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hsg (我最愛布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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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防詐騙 金管會:購買電子錢包將登記個資
時間Wed May 27 21:05:38 2009
果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7/5/1k952.html
防詐騙 金管會:購買電子錢包將登記個資
更新日期:2009/05/27 20:11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7日電)電子錢包成為詐騙者新工具,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科長邱文瑛今天指出,6月底前將要求發行電子錢包機構,登記購買者基本資料。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不少有心人士利用電子錢包
無記名、不必開戶低門檻限制,在網路拍賣交易詐騙,讓警方無從追查。
他說,購買電子錢包不需任何證件,單張儲值上限為新台幣1萬元,除可購物消費,還
可透過提款機提領餘額。受害者就是因為網路拍賣交易,將金額匯入指定的電子錢包帳
號後,詐騙者直接就能從提款機提領,形成詐騙新手法。
警政署刑事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常金蘭與會表示,詐騙者利用電子錢包詐騙,主要原因
在於電子錢包購買時不記名,不利防堵相關犯罪行為。金管會應對電子錢包進行若干規
範。
邱文瑛指出,電子錢包有其便利性,不能因為出現詐騙手法就取消可利用提款機轉帳的
功能。不過,金管會為防堵相關詐騙行為,已在3月26日要求各發行機構,電子錢包持
有者若要提領餘額,必須臨櫃,不能利用提款機提領。
她說,不僅如此,金管會研議在6月底前,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各發行
機構登記購買者個人基本資料。只要提領必須臨櫃,又有留基本資料,屆時若有疑似
詐騙或洗錢行為,相信有利後續追查。
常金蘭呼籲,有鑑網路環境目前無主管機關,也無專法可管,民眾利用網路拍賣平台
購物時,一定不要私下交易,透過拍賣平台的交易安全機制,多少能保障自身權益。
其次,買方應堅持面交原則,親眼看到商品再付款,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9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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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35.214
1F:推 gottsuan:當初推smartpay的一個重點就是無記名 現在搞成這樣等於是 05/27 22:17
2F:→ gottsuan:宣告這項產品失敗 05/27 22:17
3F:→ gottsuan:直接廢掉比較快 不用規定這規定那的 05/27 22:18
4F:推 WaterDragonI:果然詐騙金牌一出手,什麼都要死光光.... XD 05/27 22:22
5F:→ WaterDragonI:漂亮的卡面也不用再出了,反正沒有交易的價值與便利 05/27 22:23
6F:→ WaterDragonI:性了。 05/27 22:23
7F:推 WaterDragonI:搞成這樣跟金融卡功用重疊,幹嘛多一個ㄧㄚˇㄍㄟˊ 05/27 22:27
8F:→ WaterDragonI:廢掉廢掉~快廢掉~~省得浪費大家時間跟精力。 05/27 22:28
9F:推 gottsuan:財金公司應該蠻嘔的 這個當初是財金的重點計劃產品 現在 05/27 22:38
10F:→ gottsuan:幾乎掛掉了 05/27 22:38
11F:推 ROCAF:下一個祭品我猜是Master的禮物卡 05/27 23:11
12F:→ ysfang623:不然就要求轉帳入這種卡必須臨櫃好了.... 05/27 23:24
13F:推 ROCAF:不知道可不可以限制只能用發卡銀行的存款機儲值 05/27 23:33
14F:推 TZUYIC:整個就是變爛的產品,乾脆直接廢掉比較乾脆。 05/27 23:40
15F:推 ROCAF:這一切都是詐騙集團的陰謀啦 05/27 23:49
16F:推 hono1:要轉帳 開個戶很困難嗎....方便誰呢 05/27 23:58
17F:推 mitgreat:廢不廢又不是Wa你在說 記名對銀行來說還是很好賺咧 05/29 14:52
18F:→ mitgreat:別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 05/29 14:53
19F:推 mitgreat:每刷卡就可以抽手續費 又不用擔心卡債族還不出錢 05/29 14:57
20F:→ mitgreat:幾乎零風險的條件 這些都讓銀行垂涎 05/29 14:58
21F:推 mitgreat:說實在 不記名不過是銀行為了衝市占率的不擇手段 05/29 15:07
22F:推 everest:就算不記名,銀行有責任讓帳號編碼不同,讓人可輕易分辨!! 05/29 15:25
23F:推 WaterDragonI:廢掉就不會有mitgreat大大你這種受害者來這裡唉唉叫 05/29 15:50
24F:→ WaterDragonI:,造福後人跟大家時間精力不是挺好,怎麼你不支持 05/29 15:51
25F:→ iamhsg:水龍大是站在消費者端發表意見的 那mit是? 05/29 15:52
26F:推 WaterDragonI:登記個資可以用假身份證,這個方式擋不住有心的詐騙 05/29 16:03
27F:→ WaterDragonI:行為,卻會對正常的有興趣者造成或多或少的阻礙.... 05/29 16:04
28F:→ WaterDragonI:如果之後這玩意還活著的話,下一步會出苞的點我猜就 05/29 16:06
29F:→ WaterDragonI:是假個資了吧~ 05/29 16:07
30F:推 WaterDragonI:而且永豐的Gift card根本不像黃大人所言可以提款機提 05/29 16:12
31F:→ WaterDragonI:領,要臨櫃或通訊辦理,但一樣受到這次的波及。 05/29 16:13
32F:推 mitgreat:回iamhsg 差別在於偏不偏激跟酸不酸人吧 05/30 16:53
33F:推 mitgreat:反正網路上有些人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跟他不同意見就叫民粹 05/30 16:56
34F:推 mitgreat:另外Wa是站在哪個角度發表意見 搜尋447篇推文就知道了 05/30 16:59
35F:→ mitgreat:說要廢掉 不過是歇斯底里後的假話罷了 他支持的很 05/30 17:01
36F:推 mitgreat:他就是覺得Gift Card要記名就等同廢物 不能接受其他配套 05/30 17:04
37F:推 mitgreat:抱歉補充 搜尋"永豐" 的第447篇 05/31 00:09
38F:推 pingpo:推水龍大 一個產品最根本的價值<便利>被閹割掉後 06/05 02:31
39F:→ pingpo:當然就變成廢物了 06/05 02:31
40F:→ puma980:我覺的不記名也能查的出吧 不需要用這種方式吧!! 06/06 14:34
41F:→ puma980:將對方的電子錢包給鎖起來 讓他暫時不能用啊!! 06/06 14:35
42F:→ puma980:如果被發現這個人有在用 就能送警局啊! 06/0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