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cyh (小辣椒)
看板B97A013XX
標題[新聞]美死刑犯挖眼吞下肚 躲過死刑轉精神病房
時間Mon Jan 19 11:00:26 2009
美國德州發生一起等待死刑的犯人自殘案件:
一名二十五歲的男子在等待死刑時,
徒手挖出自己的左眼,並且把它吞下肚子
而不久前,該名男子才刮掉自己的右眼,目前已經是兩眼皆失的瞎子。也因為這起自殘行
為,獄方已將他轉送精神病房觀察,逃過一死。
據了解,這名男子因殺死分居妻子,以及兩人所生的四歲兒子,加上妻子領養的十三個月
大女兒,殺死三人之後,男子還將三人的心臟挖出丟棄;但就
在法官審判時,該男子就當
眾挖出自己右眼,但當時法官還是裁定他要接受審判,直到死刑定讞,他又再挖掉另一顆
眼珠。
(天哪法官是有沒有這麼心酸,這樣算脅迫嗎?)
獄方發言人表示,
他不僅把眼珠挖掉,還吃了下去;男子的律師則強調,他是因
為有病會做出這些瘋狂的舉動,現在也終於等到心理治療了。而在台灣,有類似情形的話
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6條規定,受刑人心神喪失時,移送於精神病院,或其他監護處所。
另依國防部軍醫局91年1月4日(91)常帝字第0081號令規定,囚犯就醫時,戒
送之矯正機關可先洽國軍醫院預約科別及時段,儘量避開或提前一般民眾就診時間,候診
時儘可能設置專屬候診區,以利戒護之措施,且就醫過程由戒送之矯正機關派員全程戒護
,並請醫院警衛或保全人員協助過濾可疑人員,如遇有就醫收容人脫逃,請醫院於第一時
間協助緝捕及報警;如遇有就醫收容人有暴行、自殺及其它擾亂秩序行為時,亦請協助處
理。
--------------------------
法官真難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89
1F:推 ttsh020641:好口怕................................ 01/19 14:43
2F:推 ROCSimonLiu:夠狠 01/19 17:08
3F:推 tw0517tw:好痛... 01/19 17:10