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ry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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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6千元賣帳戶 判賠700萬
時間Sun Jul 12 12:01:56 2009
出處: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74180/IssueID/20090710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
彰化縣王姓男子被詐騙集團詐騙匯款一千一百餘萬元,其中六百萬元和一百萬元分別匯入
人頭帳戶蔡玉如、葉宗記的戶頭,王男不甘損失控告蔡、葉兩人,台中地院認定,兩人以
三千元代價出借帳戶,有幫助詐騙集團的不確定故意,要賠王男共七百萬元損失。
淪詐騙集團共犯
昨蔡女不在住處,鄰居說:「法官判那麼多,怎麼還?如果有六百萬元,就不會賣三千元
的帳戶了。」葉宗記開庭時辯稱,是為要簽賭才提供帳戶,自己也是受害者。
判決指出,前年五月,蔡玉如、葉宗記以三千元代價提供帳戶給不詳男子,最後為詐騙集
團使用,集團成員佯稱是金管會人員打電話給王男,詐稱王男未繳電話費要凍結資金,檢
察官正在調查,王男陸續匯款一千多萬元到指定帳戶。
王男得知受騙之後,不甘損失,向提供帳號的人頭戶追討,法官認為,蔡、葉兩人已成為
幫助詐欺取財的共犯,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匯進蔡女戶頭的六百萬元和葉男的一百萬元,
要想辦法吐出來還給被害人。
刑事部分,蔡、葉先前被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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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59.130
1F:→ TZUYIC:賣帳戶給詐騙集團本來就該死,怎麼還有臉說: 07/12 12:10
2F:→ TZUYIC:是為要簽賭才提供帳戶,自己也是受害者!( ̄ε(# ̄) #○=( 07/12 12:10
3F:→ stef1725:有夠本末倒置的,真詐騙的不去抓不去罰,都做些... 07/12 12:32
4F:→ stef1725:王男也很誇張,電話費沒繳要匯到幾千萬的錢?? 07/12 12:33
5F:→ stef1725:那提供線路的電信,提供轉帳的銀行也要不要連坐法一下?? 07/12 12:39
6F:推 WaterDragonI:為什麼要連坐銀行?銀行怎麼會知道這筆錢乾不乾淨? 07/12 13:19
7F:→ WaterDragonI:賣帳戶的人可是早知道這帳戶是髒的了....否則連坐上 07/12 13:21
8F:→ WaterDragonI:去,是不是准許銀行設立的政府應該垮台?( ′-`)y-~ 07/12 13:22
9F:推 RunDLL32:賣帳戶就是共犯~~~~ 07/12 13:28
10F:→ shenhon:真是一篇笨到極點的新聞 提供帳戶的活該笨 被騙的更笨 07/12 14:03
11F:推 kutkin:應該說被害人去告人頭是多餘的吧 07/12 14:37
12F:→ kutkin:只是拿到一個債權 還是拿不到錢的 07/12 14:37
13F:推 Jamy:一場鬧劇 數個受害者 慘! 07/12 16:28
14F:推 xtt:只要人頭有任何收入,應該就得慢慢還款..只是恐怕很難還清.. 07/12 20:22
15F:推 a386036:活該 07/12 21:02
16F:推 hono1:認同法官 每個源頭都應該重罰 不然怎麼嚇阻詐騙 07/13 11:56
17F:推 willmill:真悲哀,這就是後果,警惕一下無知的民眾也好,不要因小失大 07/14 00:37
18F:推 tkotwim:我覺得這種被騙還好一點,至少不是因為貪心… 07/16 20:33
19F:→ tkotwim:政府反而要加強查這種案子,判重罪…要不然哪天真的也覺得 07/16 20:33
20F:→ tkotwim:是假的,那公信力何存? 07/16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