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w55 (Chaw)
看板BB_Online
標題Re: [問題] 關於退費
時間Wed Mar 18 18:25:29 2020
文長直接開一篇回你
先講結論如果過年儲一兩萬幾千就算了
如果儲二三十萬的話可以試試看
簡單來講紅心辣椒所提出的退費是和解契約的要約
內容是「過年期間」的消費損害
你準時申請了等於你跟辣椒成立和解契約而已
未準時申請你在法定時效內還是依法請求
(只是就要訴訟舉證等)
換句話說你沒申請(例如原po)
或是不想申請(覺得賠太少)
甚至想針對過年前11月12月退費(你舉證那時候辣椒就已經知道RE要砍掉算是詐欺)
都可能可以另外提訴訟
只是成本不小才回到開頭以你儲的數額決定
最後舉一個生活化一點的例子比較好理解
假設發生車禍對方願意賠償三萬
然後說給你三天考慮不回就算了
第四天你要成立三萬和解人家可以不理你
但你還是可以告他
就把「車禍損害」換成「辣椒明知要砍還賣點造成的損害」應該就懂了
以上只是個人見解如果有錯請法律高手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6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B_Online/M.1584527131.A.78B.html
1F:→ howdo1793: 關鍵在於 辣椒給的退款期限是否有法律效力吧03/18 19:08
2F:推 fgte552a: 感謝回覆,雖然有公告期限,也跟一樓保持同樣看法03/18 19:42
3F:→ fgte552a: 金額是其次,轉移也不是問題,但就是轉移補償真的讓人吞03/18 19:43
4F:→ fgte552a: 不下03/18 19:43
從一二樓看起來我解釋的不夠清楚 他的公告期限有「超過就不跟你簽和解契約的效力」
畢竟是契約嗎 但是沒有你不能告他的效力 所以你要告「侵權詐欺等等」期限是寫在法條
上的跟公告無關 所以辣椒有權利不和解退費 你也有權利告他
5F:推 mmu00750: 感覺聯合大戶集體控訴才有用03/18 20:06
※ 編輯: Chaw55 (111.241.162.48 臺灣), 03/18/2020 20:29:39
※ 編輯: Chaw55 (111.241.162.48 臺灣), 03/18/2020 20:30:54
6F:推 beurman: 大戶都決定轉了嗎 03/19 12:18
7F:→ SlamKai: 大戶怎麼會不轉 BBO2基本上就是死掉啦 03/19 12:26
8F:推 FuBon28: 大戶轉 我就轉+1 03/19 13:10
9F:→ ft090646: 笑死。都講那麼多RE很讚的鬼話了還要等大戶轉喔。繼續鬧 03/19 14:03
10F:→ ft090646: 啊 03/19 14:03
11F:推 beurman: 一陣子沒跟 現在普遍是要轉還是不要轉 03/19 14:06
12F:推 oceanman0704: 想玩轉 不想再被騙就不要轉 03/19 14:13
13F:→ brian455461: 假富邦不是轉移第一天就轉了嗎 這是在造謠? 03/19 15:50
14F:推 yp60802: 看大戶是少數還多數啊 03/19 16:58
15F:→ yp60802: 台灣人奴性重 轉的人大概一半吧 03/19 16:58
16F:→ yp60802: 提早轉的更猛 為了那獎勵... 03/19 16:59
17F:→ yp60802: 大概有三分之一是還沒轉 之後看狀況轉 03/19 16:59
18F:→ yp60802: 這種無良商人只有在台灣可以活吧 XD 03/19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