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iteo (jd.nfu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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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剛剛發現了我就學貸款的問題
時間Thu Sep 6 21:33:16 2007
※ 引述《MsNphtyhs (=_=)》之銘言:
: 辦就學貸款的時候
: 第一次的時候不是都會給你簽一張40萬的借據嗎
: 那如果說大學四年借不滿40萬呢?
: 像是其中有一兩個學期不是用助貸的話應該就不算在內吧
: 這個問題好像很笨,但現在有點擔心
: 因為剛剛發現繳款收據不見了...(哭)
很多人都會對借據上所寫的金額有疑問
其實借據上寫的是"額度",也就是你這張借據(一個學程)的最高可借的金額
而不是你借據簽了之後就背負了這些借款。
實際的借款金額是你每學期借款金額的總和
(所以每學期借款的收執聯一定要收好,這是當銀行和你對借款金額有出入時的最佳憑據)
目前所實行的額度(每學程):
高中職三十萬,大專院校八十萬,醫學院:一百五十萬
大專院校包含二技、四技、大學、非醫學系之研究所、五專、二專,且各為不同學程
醫學系包含:醫學系及醫學系之研究所,且各為不同學程
: 另一個問題,不知道是我記錯還是怎樣
: 之前去辦時,行員都叫我借款金額填5萬(學費大概都45000多)
: 那時心裡還想,是因為填五萬整數比較好算嗎?四年剛好40萬
: 到時候在總結看要還多少?
: 但這次去辦,行員要我填實際數目
: 我說可是我之前都填5萬耶?他說他們一直都是填實際數目的啊 囧
: 怎麼會這樣?大家都怎麼填的?
我在台銀當就學貸款工讀生時,分行有給我做一些職前訓練(說明),有講了有關一些
相關的事項,以前各承辦分行會這樣做,大概是為了減少計算的時間,或許是人多吧
不過這樣在申貸後可能會出現一些情形:
1. 『承貸』分行審核時發現金額項目不符,被退件(得去重辦,多跑一趟);
2. 學校在銀行撥款後計算,發現你溢繳,把金額退回給申貸學生(浪費時間);
3. 學生可能不需要貸那麼多,之後還款時卻發現要多繳利息;
4. 而且多貸部分的利息在優惠期間也是得由全民負擔,並造成政府無謂支出;
5. 更何況退款給學生可能會拿去亂花,間接造成家庭負擔及家庭問題;
所以現在絕大多數分行都詳細核對申貸項目,況且現在皆採電腦填單申請,節省很多
人力,也比較多時間可以做核對的動作,相對起來比以前嚴謹。
可貸的項目為:學費、雜費、書籍費、宿舍費、實習費及私立學校退輔基金
只要你的申貸金額在這些項目總和以下,或是繳費單上的"最高可貸金額"以下,一般
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基於上面講的幾個問題,大部分的行員都會學生自選需要的可貸
項目加總為實際申貸金額,也就產生你所提出的問題。
以上一點工作經驗及個人見解,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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