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olargeone (100次的感動)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問題] 多找給客戶錢 該如何要回來
時間Tue Aug 26 07:45:18 2008
看到這篇 讓我想到上次匯款事件
#18a7-NoH 裡面的一段話
「難道這年頭握有收據都已經不能當作繳款的証明..
還要調監視器畫面看看手有沒有拿出口袋才能判斷有沒有繳款...,」
當時我回文還被噓 有板友認為收據就是證據,離櫃就是櫃員自己的事
本來以為原po這篇可能會被噓「付錯錢是你自己的事,還敢上來po文求救」這類的...
※ 引述《CaWaYii ()》之銘言:
: 我把兩紮錢點一次 每一次點時 都還要他看
: 共點兩次
: 第三次點七千時 打算點70張一千給他
: 後來馬上反應過來 應該點七張就好
: 沒想到 他老兄心地仁慈 告訴我說 "你只要再給我七張就好"
: 之後 我問他要部要帶子 他說不必
: 然後他就把錢裝到他帶子
: 現在是他死不承認他拿二十萬七千
: 他主張發生事情在十二點半
: 而我卻在將近四點才打電話
: 認為我是多給別的客戶錢 而不是多給他
: 他又一直說錢是給印傭的
: 錢不在他那
: 我一質問他
: 我給你的錢你放包包 然後現在你把他放在哪裡
: 他就一直魯說 錢不是他的
: 後來就掛我電話
: 明天會通報 經理也已經知道
: 我已經沒有談考績的空間
: 我只是試用人員
: 只要不要把我fire就對我很仁慈了
: 雖然我很想辭
: 粗心大意的人 不適合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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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5.144
1F:→ baby940919:原po是櫃員 想解決 所以po文求救 有什麼不對? 08/26 08:42
2F:→ is1128:其實我覺得他自己講的很好,他不適合櫃檯 08/26 09:00
3F:→ is1128:key 27000 卻給 270000 這點我真的有點難想像 08/26 09:01
4F:推 isaacc: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自然是【離櫃蓋不負責】摟。 08/26 09:22
5F:→ renriver:原po是當事人,而且是受害人,所以我們不會噓他 08/26 19:47
6F:→ renriver:而且論調沒有改變呀...你說的那篇我也回.... 08/26 19:47
7F:→ renriver:這是很難舉證的...除非金額很明顯不同....像本文這樣 08/26 19:48
8F:→ renriver:如果今天是二萬七給了三萬七,客戶又裝不知,就只能認賠呀 08/26 19:49
9F:→ renriver:其實這篇文也是一樣的,只是因為原po賠太大了不忍心罵他了 08/26 19:51
10F:→ renriver:之前那一篇....客戶是受害人,這一篇櫃員是受害人 08/26 19:52
11F:→ renriver:我們為什麼應該要噓受害人? 08/26 19:52
12F:→ renriver:但是論點還是沒改喔 08/26 19:55
13F:推 feable:金錢真的太大了,差了18萬耶~希望能要回來 08/2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