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gipani08 (土土&咪咪&派小星)
看板BabyMother
標題[公告] 新增&修改版規(含廣告文版規修改)
時間Thu Apr 5 15:59:53 2012
版主群經反覆討論和參考投票結果後,作出以下版規修改和增加,
並決定為期兩週之宣導期(4/06開始~4/19為宣導期),
希望版友們能遵守版規,謝謝。
◎修改版規 二-(二)-2
2. 禁偽一行文: 即內容過短之文章
(字數不含標點符號及網址,少於50字者)。
(英文單字、數字、單位只算一字,回覆之原文亦不算字數。)
(分類「新聞」也需加上50字以上之心得,否則將視為字數不足之文章。)
理由:避免利用轉錄新聞來增加文章數,故修改此版規
◎增加 版規 二-(二)-7 (原第7點 順延 至第8點)
7.不可任意刪除任何人之推文,尤其是版主警告違規之推文,違反者記違規一次。
(版主請求刪除的推文除外,例如:廣告推文...等)
理由:日前發現有版友將被S的文章修改後,逕自將版主警告違規之推文刪除,
故增加此版規
◎修改版規 廣告文(四)
2. 廣告之定義:交換或出清寶寶用品、無營利之合購、徵求...等,皆請使用[廣告]。
※爸爸媽媽自行徵求保母、奶粉業務、童書或雜誌業務、介紹人、PG,除外。
※無營利之合購判定:主購僅能收取合理的雜費(處理費),且運費需透明公佈
且合理,如有爭議,以版主判斷為準。
2-3 禁止PO廣告文之對象:任何行業之業務、任何代買或代製、有營利之團購、
有開店之店家(包含網路拍賣之職業賣家)、有收取有價物品之試用文...等
。
※爸媽們「自行購買」的敗家開箱/放火文和
爸媽們「主動索取」的月子餐/彌月蛋糕試吃,皆不在此限。
2-4 以上如有爭議之處,經版主群討論並判斷為職業賣家PO文者,一律以廣告罰責處理。
理由:依據 3/12~3/21 之投票結果,版主群經過反覆討論後修改
(選情結果請詳看 文章代碼(AID):
#1FQdVvFD )
◎增加版規 (四)-3-12
3-12 本版禁止紅利連結,提供紅利連結之網址者,一律以廣告罰責處理(星期天
亦同)。
理由:因版上之前有抓到多篇故意分享紅利連結,藉此間接獲得購物金,且標題為
「好康」,故增加此版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52.96
1F:→ MitaMa:所以合購算廣告,徵求物品贈送的也是囉? 04/05 16:17
舊版規中「合購」本就是廣告囉~
而舊版規中 除了徵求保母、奶粉業務、童書或雜誌業務、介紹人、PG等,除外
本來也就是屬於廣告
請問對於新版規的問題為?? ^^"
2F:→ kareon:辛苦版主了~ 04/05 17:20
3F:推 lilithlin:辛苦了 04/05 17:34
4F:→ MitaMa:我只是要問 沒有任何金錢交易也是廣告??釐清一下^^" 04/05 21:20
5F:→ MitaMa:因為pg後面有個"等"字...所以讓我誤以為沒有涉及到錢的 04/05 21:21
6F:→ MitaMa:就不算廣告^^ 04/05 21:21
※爸爸媽媽自行徵求保母、奶粉業務、童書或雜誌業務、介紹人、PG等,除外。
M媽說的應是此條~
會說「等」~是因為有些狀況可由版主判斷而不算廣告
ex.之前M媽和E媽徵求的公益物資~
但大部分「徵求」都是屬廣告的~謝謝
7F:推 SKILOVEYOU:辛苦了 04/05 21:26
8F:推 antibonding:辛苦了!新版規只是把投票結果明文規定進來,然後寫得 04/06 01:31
9F:→ antibonding:比舊版規仔細而已。 04/06 01:31
10F:推 cati:當媽就是這樣, 我老公還問我怎麼那麼淺眠 04/06 13:46
11F:推 antano:板主辛苦了!! 04/06 15:36
經版主討論~
決定將此條版規的「等」字去除,避免有版友誤會
※爸爸媽媽自行徵求保母、奶粉業務、童書或雜誌業務、介紹人、PG等,除外。
並修改以下此句,謝謝
※爸媽們「自行購買」的敗家開箱/放火文和
爸媽們「主動索取」的月子餐/彌月蛋糕試吃,皆不在此限。
※ 編輯: Frangipani08 來自: 114.27.98.101 (04/07 16:48)
12F:→ kareon:但我在營養銀行買L45片209喔!給你參考~ 04/1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