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ij79627 (∞)
看板BabyMother
標題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
時間Sat Jul 19 12:29:26 2025
※ 引述《bluegold》之銘言
: 最後才是
: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
: 適用新286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修法272-1 藍綠白三黨都協商同意
: 民進黨反對的是修286
: 是非不評價 自己獨立思考判斷 謝謝
先來結論:
修改286前 -> 劉彩萱最多是無期徒刑
修改286後 -> 下一個惡魔最高可判死刑
有人問黨為什麼不支持286?
https://i.imgur.com/mXKA7wg.jpeg
以林俊憲的說法看起來是這樣:反對無殺人意圖的跟有殺人意圖的行為結果都是死刑
然後不知為何衍伸出各式各樣的奇怪言論
什麼砂石車理論、過失傷害乾脆殺人…之類
雖然我也不懂到底為什麼只有有殺人意圖的才能判死刑?
意圖這東西在這幾年來不知道成了多少加害者的救命傘
惡魔們(跟他們的律師)幾乎都用這個點在做辯護
包括剴剴案的劉彩萱也是因為無法證明她有殺人意圖
所以只能使用原本的刑法286來起訴
然後原法條最重就是無期徒刑
所以各位可以回想一下剴剴案
再想想當初是否認為劉彩萱這種惡魔只是無期徒刑太輕了?(以現行制度來說,應該25年後
可以假釋)
如果答案是是
那你就該支持這次的修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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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valight : 所謂兒虐零容忍就是保護幼兒所以特例處置啊,綠的 07/19 12:35
2F:→ vivalight : 拿冠冕堂皇的一般原理原則來揮什麼?零容忍淪為口 07/19 12:35
3F:→ vivalight : 號笑話? 07/19 12:35
4F:推 Hannaaye : 推 07/19 12:38
5F:→ b18902040 : 所以是討論殺童魔跟孽童魔不該同罪??要不要看看 07/19 12:44
6F:→ b18902040 : 都在討論什麼,還要幫犯罪的人著想 07/19 12:44
7F:推 wendy7794 : 之前有個昊昊案,孩子被打到多處骨頭斷裂穿出皮膚後, 07/19 12:54
8F:→ wendy7794 : 被餵食海洛因死亡,律師也說只是打打小孩餵個海洛因 07/19 12:54
9F:→ wendy7794 : 而已沒想到死了,不算故意殺人,法官採信最後三審只 07/19 12:54
10F:→ wendy7794 : 能用286輕判 07/19 12:54
11F:→ wendy7794 : 這種人神共憤的案例那麼多,這次修法286是正確的 07/19 12:55
12F:推 rurara : 推 07/19 13:21
13F:推 popcorns : 覺得修法286是正確的!不然像這次惡魔劉氏姊妹,還 07/19 14:12
14F:→ popcorns : 有虐死王昊跟傅俊祥的惡魔,說沒殺意、沒有要他死 07/19 14:12
15F:→ popcorns : ,就可以脫罪,這樣大家可以接受??? 07/19 14:12
16F:推 k110424 : 要證明有殺人意圖實在太困難了!(除非加害人自己 07/19 16:00
17F:→ k110424 : 承認或是有計畫書之類的作證)贊成這次修法 07/19 16:00
18F:→ julia0291 : 推 07/19 16:07
19F:推 love2ne1 : 真的推 07/19 16:29
20F:→ littlehost : 推,零容忍對某黨只是口號,這次修286才是真的零容 07/19 16:42
21F:→ littlehost : 忍 07/19 16:42
22F:推 yuychang : 推,我最希望以牙還牙,只可惜法律不允許 07/19 18:04
23F:噓 zerol : 不用解釋那麼多,少數服從多數啦 07/19 18:53
24F:→ bobo919 : 能夠改成讓之後每一個劉若萱死刑就是推 07/19 19:53
25F:推 Lolira : 推以牙還牙 07/19 20:43
26F:推 emenime : 說真的,過了雖過了,但目前會判死的機率比日本壓縮 07/19 20:58
27F:→ emenime : 機還稀少,死刑如同裝飾品,又無實質無期徒刑 07/19 20:58
28F:→ hoij79627 : 執政者跟法官們傾向於廢死、不判死刑、不執行死刑 07/19 21:27
29F:→ hoij79627 : 這就不是立委們能想辦法的了… 07/19 21:27
30F:推 finephoebe : 贊成修286,因272要的殺人意圖太難證明了。謝謝最 07/19 21:48
31F:→ finephoebe : 後兩段的歸納 07/19 21:48
32F:→ Reeta : 推 07/19 21:52
33F:噓 zerol : 還有現在在某黨執政下對死刑犯都不願執行 07/19 22:00
34F:推 sharkimage : 「我只是凌虐 沒有要殺他」「我只是要他生不如死」 07/20 01:06
35F:推 kemy236 : 贊成這次修法,意圖就是給惡魔脫罪的理由。不管什 07/20 01:51
36F:→ kemy236 : 麼原因,凌虐幼兒就是不行 07/20 01:51
37F:→ ALENDA : 其實也不需要死刑,就按照劉采萱姊妹對待剴剴的虐待 07/21 08:46
38F:→ ALENDA : 手法時間長度全部用一次在她身上,死不死她自己的命 07/21 08:46
39F:→ ALENDA : ,但是一堆律師說刑罰以矯正為主要目的,真可笑,虐 07/21 08:46
40F:→ ALENDA : 殺無辜者的人配被矯正? 07/21 08:46
41F:→ Reeta : 為了殺人犯,該修法不修法,研議再研議,明眼人都看 07/22 01:09
42F:→ Reeta : 得出來在打什麼算盤,孩子是國家的棟樑,殺人犯有人 07/22 01:09
43F:→ Reeta : 權,那些被虐殺的孩子人權在哪裡? 07/22 01:09
44F:推 mayangel : 本來286法條就該修,原本法條最高就只能判無期徒刑 07/24 11:13
46F:→ mayangel : peg 07/2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