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oved (愛情需自負盈虧)
看板BabyMother
標題[新聞] 教師育嬰留職停薪之起訖時點需要的媽媽(
時間Fri Jan 11 16:11:15 2013
當老師的媽媽可以不用ㄧ次請育嬰假六個月喔!
學校也不可以要求你們從2月1號請假到7月31日為止, 這是違法的喔!
可以請至6月30日, 7月回去上輔導課或參加學校活動!!!
(很多行政人員還不清楚)
如果學校行政要求你要請ㄧ個學期, 請至教育部檢舉,檢舉網址如下:
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send.php?sGo=1
南部有幾位媽媽仍被要求要以學期為單位, 教育部已發函至各校,
並密切注意教師請育嬰假的起訖時點,
請告知行政以免觸法, 尤其是人事室和教務處的行政人員,
函部份內容如下, 完整版學校人事室都有喔!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點應以受僱者實際需求而定,如於相關
規定逕予規範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次申請不得少於6
個月」或「每次申請以學期為單位」,恐與法有違,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點應以受僱者實際需求而
定,惟學校仍得與教師協商合致,尚不得逕予要求配合以
「自開學前一週至當學期(年)休業式後一週」為原則,
或結束時點應配合「至學期終了之日(1月31日或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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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9.48.147.38
1F:推 poothpooth:今天才剛請,人事說一定要請六個月以上,說去年有來文 01/11 17:26
2F:→ poothpooth:,我被騙了嗎? 01/11 17:26
3F:推 diorbear:「沒有」規定一定要請六個月以上喔!樓上要去跟人事確認 01/11 18:52
4F:→ diorbear:而且如果沒請滿六個月,只需簡單敘述原因即可,學校不能 01/11 18:53
5F:→ diorbear:拒絕的。 01/11 18:53
6F:推 tiweiwind:我有一個老師朋友在台北~人事跟他說新規定"要以學期為 01/11 19:33
7F:→ tiweiwind:單位"@@ 01/11 19:33
8F:推 chialin0103:已經改了~我同學原本請一學期,後來提前一個月回去 01/11 19:45
9F:推 bena:不知道請其他假是否也能比照...如侍親假, 當初媽媽開刀術後 01/11 20:41
10F:→ bena:需要照顧,需請三個月,也是被學校要求一定要請滿一學期 01/11 20:41
11F:→ bena:才能處理課務... 01/11 20:41
12F:推 cestmoii:我同事育嬰假只請一個多月 剛好接寒假~所以不一定要六個 01/11 21:05
13F:推 pennychild:最近剛請育嬰假也是被告知去年九月份有文表示至少需請 01/11 23:02
14F:→ pennychild:六個月,若少於六個月需於學校協商,因為特教老師,人 01/11 23:02
15F:→ pennychild:事表示看特教組長的意思,而我們組長一切依法行事所以 01/11 23:02
16F:→ pennychild:至少要六個月,那我剛請完現在看到這個訊息是要怎辦? 01/11 23:02
17F:推 Meiyu:我好像也曾經在那裡看到說這學期新規定是要以學期為單位耶 01/12 00:11
18F:→ Meiyu:有沒有學校行政人員可以來解惑一下呢? 01/12 00:11
19F:推 poothpooth:如果我未請到第六個月,決定提前復職,難道學校能拒絕 01/12 00:33
20F:→ poothpooth:嗎? 01/12 00:33
21F:→ poothpooth:我想知道新規定的文 01/12 00:35
22F:推 Mollyh:教師應該跟公務員是用同一規定吧 公務員是三年內隨時可請 01/12 02:43
23F:→ Mollyh:累積上限兩年 沒有最短日數 意思是要請十天上十天請十天也 01/12 02:44
24F:→ Mollyh:不是不行 只是這樣作業很麻煩 人事拜託大家不要這樣搞而已 01/12 02:44
25F:→ Mollyh:可以請三個月、上一個月、請半年、上一個月、請一年三個月 01/12 02:45
26F:→ Mollyh:這樣總共請滿兩年的時間 或是到寶寶三足歲前 其他的規定就 01/12 02:45
27F:→ Mollyh:是各單位的內規而已 01/12 02:46
28F:推 greenner:有特殊情形敘述原因則可以不限一個學期,我只請兩個月。 01/12 09:45
29F:推 greenner:可看教育部99.8.11台人(二)字第0990128405號函規定 01/12 09:57
30F:推 kidoradult:我記得我國小時一學期換兩個老師@@ 01/12 14:08
31F:推 iris0108:重點在於教學組很難請代課老師吧??!!學期為單位比較省事 01/12 19:39
32F:推 ruru244:我不是老師,但我公司人事也要求只能請半年或一年二種期間 01/12 22:23
33F:推 ballbig:可以不用以學期為單位 台南市政府最近也有公文 希望大家 01/12 23:53
34F:→ ballbig:不要濫用育嬰假的美意 規避寒暑假顧及社會觀感 01/12 23:55
35F:推 ballbig:我也是從去年八月開始請 請到七月底 剛好一學年 01/12 23:59
36F:推 catung:我覺得雖然法律是可行,但也是否該顧及學生的權益呢? 01/13 15:27
37F:→ lloved:不想打筆戰!這是現在的法規, 我在做調查時發現很多人不知道 01/14 13:53
38F:→ lloved:所以po上來提醒需要的媽媽, 照顧寶寶比上班累多了, 希望這 01/14 13:55
39F:→ lloved:消息能幫到辛苦的媽媽們! 01/14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