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D8 (八星)
看板BASKET-RULES
標題Re: [問題] 侵犯領空?
時間Wed Feb 3 11:05:23 2010
根據32.1 侵人犯規之定義:
對一位對手發生非法身體接觸或是違反運動道德行為稱為侵人犯規。
即:侵人犯規必須是有發生肢體接觸的前提下。
(無肢體接觸或事務性的犯規如:技術犯規,在此不討論,在第38條有另行規定。)
當發生接觸時,如何判定何者為非法身體接觸呢?便需根據第33條的一般原則判斷
Q1:侵犯領空?
A1:因圓柱體原則是包含該球員向上延身的空間,所以有些人會稱為"領空"
但實際上在解釋的時候應稱為"圓柱體"。
Q2:火鍋?摘芭樂?
A2:no contact,no foul.而造成非法接觸的球員必須為此接觸負責,無分攻守方。
如(2)中,自後方的防守或對手不應發生肢體接觸(33.12)。
Q3:手號?
Q3:造成非法接觸的球員被宣判犯規,依其非法接觸的種類,以合適的手號表示。
如:非法手部動作、推人等。(圖示請參照規則附錄A-裁判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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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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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58.81
1F:推 nthucs:推 no contact,no foul 02/03 12:02
2F:推 panjimmy:原po專業,一開口便知有沒有? 有! 02/03 18:21
3F:推 summer06638:有喔~XD 02/03 20:11
4F:推 ALBP:那再請問,用打排球的方式蓋火鍋只要沒接觸,就是好球,是這 02/03 22:02
5F:→ ALBP:意思嗎?另外謝謝您的回答,感恩 02/03 22:02
6F:推 ALBP:再補問,『非法接觸』怎麼定義?定義在得利與否嗎?謝謝y 02/03 22:05
7F:推 nthucs:沒接觸是否好球我也不知道, 只知道不會是侵人犯規 02/03 22:08
8F:→ nthucs:也有可能是跳球, 是火鍋, 是走步, 是....... 02/03 22:08
9F:→ MILD8:1、就你問的狀況是不構成犯規的;2、非法/合法接觸的規範林 02/03 22:10
10F:→ MILD8:林總總共14條,尚不包含違反運動道德、奪權、鬥毆等,真的有 02/03 22:11
11F:→ MILD8:興趣,建議你實際閱讀規則,中文版沒電子檔,英文版FIBA官網 02/03 22:14
12F:→ MILD8:有提供下載,畢竟在這邊也不可能把整本規則打出來,想研究自 02/03 22:15
13F:→ MILD8:己動手翻閱規則收穫會更多。 02/03 22:16
14F:推 ALBP:謝謝回答 02/03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