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Benjaminx (DragonPeng)
看板B99310XXX
標題[其他] 之夜場地登記事件-社工系部分公開道歉信
時間Sun Jan 9 00:47:21 2011
大家晚安:
我是社工系學會長彭正龍。針對「社會社工之夜」場地延誤登記事件,請容
我在此針對社工系學會的部份做一些說明。
前情提要
992活大場地的紙本登記,已於01/02(日)截止。「社會社工之夜」的借場
權限有「社會系學會」以及「社工系學會」,然而,登記時間截止,兩系沒
有人攜帶各自的系學會印章前往登記,致使原先預計的場地時間向隅,最後
協調決議辦在03/04(五)。
事件經過
1.
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於2010年12月20日下午2:58,寄發紙本登記的通知信,
[請見附件]給所有的社團負責人(系學生會長)。我本人收到信件後,以個
人ID「xbenjaminx」在當日晚間06:46,將此訊息轉貼在ptt2社工系學會工作
板,以及之夜工作板。
2.
社工系鍋/湯晚會,我與社工系之夜總召乙醛,對話內容提及紙本登記借場一
事。當時乙醛詢問我,紙本登記借場是之夜團隊或者系學會的工作?我考量
借場是以系學會名義且需攜帶系學會社團印章,認為這是系學會的工作,故
回答系學會會負責這個部分。
3.
之夜副召升愷,原先預計前往登記借場,但因為乙醛轉述我的說法:「系學
會有人負責」,所以升愷沒有前往借場。
4.
期限已過,社工系以及社會系皆沒有人前往借場,以致原訂日期向隅。
結論
我彭正龍,因為個人私下允諾之夜總召,借場一事由系學會負責完成。因此
,即便工作劃分上不是由我本人執行,但我有
責任敦促社工系學會負責的同
學,以社工系學會的名義執行借場登記。雖然有關之夜場地,社工系學會、
社會系學會以及之夜籌備團隊,針對究竟是只需要使用社工系學會的權限,
抑或兩系系學會皆應該以各自系學會的名義去爭取?都沒有經過討論。無論
如何,社工系學會的部份,是我個人的領導與責信失職。為此,我彭正龍以
個人名義,向所有社會系、社工系的同學,以及所有關心之夜籌備的朋友,
鄭重道歉。
除了道歉,社工系學會正式宣佈,由辛奇樺副會長擔任社工系學會的之夜對
口負責人,奇樺會在未來代表社工系學會,積極改進與社會系學會與之夜團
隊的合作模式。社工系學會內部,也會針對組織工作劃分進行檢討。希望經
過這一次的事件,道歉以外,能夠讓之夜未來的運作更為順暢。
關於場地借用的後續發展,1/6(四)中午,社工系學會、社會系學會以及之夜
核心團隊已參加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舉辦的協調會。目前商議較為適當的時
間是3/4(五)。我們仍會盡力與之夜的籌備夥伴,一起拼出一次完美的之夜
演出。
之夜在即,所有籌備的朋友辛苦了。系學會和大家一樣在學習,這一次的疏
失我們會深切檢討。希望同學未來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或者想要給系學
會任何建議,都一樣可以讓我們知道:)
彭正龍
附件-992活大禮堂紙本登記通知
寄件人
[email protected]
收件人
[email protected]
日期 2010年12月20日下午2:58
主旨 99學年度第2學期禮堂場地12/22(三)上午10點起,於一活辦公室開
始進行紙本登記!!!
一、99學年度第2學期禮堂場地即將於12/22(三)上午10點至1/2(日)晚上10點
期間,開始於一活辦公室進行紙本登記。
二、禮堂場地開放登記時段為99/02/21(第2學期上課開始)至99/06/26(暑假
前一天)。
三、登記結果將另於1/6(四)中午12點40分於活大禮堂召開禮堂場地協調會決
定。
四、請各社團及系學會記得攜帶社章前往登記。
五、如有任何疑問,可與活動中心廖哥聯繫(02-33663247;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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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82
※ 編輯: xBenjaminx 來自: 140.112.218.182 (01/09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