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d (Last chance!)
看板BASKET-RULES
標題Re: [問題] 兩個問題
時間Fri Nov 5 01:10:03 2004
※ 引述《dawnlight (nothing to lose)》之銘言
裁判應該是視為不存在的個體。
球砸到裁判後,還是活球(比賽繼續進行中…)。
所以:
1. 球碰到裁判,反彈至界內,活球,比賽繼續進行。
2. 球碰到裁判,反彈到界外,就看哪一隊使球出界,由另一隊擲球入場。
1F:推 dawnlight:scad版大,您別鬧小弟了。 218.168.145.205 10/31
2F:→ dawnlight:通常有經驗的裁判會盡量避免這種情形發生 218.168.145.20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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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故意要鬧你啦!
因為你不覺得照你這樣的解釋 是有漏洞可鑽的嗎?
裁判應該是視為不存在的個體???
讓我們來看規則
20.2 職員位置的判定與球員同。
當球觸及職員,就如同觸及職員所站的地面。
所以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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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46.39
3F:推 MILD8:今天吹裁判被快攻的球砸到....被結屎臉= = 210.240.186.17 11/05
4F:推 scad:大師兄 原來十幾年來你真的沒有荒廢過.... 61.31.146.3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