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8572535 (郭淨)
看板B99310XXX
標題[心得] 話說有了FB後這個版就沒落了
時間Sat Jul 2 14:14:55 2011
話說有了FB班板後這個版就明顯沒落了
版主是否應該振興一下
不知道B100的班版可以撐多久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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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有人放閃光 傷害到你幼小的心靈和脆弱的眼睛 請你提醒他們
刑法第 187-3 條無正當理由使用放射線,致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小心觸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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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owang11:我記得高潮期是你發廢文的那幾個禮拜 07/02 19:11
2F:推 art0104:無法@@ 07/03 22:53
3F:推 art0104:我們再來玩個故事接龍好了= = 07/03 22:54
4F:推 wxes50442:來玩海龜湯XD 07/03 23:18
5F:推 art0104:出題 07/04 15:30
6F:推 uncryable:我有認識一個朋友叫做振興耶 07/05 00:32
7F:推 junjaylim:我和馨榆的小隊 07/05 23:28
8F:推 hachi07:推海龜湯 去海龜版隨便抓一題來玩。 07/12 10:57
9F:→ hachi07:但這可能在FB比較玩的起來orz 07/12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