請觀看板規 大於三行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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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lk7054: 最大風險只有被偽造簽名吧...支票號碼有管控 12/09 10:38
2F:推 yuntin: 這種事應該去找銀行櫃檯或客服問吧? 12/09 12:33
3F:→ wow000321: 沒有回籠率,最好還是去掛失吧 12/09 14:21
4F:推 xxxevanxxx: 支票效期自發票日起只有一年 12/09 15:39
5F:推 jc6646: 超過1年就無支付效力,有影響的只有回籠率 12/09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