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sss1234 (南林)
看板B99310XXX
標題[情報] 重要的事情
時間Sun Oct 24 20:46:56 2010
剛剛我姐突然跟我說(面對面跟我說)她寄了一封e-mail給我
要我去開
抱著好奇的心看了
上面提到幾個最近發生的事情
令人有些不愉快
總之就是如果有人在路上跟你推銷"香水"
要你去聞
鼻子千萬不要傻傻的就湊過去了喔!!
有種東西叫乙醚
聞了會昏倒的
還有也可以跟家裡有開車的家人說
上車後中控鎖要習慣性的鎖起來(就是鎖上四個車門啦XD)
這樣會安全很多的^^
呼呼去讀日文了
實在是太可怕了!!!!(事件跟日文都是!!)
大家要多警覺注意自身跟家人的安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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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1.124
1F:推 alanzerg0357:乙醚不就是拿來弄昏青蛙那個 10/24 21:35
2F:推 fluffysis03:推:) 10/24 22:05
3F:推 alexlee:子軍:原來還有這一招(筆記 10/24 22:09
4F:推 Mstraveler:子軍:柏康你要不要聞我新買的香水? 10/24 22:46
5F:推 art0104:推樓上 10/24 22:59
6F:→ sssss1234:突然想到接龍的梗了XD 10/24 23:16
7F:推 lad56:經查證似乎都是假的,網路謠言而已 10/25 20:18
8F:推 will0913:重點是希望女生們能小心防範 多多注意自己安全 10/25 21:35
9F:→ will0913:的確是有點唬爛啦 乙醚應該沒辦法直接迷昏人吧 10/25 21:36
10F:→ will0913:三類柏康踹共 到底有沒有這個可能呢? 10/25 21:36
11F:→ sssss1234:我也算半個三類啦 其實濃度夠 就真的可以 10/25 21:46
12F:→ sssss1234:對了學長不好意思 請問是怎查證的呢? 因為我姐也只是收 10/25 21:47
13F:→ sssss1234:到朋友的信而已 10/25 21:47
14F:→ sssss1234:而我也想說這個可能性畢竟無法輕易排除 就OP文囉XD 10/25 21:48
16F:→ sssss1234:哇哇!!謝謝學長!!學長不好意思了 10/25 22:10
17F:→ sssss1234:喔喔!好像有個地方我想錯了!我以為它的"聞"是指對方有 10/25 22:12
18F:→ sssss1234:機會用手帕之類的東西掩住我們口鼻的空間 10/25 22:13
19F:→ lad56:幹麼跟我說不好意思...囧 推你熱心。XD 10/25 22:14
20F:推 iceree0329:新一不就這樣被暈倒的嗎? 的確有一定的危險性 10/25 22:24
21F:推 ryebread:反正化學這種東西 很恐怖~~~ 10/25 23:54
22F:→ sssss1234:難怪我會轉組XD(其實是被物理搞垮的 但化學也很恐怖啦) 10/26 00:29
23F:推 leowang11:太誇張了那個誰又在表我!=.= 10/26 09:38
24F:→ sssss1234:誰叫你欠......愛XD 10/27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