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ist (皓月清風)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問題] 轉錯帳被強迫提出..對嗎?
時間Thu Feb 9 15:38:45 2006
※ 引述《comtesse (事情請說重點@"@)》之銘言:
: 我覺得行政人員冒簽去轉出這筆款項時候 要看行員知不知情囉
: 如果行員已經被告知這筆是轉錯 也知道你人在國外 也知是行政人員代簽
: 那這樣行政人員跟行員都有犯法!!
分兩部份來講
第一部份 是程序上的問題
就是行政人員與銀行在作業程序上有瑕疵
這點不管是訴諸媒體 或是告到官府去 都有人要受"行政處分"
負上"行政責任"
第二部份 是法律上的問題
中華民國刑法中對於偽造文書的規定
有一個重要的大前提 那就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除了偽造"公印文"不需符合這個前提也可成罪之外
其它的情況 都必須符合這個前提 偽造文書罪才會成立
而以這個案例來看
原告必須舉證行政人員或行員的偽造文書行為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這部份我覺得是不容易的
請參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一七條 第二一八條
: 但是我推測承辦的人員應該知情 不然沒有存摺需要主管刷卡同意 怎麼過得去勒@@
: 如果無摺取款應該要重重關卡 出示證件之類的手續(或許那家銀行不用= =?)
: 不是驗印就可以扣款的唷(除非你存摺也在組員那裡?)
: 或許你打電話詢問的時候接電話小姐跟承辦的行員不同
: 所以他不知道這件事情 但是不代表當初承辦的行員不知道唷
: 你可以看存摺上交易的的機台跟櫃員的編號去找當初把你帳款轉出的人
: 或者調傳票也可以看到經辦 連同意放行的主管也可以找到
: 這樣或許可以釐清當初是怎樣的情況 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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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要有規則 規則不可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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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88.72
1F:推 roura:一般是以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虞"即可 02/09 16:14
2F:→ roura:不以實際已生損害為限 02/09 16:15
3F:推 grantliao:最近有個新聞 女兒偽簽老爸的簽名在成績單上 結果老爸 02/09 16:28
4F:→ grantliao:很生氣氣到報警 結果直接被移送法辦 無法撤銷 因為偽造 02/09 16:29
5F:→ grantliao:文書是公訴罪 02/09 16:29
6F:→ grantliao:老爸一知道很後悔報警 可是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02/09 16:30
7F:→ grantliao:事情可大可小 可是絕對不是"沒什麼的小事" 02/09 16:31
8F:→ Pet:我們不必管能不能告的成,我們只要看該銀行的稽核處怎麼看這件 02/09 16:37
9F:→ Pet:事就成了!! 02/09 16:38
10F:→ moist:告了無法撤銷是因為它是公訴罪 但告了之後是否有罪 02/09 16:42
11F:→ moist:這要看法律條文跟法官的見解 02/09 16:43
12F:推 grantliao:樓上講得沒錯 要由法官來認定 02/09 16:44
13F:推 roura:告了之後本來就由法官認定。不過現在我們不是在討論可能性? 02/09 17:26
14F:→ anbr:不是 是原PO要問怎麼對付對方 就一堆人很high的要告到底 02/09 17:31
15F:推 WUPANDOW:不是 是原PO要問怎麼對付對方 就一個人堅持不對付 02/09 19:56
16F:推 iele:一個從頭到尾搞不清楚的人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02/09 20:49
17F:推 VOIOV:噗~~推一下樓上 02/10 00:49
18F:→ Drmon:******************************************************* 02/10 16:35
19F:→ Drmon: ╭───────────╮ 02/10 16:35
20F:→ Drmon: │燃燒吧!!我是成大狗博士│ 02/10 16:35
21F:→ Drmon: │ 今年再創洗板新高峰!! │ 02/10 16:35
22F:→ Drmon: ╯───────────╯ 02/10 16:35
23F:→ Drmon: ◢ 02/10 16:35
24F:→ Drmon: ◢◢█◣ 02/10 16:35
25F:→ Drmon: █◢◢◥ 02/1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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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F:→ Drmon: ◢██◣◤ / 02/10 16:35
28F:→ Drmon: □︵□◥ ̄ ̄▏ 02/10 16:35
29F:→ Drmon: ╲▽ ╱ ▏成大狗博士之氣 02/10 16:35
30F:→ Drmon: ◤◤ ̄◥◥ 02/1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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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F:→ Drmon:課程目標:三個禮拜讓你學會成大狗博士流機歪風格 02/10 16:35
33F:→ Drmon:好的博士讓你變成狗博士,不好的博士讓你變成哈其士 02/10 16:35
34F:→ Drmon:講師:成大狗博士 02/10 16:35
35F:→ Drmon:課程時間:三週 02/10 16:35
36F:→ Drmon:招生對象:有志成為成大狗博士之青年 02/10 16:35
37F:→ Drmon:學費:隨意 02/10 16:35
40F:→ Drmon:tel:06-2787878-54088 02/10 16:35
41F:→ Drmon:以下開放報名,前十位可獲得寶路一年份 02/10 16:35
42F:→ Drmon:*************************************** 02/10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